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39.50KB ,
资源ID:3065719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06571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doc

1、企业一套表试点《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 一、从业人员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年(季)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由本单位负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从业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即单位的不在岗职工;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的参军人员; (4)本单位使用的劳务外包合同人员。 2.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

2、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在建筑业中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3.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负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要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临时人员。 4.劳务派遣人员 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

3、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5.其他从业人员 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由本单位负担其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使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也包括在本单位工作的非全日制人员。 注意:如果本单位使用的外单位人员,其全部劳动报酬仍由原工作单位负担,该人员仍由原工作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6.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

4、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必须以月平均人数为依据,按单位实际情况计算得到,不得用本季度或年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①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②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

5、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后求得。计算公式为: 季平均人数= (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 或: 年平均人数=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 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7.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拥有的在岗职工人数。 8.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拥有的劳务派遣工人数。 9.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

6、度)每天平均拥有的其他从业人员数。 三、工资总额 10.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指根据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一号)修订,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全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之和。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等。统计工资总额时,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如实物性质的

7、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 工资总额不包括项目,按劳动统计原制度执行。 11.管理人员工资总额 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管理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12.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与“在岗职工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在岗职工劳动报酬总额。 1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与“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一季度、一年)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负担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各种补贴等,但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 14.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与“其他从业人员

8、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四、补充资料部分 15.工程技术人员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

9、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16.一级建造师 指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在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人员。 17.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2.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