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工办理所须要件及办理流程
1、解除劳动关系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办理
(1)办理时限: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窗口办理退工备案手续
(2)必备要件: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盖企业公章)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盖企业公章)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盖企业公章)
<4>《劳动合同》(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
注:上述材料<1><2><3>窗口留存各1份;<4>审核无误后交还企业
(3)补充要件:(序号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
2、区花名册》下方填表说明编号相对应)
8
解除合同原因
补充要件
①
协商一致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
②
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
③
试用期不合格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说明(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
④
劳动者过失
相应的员工违规事实情况说明(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若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须提供《法院判决书》
⑤
不胜任工作
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盖企业公章);调整工作岗位记录(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
⑥
用人单位过失
用人单位过失证明(盖企业公章)
⑦
医疗期满
3、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盖企业公章);员工医疗期休假记录(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企业为员工另行安排的工作事实记录(盖企业公章)
⑧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盖企业公章);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盖企业公章)
⑨
劳动者提出
员工辞职申请书(员工签字)
2、终止劳动关系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办理
(1)必备要件: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盖企业公章)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盖企业公章)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盖
4、企业公章)
<4>《劳动合同》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员工签字)
注:上述材料<1><2><3><4>窗口留存各1份
(2)补充要件:(序号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下方填表说明编号相对应)
8
终止合同原因
补充要件
①
劳动者提出
无
②
单位提出
无
③
企业破产
或解散
企业破产进行重整
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同意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盖工会章、全体员工签字)
企业破产
《司法裁决书》复印件1份
企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
3、
5、特殊情况补充要件:企业或者员工提出仲裁
8
解除合同原因
补充要件
①
同意协商调解
《仲裁调解书》复印件1份
②
自领取《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之内不再上诉
《仲裁裁决书》复印件1份
《仲裁送达回执》复印件1份
③
上诉后同意协商调解
《仲裁裁决书》复印件1份
《法院调解书》复印件1份
④
自领取《法院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之内不再上诉
《仲裁裁决书》复印件1份
《法院一审判决书》复印件1份
《法院送达回执》复印件1份
⑤
终审
《仲裁裁决书》复印件1份
《法院一审判决书》复印件1份
《法院终审判决书》复印件1份
☆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