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仓储中心安全生产检查表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规范完整
基本符合
需要改进
责令整改
2
设 备
安全管理
各种特种设备有无检验合格证书和安全使用证、标志、安全检测报告和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各类
2、起重设备的超速限制器、上下级限位器、联锁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失灵;各类起重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场所和设备上有无醒目安全警示标志,设备、人员操作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作业场所是否符合紧急疏散的要求、安全标识明显,进出口道路保持畅通,作业场所有无明显限速标志。
《安全生产法》
明火作业、消防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
《消防法》
吊车作业有无专人负责指挥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使用的氧气瓶、乙诀瓶有无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各种气瓶的颜色标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气瓶间距是否大于5米;明火作业间距是否大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与油脂类物质、可燃物存放在一起,不得放置在阳光爆晒处,不得横卧放置。氧气瓶、乙炔瓶与电焊机在同一工作地点使用时,瓶底是否垫绝缘物;
安全生产法
乙炔瓶、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生产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安全生产法》
4
用电安全管理
临时用电是否应经主管领
4、导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及限期拆除。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各种电气设备接地与接零是否规范可靠。是否使用空气开关及安装触电保护器。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有无移动电具领用手续、有无专人保管、有无保护装置和定期检测(标志)记录。手提行灯、射灯是否超过36伏。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5
仓库、堆场安全管理
仓库、场地堆放货物是否留有规定的安全通道和间距,存放的货物有无倾斜、倒塌等危险堆垛。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股份公司仓库、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有无消防预警装置。有无充足的消防水源,
5、周围有无堆放货物。仓库、堆场的灭火机器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仓库、堆场有无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是否安装避雷装置,是否检验合格有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股份公司仓库、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有无义务消防组织,有无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有无实战演练,普通仓库、堆场内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工物品。
消防法
股份公司仓库、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场地的防台风、防汛、防雪等设备设施和器材是否良好;有无防台风、防汛、防雪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预案;仓库、场地的“三沟”排水是否保持畅通;台风期间露天货垛和场地集装箱有无防护措施。
股份公司仓库
6、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集装箱堆存是否符合要求
股份公司仓库、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管理规则
6
消防建筑设备设施管理
有消防水源图、同时标明消防栓的具体位置,并经总经理签署
消火栓出水测试水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喷淋系统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回馈正常;消火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启动正常;主、备电源切换正常;防火卷帘等能正常联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
7、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消防法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各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消防法
7
食堂安全管理
加工食品用设施、设备及工用具是否清洁。
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有无着地放置的现象。
消洗、消毒水池与其他用途水池是否分开消毒后餐具是否储存在专用消洁保洁柜内。
8、
食堂操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有无吸烟等违规现象,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有无卫生许可及检验检疫合格证;
使用的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库房存放的食品是否按要求离地隔墙;
食品储存时是否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是否与有毒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8
其
他
检查
意见
被检查单位: 被查单位负责人确认:
被查单位地址: 检查时间:
检查组长:
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