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 1 .项目法人组建资料;2. 批准的初步设计;3.建设资金文件;4.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5.质量安全监督手续;6.主要设备和材料来源资料;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其他资料。”提出申请审 查(2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2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事后监管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农水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1、 施工组织设计2、
2、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3、安全生产责任书提出申请审 查(5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2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事后监管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农水股管理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取水计划下达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1、取水许可申请。2、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提出申请审 查(5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个工
3、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事后监管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或者开凿新井批准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 增加取水量申请。提出申请审 查(5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对取水许可证持有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 减少取水量
4、的申请。提出申请审 查(5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事后监管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采矿排水登记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 实际排水量报表。提出申请审 查(5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5、: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其他权力事项流程图资料补正申报材料:1、设置排污口申请书;2、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所在位置、规模、范围等资料; 3、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意见、计划部门核准文件等;4、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5、建设项目排水、排污资料等资料。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否是否通过审 查(5个工作日)是否通过提出申请事后监管受 理(1个工作日)是否决 定(3个工作日)是送 达(2个工作日)办 结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6、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水工程利用堤顶、坝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申报材料:(一)填堵、占用、拆毁、废除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须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含缘由、依据、设施位置、规模等内容)2、有关技术论证资料和补偿措施;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二)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须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含活动依据、规模、时间、地点、范围);2、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等有关技术论证资料;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其他权力事项流程图资料补正否是否通过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审 查(5个工作
7、日)是否通过提出申请办 结受 理(3个工作日)是否事后监管决 定(5个工作日)是送 达(2个工作日)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1、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3、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 4、质量监督书; 5、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标资料和合同; 6、其他有关资料提出申请审 查(5个工作日)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2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主办
8、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事项流程图提供材料: 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提出申请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审 查(5个工作日)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否资料是否齐全 作出决定(2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个工作日) 是 送 达(2个工作日)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农水股)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汛情旱情与水旱灾情信息审
9、核与发布流程图 信息采集整理审核(5天)发布(5天)办 结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防防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在紧急防汛抗旱期对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力征用的流程图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后监管执 行(5天)告 知(5天)事后返还或补偿决 定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防防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围垦河道初审流程图提供材料:(一)填堵、占用、拆毁、废除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须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含缘由
10、、依据、设施位置、规模等内容)2、有关技术论证资料和补偿措施;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二)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须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含活动依据、规模、时间、地点、范围);2、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等有关技术论证资料;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资料补正否是否通过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审 查(5个工作日)是否通过提出申请受 理(3个工作日)是否事后监管决 定(5个工作日)是送 达(1个工作日)办 结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河首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
11、023900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初审转报事项流程图申报材料: 1、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申请书; 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所编制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有水利、旅游、环境、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查意见;3、相关联的水工程(或水资源)管理单位同意文件等材料。资料补正否是否通过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审 查(3个工作日)是否通过提出申请受 理(3个工作日)是否事后监管决 定(5个工作日)是送 达(2个工作日)办 结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年检流程图受理申报(XX个工作日)审核(10个工作日) 审核不合格注销水产苗种许可证是否通过(XX个工作日) 是发放水产苗种许可证(3个工作日)办结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渔政站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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