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宾馆境外人员登记管理工作流程查验证件对入住宾(旅)馆的境外人员依据“三看”原则进行验证。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由境外人员自行填写(也可由前台接待人员代为填写)临时住宿登记单;将住宿登记单与境外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将住宿登记单(第二联)交境外人员保存。扫描、录入、上传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信息将境外人员有效证件的资料页(有照片)进行扫描,确保扫描质量完整、清晰;将核准后的住宿登记信息(包括扫描信息)在登记后24小时内录入“金硅”信息系统并上传。台帐登记及住宿登记单保存、归档工作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台帐必须每日按栏目逐项认真登记;住宿登记单可根据接待量按天、周或月为单位按序进
2、行装订,并将团体签证名单附后,同时制作封面(注明日期和人数);将“错单”、“废单”予以集中保存,以备检查、复核;住宿登记单归档、保存期为二年。建立、健全和落实前台登记工作的检查、复核、奖惩制度。电脑维护工作电脑系统及扫描仪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台帐上登记备查,待修复后将积存的住宿信息录入电脑;因信息储存量较大而影响电脑系统运行速度的,可由金硅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进行数据打包处理(不得采取数据压缩形式,要确保证件扫描信息),以备检查;如发现电脑维护人员欲将电脑数据库清空时,要立即请示分局出入境办,经同意后方可施行;电脑数据信息保存期为二年。一般保存期为二年。,。填写、录入工作规范(一)中、英文(
3、以大写字母录入)姓名1、填写、录入要求(1)证件资料采集原则上以出入境证件资料页视读区内容为准;(2)所有外国人必须填写英文姓(Surname)和名(Given name)的全称;(3)外国人英文姓、名有多组的,应分别对应信息系统中英文姓、名栏目予以全部录入,不得颠倒、遗漏和缩写;不得录入曾用名(在姓、名栏旁以“(字母)”形式出现)和自用名;(4)外国人英文姓、名录入时,每组单词间以一个半角空格为间隔;姓、名中间有标点符号作间隔的,应予以照录;姓、名长度超过信息系统最长限制的,在最后一个字节录入一个半角“?” ,并在备注栏中录入完整的姓、名;(5)证件资料页上外文姓、名系手工书写且不能有效识别
4、的,参照入境签证页的姓、名录入;(6)所有字符均在半角状态下录入;(7)港、澳、台、华侨必须登记、录入中文姓名,且录入信息系统的姓名与证件上姓名必须相一致;姓、名中遇有冷僻字、繁体字的,必须在电脑的全拼、双拼、智能、紫光及五笔字库或新华字典中查找,以相一致的汉字登记、录入,原则上中文姓名录入不得为空,如确系在字库中无法查实的,以“*”替代;(8)日本人有中文姓名的(含繁体汉字,参见标准汉字简体繁体对照附表),应以标准汉字予以登记、录入(以护照资料页上显示的中文姓名为准),如是日本字的,则以“*”替代。 2、工作要点(1)证件资料页上姓、名采用本国文字的,登记、录入时按其姓、名栏旁的英文注释为准
5、,不得采用其本国文字;(2)证件资料页上只有姓或名的,则只登记、录入姓或名;(3)证件资料页上姓和名相同的,则分别在姓、名栏中予以登记、录入;(4)证件资料页上姓、名排成一列,但参照护照资料页下方机读码可以区分姓和名的,则必须按姓、名栏分别予以登记、录入; (5)证件资料页上姓、名排成一列,但无机读码可供参照,或虽有机读码但无法识别的,则将其英文姓名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英文姓栏目中;(6)证件资料页上姓名栏中有父姓、母姓、祖父姓的,一律不得登记、录入;(7)证件资料页上姓、名颠倒的,必须参照护照资料页下方机读码的提示予以正确的登记、录入;(8)证件资料页上姓、名栏中出现“”、“”、“”、“”等特殊
6、字符的,原则上以该特殊字符在机读码中对应的转换字符录入;如无机读码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特殊字符转换规定对应转换(参见国际民航组织特殊字符转换规则);对于使用标准键盘无法录入的特殊字符,每个字符用一个半角“?”代替;(9)证件资料页上姓、名中出现附加词的(Mr、Miss、MISSA、MS、MD、DR、DIPL、ING、MAG、EPOUSE、S/O、E/P、BIN、BINTI等),应原样录入;(10)证件资料页上姓名栏中同时有夫姓和娘家姓的(一般均以 “GEB.”、“ev”、“p”等字母相分隔),全部予以登记、录入;(11)证件资料页上姓、名有多组的,必须予以全部录入,每组单词间以一个半角空格为间
7、隔;姓、名长度超过信息系统最长限制的,在最后一个字节录入一个半角“?” ,并在备注栏中录入完整的姓、名;(12)证件上姓名栏中有“Middle name”的,将“Middle name”一栏加至“Given name”一栏后面予以登记、录入;(13)证件上出现“Name”、“Full name”和“First name”情况的: 证件上只出现“Name”或“Full name”,但护照资料页下方的机读码可供区分姓、名的,则必须按姓、名栏,分别予以登记、录入; 证件上只出现“Name”或“Full name”,且无护照资料页下方的机读码可供参照的,则视“Name”或“Full name”为其姓,
8、予以登记、录入; 证件上同时出现“Name”、“Full name”和 “First name”,如有机读码可供参照的,则按机读码提示予以区分姓和名;如无机读码可供参照的,则视“Name”或“Full name”为其姓、“First name” 为其名,分别予以登记、录入;(14)证件上姓、名栏以“Name”、“Name”形式出现的,则视“Name”为姓、“Name”为名,分别予以登记、录入。3、机读码参照形式(1)标准格式:ABBB CCCDDDEEEFFF 护照 国籍 英文姓 英文名ABBBCCCDDDEEEFFF 护照 国籍 英文姓 英文名(2)无姓格式:ABBBCCCDDD 护照 国籍
9、 英文名 (3)无名格式: ABBB CCC 护照 国籍 英文姓 ABBBCCC 护照 国籍 英文姓(4)姓、名相同格式:ABBB CCC CCC 护照 国籍 英文姓 英文名(5)姓、名排列一行格式:ABBB CCCDDDEEEFFF 护照 国籍 英文姓 英文名(二)性别英文“M”表示为“男”、英文“F”表示为“女”。 (三)国家或地区1、工作要求以证件中间上方显示的国际通用国籍代码为准(一般由三个英文字母构成),此代码也有少数显示在证件的左上方和右上方。2、工作要点 (1)不得将证件上的出生地与国籍相混淆;(2)不得将证件上的签证页作为国籍认定的依据;(3)持回美证的不具有美国籍,系无国籍或
10、原国籍人员;持某国定居证的人员也不具有该国国籍,系无国籍人员或原国籍人员;(4)持中国护照人员,如证件上有出入境记录的,视为华侨予以登记、录入;反之作为中宾予以登记、录入。(四)出生日期1、显示形式:一般证件上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日(数字)月(英文缩写)年(数字);(2)日(数字)月(数字)年(数字);(3)月(数字)日(数字)年(数字)。2、工作要点(1)登记、录入时要注意第2、3种情况的日、月区别 通过观察证件的有效期进行区别:有数字变化的位置显示为“日”,无数字变化的位置显示为“月”; 通过参照护照资料页下方机读码的提示来确定“日”和“月”。(2)有些护照上出生日期栏中只有“年”,没有
11、“月”和“日”的,则在登记、录入“月”和“日”时,一律以“01”、“01”替代。(五)入境日期和入境口岸按入境章所显示的内容填写,港、澳居民持通行证(IC卡)和外国人持居留证件入境的(均无入境章),则要求本人如实填写。(六)证件种类1、工作要求证件种类的登记、录入必须按证件种类“代码库”内的规范名称予以明确登记、录入,不得以相近或类似的证件种类予以替代,凡“代码库”中无标明的证件,一律以“其他证件”予以登记、录入。2、护照分类(1)外交护照(DIPLOMATIC PASSPORT ):发给本国政府高级官员、外交官、领事官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 (2)官员或公务护照(OFFICIAL PAS
12、SPORT或 SERVICE PASSPORT ):发给为国家事务出国的政府官员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3)普通护照(PASSPORT):发给因私人事务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公民。3、其他证件(1)外国人居留证: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发给在我国合法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有本人照片和资料,可单独使用);(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IC卡,“H”冠头为香港居民,“M”冠头为澳门居民);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发给旅居外国的华侨、台胞、无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注意:持证人的国籍或地区以“出生地”一栏的标注予以区分,分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13、中国台湾”、“中国”四种。(5)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有本人照片,可单独使用;(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有本人照片,可单独使用;(7)联合国通行证:发给联合国组织及其下属专门机构的官员。分红皮(高级官员)和蓝皮(一般官员和专门机构职员)两种; 注意:国籍登记、录入时不得为“UNO”,必须凭持证人所属国颁发的护照确认其国籍。(8)海员护照(SEAMANS PASSPORT,内有签证页)及海员证(SEAMANS CARD,无签证页):发给国际海员使用,上岸住宿的应持有边防检查站所发的登陆证; 注意:登记、录入时必须使用海员护照或海员证。(9)旅行证件:由国家发给侨居该国而未取得该国
14、国籍的外国人(内有签证页)使用。如美国的回美证、法国的旅行证明书,以及朝鲜的海外公民证(发给本国公民)、日本的归国渡航书(发给本国公民); (10)外交人员证件(我国政府部门颁发):外交身份证、领事官证、公务人员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照片及个人信息,可单独使用。(12)APEC商务旅行证:发给APEC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使用,证件样式相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照片及个人信息,应与护照一并使用,享受免签、停留60天待遇。4、验证要求(1)护照有效性的认定: 查验护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查验护照上是否有有效的入境签证(日本、文莱、新加坡公民可以享有15天免签、申根
15、条约国公民可以享有在沪48小时过境免签、持官员、公务和因公普通护照人员享有免签); 凡护照被打孔(大都以针点打孔字母“VOID”形式出现)、剪角或加盖“作废章”的均为无效护照。(2)普通护照和公务护照的区分: 有的普通护照在备注页上经加盖“公务” 章后成为公务护照(如俄罗斯); 有的国家的公务护照并不在护照的封面上明确注明,而是在护照资料页中以较小的英文予以标注(如越南、泰国、菲律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护照不在大陆使用,不得予以登记、录入;(4)境外人员所持的身份证、驾驶证、学生证、军官证等均不视为有效出入境证件,不得予以登记、录入,有特殊情况(
16、有关政府部门同意)的除外。(七)证件号码1、工作要求(1)组成方式:通常由字母、数字及符号构成;(2)显示方式:通常显示在护照资料页的右上方,也有少数显示在左上方或照片的上、下方; (3)指示形式:通常以“PASSPORT NUMBER”、“NO.”、“PASSPORT NR”、“PASSPORTNRU、NR”等符号作指示词,指示词不予录入(如土耳其护照号码RLONO.123456,录入为:O123456);无法判定为指示词或指示词前有字母、数字的,应依照原样全部录入;(4)证件号码由打印字符和手写体字符共同组成的,应将打印字符和手写部分一并录入;(5)证件号码录入时,字符应紧凑,不留空格,最长为16个字符,录满为止;如超过16个字符的,应在备注栏中录入完整的证件号码;(6)证件号码中字符和数字为上标“NR”、下标“NT”、带下划线“AB”、“No”等的,按正常字符和数字录入(即录入为:NR、NT、AB、NO等)。2、工作要点(1)证件号码登记、录入时,不得遗漏前缀、中缀、后缀的字母或数字;(2)证件号码登记、录入时,字母、数字和符号之间不留空格(如俄罗斯护照中的 “No.”符号不予录入);(3)正确区分护照号码与ID(身份证)号码,不得相互混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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