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8月9日, 建设单位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废水废气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8日,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缪家村,注册资本600万元。于2016年9月30日获得环评批复杭州精新相能
2、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萧环建20161059号),审批内容为年产冰袋1000万袋、冰板100万块、组装保温箱10万套。现因企业进一步发展,在企业原址2000m2工业厂房西侧新租用浙江多美绣品有限公司所属的2000m2工业厂房、701.43m2工业附房作为经营用房进行改建。项目淘汰离子交换柱1套、2000L塑料混合搅拌灌2只,新增自动包装机3台、半自动灌装机2组、空压机1台、气动超声波封口机3台、1000L塑料混合搅拌灌6只,同时调整厂区设备布局,将原位于厂区东侧的生产车间改为组装、仓库间,生产车间搬迁至新租用的西南侧厂房,西北侧工业附房作为办公室。厂区布局调整后产污车
3、间到敏感点的距离不变,且产污量也不变。项目不新增员工,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经营范围均不变。(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7年12月,该改建项目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以萧环建2018115号进行批复。审批规模为:年产冰袋1000万袋、冰板100万块、组装保温箱10万套。该改建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2018年4月完成。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75%。(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冰袋1000万袋、冰板100万
4、块、组装保温箱10万套,为整体环保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地点、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内容与原环评基本一致。该项目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搅拌罐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的化粪池预处理、搅拌罐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池(投放絮凝剂等)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封口废气、投料粉尘。封口废气、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监测结果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7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华标检2018J第07032号)。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实际日负荷
5、为8793%,负荷大于75%,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负荷要求。(一)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沉淀池出口和废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均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氨氮符合DB 33/887-2013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求。2、废气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最高点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标准。3、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废水年排环境量340t/a,化学需氧量年排环境量为0.0204吨,氨氮年排环境量为0.00
6、09吨,符合改建项目环评提出的年排化学需氧量0.0295t/a,氨氮0.0012t/a的总量控制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及批复未提出对项目周边环境监测的要求。六、验收结论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七、后续要求1、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厂区各类环保标识标牌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环保管理。2、加强废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做好运行、加药、检修等日常管理记录,确保废水稳定长期达标排放。八、验收人员验收组姓名单位备注验收负责人万福新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验收参加人员方士浙江大学专 家丁春生浙江工业大学专 家余世清杭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专 家赵啸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王昌华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夏燕妮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张学文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杭州精新相能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