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章节号:8.2 版次及更改标志:D/0 文件编号: Q/KTOZ CW8.2.4—2010 标题:产品检验与试验程序 共 6 页 第 6 页 文件审批记录 编制: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批准: 年 月 日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 更改单号 更改页码 更改标记 更改处数
2、 更改方式 更改人/日期 1 目的 对产品实现过程的各阶段按规定进行检验与试验,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各过程的检验与试验。 3 职责 3.1 常务副总经理会签审批
3、外购原材料、零配件和在制品的例外接收和紧急(例外)放行。 3.2质量部为成品检验与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 3.3 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文件 3.4采购质量负责编制材料验收规程。 3.5 生产部负责组织产品实现过程的自检和报检。 3.6物流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报检和跟单。 3.7 采购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检验和下单。 4 工作程序 4.1 外购件、外包产品的监视、测量与验证。 4.1.1首批样件的测量与试验 新产品的外购件、外包产品由技术中心根据采购部提供的样件进行测试, 并记录测试结果,检测合格后“封样”,再交进检作为判断产品的辅助依据。 4.1.2外购件、外包产品分
4、为二类:测量类产品和验证类产品 4.1.2.1 测量类产品 a)外购件、外包产品进入公司后,进入待检区域,物流部填写《报检单》(J8.2.4-11)通知检验员,对该批外购件、外包产品进行检验与试验。 b)进货检验员按如下程序检验与试验: ――查阅供方质量证明。 ――外购件材料按国家标准要求及《验收规程》进行测量。在确定检验数量和项目时,充分考虑对供方所采取的控制程度及有关证明文件。 ――确认合格后填写《进货测量、验证报告》(J8.2.4-1),贴上合格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对测量不合格的产品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J8.3-1),交采购部,由采购部
5、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按评审结论进行处理。 4.1.2.2 验证类产品 a)根据合格供方的六次供货质量情况由质量部确定产品是否属质量保证产品(PQA产品),列出PQA零件清单。 b)进货检验员收到报检单后,核查是否PQA零件:不是PQA零件 按5.1.2.1执行;是PQA零件验证随行文件,核对标识,并在包装箱上贴上蓝色“PQA”标记,办理入库。c)PQA产品进行定期测量,每六个批次进行一次正常测量,即按4.1. 2.1执行 具体见《进货检验管理规定》执行。 4.1.3 未经监视、测量或验证/已经监视、测量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入库、生产或交付。 4.1.4 因生产急需,不能及
6、时测量或验证可办理紧急放行手续,采购部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J8.2.4-7)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实施前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追回或更换。 4.2 工序检验与试验 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过程检验与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4.2.1 首批样件的测量 新产品开始生产、设计与工艺的更改,在达到满负荷日生产的条件下,对产品进行100%测量,并记录,批量检查合格后,在首批样件中抽取3-5件样件“封样”,作为批量后的检查“参照样件”和设备、工具维修后验收的“标准样件”。 5.2.2 首件测量 a) 凡每天开始或设备重新调整、更换、工装修理、换产、停工后再
7、次生产启动,均需对生产合格后的第一件在制品(注塑车间为合格后的首模塑件)做首件测量。 b) 首件要经自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测量,填写《首件(巡回)测量记录》(J8.2.4-3),合格后贴合格标签并签字盖章(合格章)确认(J8.2.4-4),才能批量生产。 5.2.3 巡回测量 巡回测量由巡检员完成。检验员按控制计划规定的频率和容量进行巡回检验,并填写《首件(巡回)测量记录》,关键工序的产品和过程参数,应定量记录数据,发现异常,组织生产主管、操作工参加5分钟会议,必要时,可通知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参加,快速原因分析,制定措施,调整好经自检合格,巡检员确认合格,方可继续生产,不合格品按
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 因生产急需,来料检验流程按《特采及急料管理规定》执行,如需例外放行,由采购部办理例外放行手续,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实施前下《零部件小批量跟踪表》,与随工单同行。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追溯。 5.2.5全尺寸测量和功能试验 质量部根据设计图纸、控制计划或顾客的工程材料及性能标准,进行全尺寸测量和功能试验,测量的频率为每年一次。当顾客有特殊要求时,须增加测量和试验的次数。 5.2.6外观项目 当顾客对公司生产的零件有外观要求时,必须对生产的产品外观实施控制。由技术中心制订外观件检验指导书及封外观样件,
9、指导书的内容必须包括 a) 评价区的照明要求 b) 标准样板的使用方法和评价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方法 c) 从事外观检验人员的要求 d) 外观检验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成品检验与试验 5.3.1 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最终测量,填写《成品测量记录》(J8.2.4-5)和签发《产品合格证》(J8.2.4-6)。 5.3.2 成品包装经测量合格后,填写《最终测量报告》(J8.2.4-10),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才能交付。 从事检验与试验人员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有质量副总经理的授权,以便在监视、测量工作中独立行使职权,当离开本岗位时,应收回授权令和印章。 5.4 检验与试验记录
10、 检验员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均要形成规定的记录,记录要清晰、准确并妥善保存。 此外,根据VALEO1000标准要求,还应: a)由质量部编制反映每件产品流程及测量示意图(每年评审一次); b)质量部确保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结果在首批样品接受的公差范围内; c)由技术部制定首批装配第一个部件验收准则; d)新产品的外购、外包产品,经技术中心认证合格后“封样”,以此标准样品作为判断产品是否接收的辅助手段; f)工程部制定控制计划,并说明: ------必须进行测量的部件; ------试验的频率; ------
11、样本的大小; ------分析的方法。 g)需要时,由计量工程师制定监视、测量设备操作指导书; h)需要时,质量部组织评价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工序能力指数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i) 需要时,质量部评价生产工具是否经过了首批样品的认证,当某些特性无法测量时,按标准样品作参考。 5 引用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KT CW8.3.1-2010 5.2 《采购控制程序》 Q/KT CW7.4-2010 5.3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Q/KT CW7.5-2010 5.4 《法雷奥1000标准》 VALEO1000
12、—2003 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测量、验证报告》 J8.2.4-1 6.3 《首件(巡回)测量记录》 J8.2.4-3 6.4 《成品测量记录》 J8.2.4-5 6.5 《产品合格证》 J8.2.4-6 6.6 《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 J8.2.4-7 6.7 《最终测量报告》 J8.2.4-10 6.8 《报检单》 J8.2.4-11 7 分发清单 质量部 技术中心 工程部 市场部 采购部 物流部 生产部 项目部 人力资源部 总经办 财务部 公司级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