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华侨、华人、港澳居民情况调查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1表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2、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 化 程 度 类 别 ( ) 1.华 侨 2.外籍华人 3.港澳居民 国 籍 出国时间 所 学 专 业 出生地 居住国家 (地 区) 职
3、务 职 称 工作 单位 居住 地址 联系 方式 电子邮箱 家 庭 成 员 称 谓 姓 名 性别 现在单位及职务(现在住址) 联系方式 海 内 外 眷 属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2.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
4、国籍后裔。3.港澳居民是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4.家庭成员一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5.海内外眷属一栏填写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湖南省归国华侨情况调查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2表
5、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原侨 居地 回国(境) 时 间 所 学
6、 专 业 职业 状况 ( ) 1.在职 2.离休 3.退休 4.待业 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 1.人大代表 2.政协委员 工作 单位 职 务 职 称 家庭 住址 户 口 所在地 联系 方式 电 子 邮 箱 家 庭 成 员 称谓 姓 名 性别 现在单位及职务(现在住址) 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 国 (境)外 眷 属
7、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2.家庭成员一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3.国(境)外眷属一栏填写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湖南省侨眷、港澳同胞眷属情况调查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8、 表 号:侨情调3表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9、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类 别 ( )1.侨 眷 2.港澳眷属 原侨居地 回国(境)时 间 所学 专业 职业 状况 ( ) 1.在职 2.离休 3.退休 4.待业 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 1.人大代表 2.政协委员 工作 单位 职 务 职 称 家庭 住址 户 口 所在地 联系 方式 电 子 邮 箱 家 庭 成
10、员 称谓 姓 名 性别 现在单位及职务(现在住址) 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 国 (境)外 眷 属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侨眷是指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的在湘眷属,视为侨眷。2.港澳同胞眷属是指港澳居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
11、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3.家庭成员一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4.国(境)外眷属一栏填写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湖南省侨属情况调查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4表
12、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 化 程 度 亲 属 类 别 ( )1.华 侨
13、 2.外籍华人 3.港澳居民 亲属国籍 亲属居住 国家(地区) 所 学 专 业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职 称 居 住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电子邮箱 家 庭 成 员 称谓 姓 名 性别 现在单位及职务(现在住址) 联系方式 海 内 外 主 要 亲 属 称谓 姓 名 性别 侨居地址及工作部门和职务 联系方式
14、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所称侨属是指:除侨眷和港澳眷属以外的,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居民或者归侨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兄弟姐妹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包括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及其配偶。3.家庭成员一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4.海内外主要亲属一栏填写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湖南省归国留学人员和海外留学生情况调查表
15、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5表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批
16、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留学国家 是否回国 所学专业 职 务 职 称 回国时间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居 住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电子邮箱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归国留学
17、人员是指在国(境)外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经我国教育部确认);或在国内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国(境)外学习或进修一年及以上,现已回国者。2.留学生是指现在国(境)外就读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湖南省侨企情况调查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6表
18、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涉侨 身份 公司种类 主要涉侨出资人姓
19、名 涉侨 身份 注册资金 主 要 经营范围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电子邮箱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侨企是指由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出资开办的,或者占有一定股份的企业。2.企业性质包括:私营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3.公司种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侨情调查汇总表
20、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7表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21、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计量单位:人 填报单位(盖章): 市(州)侨务办、侨联 单位 名称 华侨 华人 归侨 侨眷 港澳居民 港澳同胞眷 属 侨 属 归国留学人 员及留学生 合 计
22、 合计 单位负责人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以县(市、区)
23、为单位统计(含所在市州的高校、市直单位、国有企业),由各市州侨务部门统计汇总后上报。 湖南省侨企调查汇总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外事侨务办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表 号:侨情调8表
24、 批准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湘统函(2013)32号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计量单位:个 填报单位(盖章): 市(州)侨务办、侨联 县市区 名 称 海外华侨、 华人创办企业数 港澳居民、 港澳眷属创办企业数 归侨、侨眷 创办企业数 合 计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由各市州侨务部门统计汇总后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