1、 委托代建协议委托方(甲方):代建方(乙方): 月 日委托代建协议委托方(甲方):代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铁路局关于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推动工作会议纪要,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位置1.1工程名称: 1.2地理位置: 第二条 代建范围2.1工程范围:为本工程 设计范围内: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2.2工作范围:为本协议签订后到本工程所有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期间的所有建设实行工作,涉及办理前期手续、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和监理协议,负责对外及既有工程协调,组织工程建设,并向甲方申请竣工验
2、收和办理工程移交工作。第三条 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第四条 代建价款及拨付4.1价款的拟定原则:为第二条乙方代建工程及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概算所计列有关费用。4.2代建价款:根据第二条和第四条第4.1款约定,经双方协商拟定本代建协议价款为人民币肆佰柒拾贰万陆仟叁佰玖拾柒元整 (¥:4726397元)。4.3价款拨付:甲方在计划下达后,及时按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第五条 代建价款调整代建价款拟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调整.5.1计划有重大调整;5.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损失;5.3
3、经甲方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5.4甲方对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工期的调整;5.5甲方此外安排的代建协议外工程项目.第六条 物资供应本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均由乙方负责组织采购。第七条 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建设,工程质量达成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初验合格率达成100%。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交验(指乙方交付甲方)后两个采暖期。第八条 双方工作8.1甲方工作8.1.1负责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拨付代建协议价款;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8.1.2组织设计交底、生产例会及其他协调会议。8.1.3组织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8.1.4和乙方协商拟定装饰材料。8.2
4、乙方工作8.2.1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对外联络工作。8.2.2负责选择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价款和监理费用。8.2.3负责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和配合协议。8.2.4按期向甲方报送本工程形象进度等资料。8.2.5负责向甲方报送设计变更资料,并按甲方审批意见组织实行。8.2.6负责协调施工、监理及相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实行。8.2.7组织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设计文献、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开展施工、监理保证约定工期和安全质量目的。8.2.8督促施工单位坚持文
5、明施工,搞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等工作。8.2.9参与工程竣工初验收,参与正式验收;按规定及时提供工程初步验收有关文献和资料。8.2.10装饰材料进场前需经甲方确认批准。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9.1对本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9.2审核、批准乙方编制的项目建设实行计划、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9.3审查、批准施工图设计文献及其他需要由甲方审核批准的文献。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10.1依法选择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10.2依法签订施工协议和监理协议,并督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履行协议。10.3按规定审查设计变更,并及时报送甲方批准。10.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组织或参与对工程质量、
6、人身伤亡和行车安全等事故的调查和解决。10.5乙方协助甲方协调解决建设中碰到的问题,不得参与也许与甲方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11.1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导致经济损失的应予补偿。11.2工程具有验收条件后,甲方应按乙方申请及时组织工程初验收,初验收合格后应接受资产。未及时组织工程初验收和资产接受,由甲方补偿乙方的工程的看管、维护费用。11.3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12.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2.2未经甲方书面批准
7、,因乙方责任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长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12.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私自将协议的所有或部分权利转给别人,或私自将协议的所有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别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委托书变更13.1本委托书生效后即具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13.2委托内容一般不予调整。遇第五条款约定情况之一,甲已双方应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13.3当事人一方规定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当在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因解除协议使双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去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补偿。第十四条 问题协调及争议解决
8、14.1问题协调14.1.1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委托建设中的问题。14.1.2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事项以书面文献为准。14.1.3发生质量问题按 进行解决,发生争议时提请 有关部门组织调查。14.2争议解决14.2.1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一方面本着互相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足协商,解决争端;若协调失败,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郑州铁路局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向铁路运送法院提起诉讼。14.2.2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第十五条 其他15.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即生效,直至工程验收合格、资产交付之日终止。1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协议拟定的原则。15.3本委托书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签字) :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