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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doc

1、     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讨论稿) (总分500) 一、行政管理(100分)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疫区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兼)职主任,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20 查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文件,10分; 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5分; 成员配置合理,5分。 2 疫区设有合理的专业机构网点,专业机构内有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专职人员。 10 查血防专业机构明细表,5分; 查血防机构专职人员名单,5分。 3 实行政

2、府血防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层层建立责任制,将血防工作列入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考核内容。各项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考核检查和评先表彰活动。 25 查市政府与各疫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已签订,得15分;责任书中将血防工作目标列入政府主要领导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考核的,得5分。查血防简报,有自查,评先等活动,5分。 4 市、区拨专项防治经费、血防财政转移支付经费等专款专用,严禁设立帐外帐,用于非血吸虫病防治方面。 5 查血防专账或血防收入支出等相关文件,5分 5 市财政按每年每人0.5-1元的标准,落实血防专项经费预算,根据晚血病人救治方案的要求,落实配

3、套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5 查区财政局、血防办公室有关文件,看是否按标准足额落实血防专项经费预算和晚血病人救治配套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有一项未做到不得分。 6 每年召开全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听取血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血防办每年召开部门协调会1-2次。 10 查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或简报,5分; 查血防办协调会议记录或简报,5分。 7 建有血防物资专帐,物资进出手续齐备、去向清楚;严禁将各类血防设备、器械等物资挪作他用或私用。对省、市下拨的血防器械、设备、药品等物资的使用与保管有专人负责;急感应急物质储备清单。 10 查血防器械、设备、药品清单

4、5分; 查急感应急物质储备清单,5分。 8 通过媒体、宣传标语等手段积极宣传《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5 查影像资料、宣传实物或血防简报,5分。 9 加强疫区水上作业人员、学生等高危人群血防宣教。 5 查图片、宣传实物或血防简报,5分。 10 组织中小学师资和血防人员培训。 5 查图片、培训记录(签到表)或血防简报,5分。 二、查螺、灭螺(100分)。 (一)查螺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有适合本地区查螺技术方案和查螺计划; 3 有查螺技术方案,3分 2

5、 按时完成查螺任务,调查无遗漏; 8 查螺情原始登记表和统计表,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未进行非疫区、达标地区螺情监测的扣3分。 3 有钉螺调查详细记录(查螺日志、钉螺调查分框登记表、有螺环境记录卡); 8 抽查任意2个螺点查螺原始记录,无记录每个螺点扣2分,记录不全每缺1项扣0.5分,未作钉螺解剖扣1分; 4 查出有螺面积地类清楚、面积计算准确; 6 查钉螺面积分类统计表(查螺6张表之表4),随意改变有螺地类扣2分,有螺面积计算误差每超过20%扣1分; 5 有螺面积消长情况清楚,新发、扩散钉螺面积有调查报告和近期防治措施; 6 查钉螺面积调查分类统计

6、表(查螺6张表之表3),消长情况不清扣6分,新发、扩散未作调查报告扣4分,无防治措施扣2分; 6 查清易感地带并建卡,易感面积增减有查螺资料依据; 6 查钉螺面积调查分类统计表(查螺6张表之表3),易感地带不清扣4分,查出易感地带未建卡者每缺1处扣0.5分,易感面积增减无资料依据扣1分; 7 查螺资料严格按照《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资料管理技术规范(2015版)》进行,规范、齐全,图帐清楚,上下对口; 7 查全区螺点分布示意图,1分; 查钉螺调查6张表,不规范扣2分,图帐不清扣2分,上下不对口扣2分; 8 有全区螺情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春查6月上旬,秋查11月底

7、 6 无报告扣3分,报告不全和未及时上报扣2分 (二)灭螺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有因地制宜的灭螺技术方案和灭螺计划; 3 查灭螺技术方案和计划 2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春季药物灭螺任务; 12 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扣4分,完成药灭面积低于任务数的80%者扣8分; 3 对当年查出的易感地带,要按计划进行灭螺处理,特别是急感、新病人感染地点; 7 易感地带灭螺面积未到80%的扣4分,未到90%者扣3分,急感、新病人感染地点未灭螺者扣7分; 4 药物灭螺要严格技术操作规程,用药

8、适量,提高灭螺效果,杜绝浪费;缓释灭螺有施药时雨量及汛期水位记载 10 现场随机抽查2个螺点进行药灭质量考核,钉螺校正死亡率:喷杀<70%,浸杀<90%扣6分,滥用药超过规定用量造成浪费的扣2分,缓释无雨量、水位记载扣2分; 5 无论何种方法灭螺均有详细记录和效果考核,药物喷杀、浸杀应有现场清理记录(灭螺日志、效果考核日志); 6 无记录扣2分,无灭螺效果考核扣4分,考核面积低于50%扣2分;药物喷杀、浸杀无现场清理记录扣2分; 6 市建引洪涵闸,大面积江、河、湖滩及堤防整治,专业机构应主动参与并提出阻螺设施和消除孳生地防止钉螺扩散的防治技术方案; 4 不清楚、未参

9、与的扣3分,无防治技术方案扣1分; 7 对垸内螺点的治理实施挂图作战,每个螺点标明根治时间,治理方法,责任人。 5 无治理示意图的扣4分,图中内容标明不详的每处扣0.5分 8 有全区查、灭螺工作专题小结并按时上报。(春查6月上旬,秋查11月底) 3 无小结扣3分,未按时上报扣1分。 附件 钉螺查、灭及效果考核记录表 环境编号 环境名称 流行类别 环境类型 植被种类 查螺情况 查螺方法 查螺面积(㎡) 查出有螺面积(㎡) 新发面积(㎡) 复发面积(㎡) 易感面积(㎡) 感染

10、螺面积(㎡) 调查框数(框) 有螺框数(框) 活螺框数(框) 感染螺框数(框) 捕获螺数(只) 解剖螺数(只) 活螺数(只) 感染螺数(只)                                                                                                                                              

11、                                                                                                                                                                   钉螺查、灭及效果考核记录表(续) 环境 编号 环境名称 灭螺情况(㎡) 效果考核情况

12、 药物灭螺面积 实际药物灭螺面积 环改灭螺面积 灭易感面积 灭感染螺面积 调查框数(框) 有螺框数(框) 活螺框数(框) 感染螺框数(框) 捕获螺数(只) 解剖螺数(只) 活螺数(只) 感染螺数(只)                                                                                                                            

13、                                                                                                                    三、急感防控与健康教育(50分)。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成立汛期预防急感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 小组,有急感应急预案;做好预防急感 准备工作,确保药品、物资、医护人员 及时到

14、位,成立急感抢治小组。 6 查文件,两个小组均未成立扣6分,只成立一个小组扣3分。 2 汛期做好抢险等无法避免接触疫水人员的防护工作; 4 查简报或相关小结,未开展扣4分,开展不好扣2分。 3 落实重点人群管理、易感环境灭螺灭蚴、重点地段设卡巡查、接触疫水人群排查、村卫生室发热病人首诊制、早期预防服药 10 查资料,缺1项扣2分,登记不全扣1项扣1分,,扣完为止,服药率不到100%、95%、90%分别扣3、4、5分。 ·4 疫区中小学上血防知识课,禁止学生到有螺水系游泳、捞鱼、摸虾等; 9 抽查1-2所学校,无教委相关文件扣2分,学生掌握血防知识普及率不

15、到100%、95%、90%、80%分别扣4、5、6、7分(查考试试卷或询问) 5 易感地带竖立固定醒目的警示牌和设立急感监督岗,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详细的劝阻记录。对高危“三滩”采取措施,严禁人畜到此活动。 8 查血防监督岗、禁牧员设置、警示牌设置汇总表等资料及现场走访:无警示牌扣2分,无监督岗扣2分,无必要的设备扣2分,无详细的劝阻记录扣2分。 6 严格执行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10 查急性血吸虫病报告情况登记表及感防控与健教情况进度统计表等资料,不按规定上报疫情缺1次扣2分,扣完为止。 7 有预防“急感”工作专题小结。 3 无小结扣3分,未按时上报扣1分

16、 四、查病、治病工作(100分)。 (一)查病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有详细查治病方案,病情监测方案、慢性血吸虫病全程督导治疗方案等。 3 查、治病方案1分;病情监测方案1分; 慢性血吸虫病全程督导治疗方案1分。 2 查病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血吸虫病检查、治疗分户登记表,血吸虫病病人名册;急感、慢性、晚血病人登记表及查病工作统计表。 6 分户登记表登记不全扣1分,无分户登记表扣2分;病人登记卡登记不全扣1分,无登记卡扣2分;病人登记表及统计表登记不全扣1分,无病人登记表及统计表扣2分。 3

17、 按查病方案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查病任务,实检人数占应检人数90%以上。对查出的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9 完成任务小于70%扣4分;小于任务80%扣3分、小于任务85%扣2分。小于任务90%扣1分。查个案调查表,对查出的确诊病例1例未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扣2分,扣完为止。 4 按病情监测技术方案要求,开展病情监测点工作。保留好血清和Kato-Katz片,以备市血研所抽查。按时上报监测点工作小结。 10 未完成扣10分,血清学监测阳性者未作粪检扣5分;未将监测点血清和Kato-Katz片送血研所抽查的扣5分,结果符合率小于90%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工作小结扣3分。

18、5 粪检及免疫学检查严格操作程序,器械准备齐全,符合实验条件要求; 5 随机抽查查病点,器械准备不全扣2分,违反操作程序扣2分,不符合实验条件要求扣1分; 6 按慢性血吸虫病全程督导治疗方案,对上年度慢性病人进行粪检复查复治。 4 查现场,随访10名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已开展粪检,复查率大于90%,得4分,每降低10%扣0.2分。(注:已完成) 7 慢性血吸虫病全程督导原始记录完整规范,慢性病人和晚血病人资料完整。 5 随机抽查查病记录,无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者缺项扣1分,扣完为此。 8 血吸虫病IHA外质控考核。各区每一查病点进行5份盲样考评,样品由市血研

19、所统一下发,在规定时间内书面上报。 12 区级血防专业机构报定性、定量(滴度)结果,乡、镇级血防专业机构报定性结果,按准确率比例计分,迟报扣2分。 (二)治病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对慢性血吸虫病人采取全程督导服药,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服后再走”;督导员由乡镇卫生院临床执业医师或村医担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0 查现场:按名单随访10名慢性血吸虫病患者(不足10免掉全部随访),全程督导服药率100%的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患者服药在督导员面视下进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2 晚血

20、病人应在经审批的定点医院集中开展救治,不得委托给乡镇卫生院等非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实施湖北省晚血临床路径。 8 部分病人未集中治疗的扣2分,晚血受治率<70%扣4分,<80%扣2分,<90%扣1分,未规范实施晚血临床路径的扣4分。 3 按技术方案的规定对治疗、扩大化疗、普治的对象,分别登记造册,收治时应核实名单;对每个受治者应认真填写简易病历,有体检和观察反应及用药记录,做好急感病人和新病人的追踪调查;治疗病人做到全程全量。 12 未按技术方案分类登记造册扣2分;未凭名册或检验报告单收治扣2分;无病历可查扣2分;无观察反应及用药记载扣1分,体检病历不全扣1分;对急感病人和新病人未

21、作追踪调查的扣4分;无故减少剂量扣2分,非全程扣2分; 4 认真治疗、细心观察,及时处理反应,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6 技术事故扣2分,责任事故扣4分; 5 治疗覆盖率应达95%以上。 8 未达70%扣8分,未达80%扣6分, 未达90%扣4分,未达95%扣2分; 6 有全区查、治病工作专题小结。(12月20日前) 2 无小结扣2分,未按时上报扣1分。 五、洲滩禁牧(50分)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有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通告。 5 区政府已发布《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通告》得5

22、分,否则不得分。 2 用多种方式进行《禁牧通告》的宣传。 10 查相关文件、简报,已开展《禁牧通告》宣传活动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抽查有螺洲滩沿边居民10户,知晓率100%的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 3 落实禁牧经费 10 查相关文件,已落实禁牧巡防经费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4 在有螺地带附近线贴《禁牧通告》,有螺地带设置禁牧警示牌,落实禁牧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配置,有禁牧巡查、劝阻记录,有螺洲滩配置必要的围阻设施,有螺洲滩上没有放牧现象,没有牛、羊等牲畜粪便。 25 在有螺地带附近线贴《禁牧通告》得5分,有螺地带设置禁牧警示牌得5分,落实禁牧巡查人员5,配备必要的配置,有禁牧巡查、劝阻记录5分,有螺洲滩配置必要的围阻设施,有螺洲滩上无放牧现象,没有牛、羊等牲畜粪便得5分。 六、相关任务指标(100分) 编号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加强疫情监测,切实巩固防治成果,严防疫情反弹。 30 出现疫情反弹不得分。 2 加强综合治理,减少有螺面积。 30 对照工作要点要求,未完成任务者不得分。 3 疫区街、乡、镇升级达标。 40 对照工作要点要求,未达标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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