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接待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树立集团公司总部对外良好形象,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接待包括:中央领导、海外政要、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慰问、会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的接待;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及其他公司商务拜访、会谈、参加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的接待;其他社会人士、来宾来访的接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日常公务接待工作,如遇突发特殊重大接待任务
2、由办公厅组织专项协调。 第四条 公务接待应遵循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对等接待,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国内外被接待方各种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 接待要求 第五条 人员要求。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和随行人员。 第六条 着装要求。参加公务接待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着装纪律,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七条 迎送要求。总部公务接待活动,按照接待级别及需求从简迎送来宾,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公共区域组织迎送活动。 第八条 用车要求。公务活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根据活动需求用车,尽量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活动车辆不足时,可由集团公司办公
3、厅组织协调,统一调用系统内其他单位有关车辆,或根据需要临时租用社会车辆。 第九条 用餐要求。公务接待用餐应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执行,尽量安排在指定餐厅,宴请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外事招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原则,从严控制招待费用支出。 第十条 住宿要求。公务接待住宿安排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接待住宿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接待级别,尽量安排在集团公司的协议酒店住宿。 第十一条 礼品要求。接待工作如需馈赠商务礼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对
4、外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定制体现集团公司文化特色和符合企业形象和市场地位的纪念品,并在纪念品的明显位臵标注的标识和专用字体,整体设计应符合集团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设计规范要求,直接购臵的纪念品应贴上的品牌标签后方可使用。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纪念品的订购、领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礼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费用要求。公务接待要根据接待等级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标准接待,活动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原则上由活动发起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陪餐要求。集团公司总部业务招待活动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标准按照新修订的集团公司总部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第三
5、章 接待类别和分级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工作实行按类别分级管理,主要分商务接待、外事接待、其他公务接待活动三种类别。接待工作级别由办公厅根据具体接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商务和外事接待活动,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活动的重要程度,分一级和二级。 (一) 一级接待。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负责人来公司商务拜访、会谈、参加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中央领导、海外政要来公司慰问、会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国内外权威专家学者到公司讲学、考察、指导。 一级接待活动的宴请标准为,每次人均不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下同),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超过600
6、元; (二) 二级接待。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国内外重要合作客户有关领导来公司进行商务拜访、会谈、参加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一级接待以外的外国政府官员来公司会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 二级接待活动的宴请标准为,每次人均不超过5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超过500元。 第十六条 其他公务接待活动,指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人员来访以及集团公司系统内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活动的重要程度分一级和二级。 (一) 一级接待。包括: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司局级以上领导来公司会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 一级公务接待活动宴请标准为,每次人均不超过
7、400元,不赠送纪念品。 (二) 二级接待。包括:一级接待以外的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领导来公司会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 二级公务接待活动宴请标准为,每次人均不超过300元,不赠送纪念品。 集团公司系统内接待活动的宴请按照上述两类标准执行,按重要程度进行划分,不赠送纪念品。 第十七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项目建设单位业务人员及合作客户单位业务人员等的来访活动一般安排在集团内部就餐,标准为每次人均不超过200元,不赠送纪念品。 第四章 接待组织管理 第十八条 公务接待工作主要由办公厅、接待发起部门按接待级别及分工共同完成。 第十九条 办公厅是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部门
8、,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审批接待申请、审定接待方案、按照接待活动级别及需要,协调集团公司领导出席、协调组织接待实施等工作、安排新闻宣传中心摄影、摄像、草拟新闻稿件、审核新闻发布内容、开展对外宣传等工作。 接待发起部门负责提出接待申请、接待方案、提供背景材料、确定参会人员、落实接待活动相关信息、草拟会议纪要、参与草拟新闻稿等工作。 保障安防、布臵会议室、印制发布会议材料、安排住宿餐饮、落实车辆、车位及电梯等事务性工作由办公厅统一进行安排。 第二十条 一级接待一般由至少一位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出席,集团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二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陪同。 一级接待由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接待发起
9、部门及办公厅指定相关人员负责配合。 一级接待活动由办公厅和接待发起部门安排相关人员陪同,视情况安排车辆、电梯、车位等,以满足来访需要;会议室摆放桌卡、接待安排;一层大厅LED屏幕显示欢迎词等。 一级接待由办公厅安排摄影、摄像并草拟新闻稿。 第二十一条 二级接待一般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副总或总助)出席,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子公司负责人陪同。 二级接待由接待发起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会议保障部门进行配合。 二级接待由发起部门安排人员陪同,可视情况安排专用车位以满足来访需要;会议室摆放桌卡、接待安排等。 二级接待视需要由办公厅安排摄影、摄像并草拟新闻稿。 第二十二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项目建设单
10、位业务人员及合作客户单位业务人员等的来访一般不安排集团公司领导出席,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业务人员出席接待。 该类接待活动由相关业务部门统筹协调,办公厅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视情况安排车位满足来访需要,会议室摆放桌卡、接待安排等。 第五章 接待实施安排 第二十三条 公务接待工作应事前进行申请审批。一级接待一般应至少提前7天提出申请;二级接待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总部公务接待工作申请流程:需求发起部门提出接待申请并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1)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厅主任审批确认接待方案填写接待方案提交单(见附件2)组织接待实施。一级和二级接待工作应事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
11、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发起部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活动若是由各二级子公司发起,二级子公司应提前与总部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汇报有关情况,填写接待申请单,由二级子公司负责人审批后,递交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审批,由总部相关业务部门按本办法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办理,二级子公司配合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公务接待活动若在节能大厦以外(包括京外)场所进行,活动发起单位要做好活动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活动安排、会议材料、会场布臵、航班或车次、接送站、行车线路、酒店食宿等工作安排,做好有
12、关协调工作;办公厅视公务活动等级情况,安排摄影、摄像人员随行。 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京外子公司所在地组织的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厅指定所在地子公司配合活动发起单位做好有关安排。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申请单 2.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方案提交单 附件1 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申请单 接待发起单位基本信息 发起单位 总部有关部门 部门名称: 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总部对接部门 (发起单位为二级公司时填写) 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来访单位及人员基本信息 来访单位 来访目的
13、来访日期 具体时间 人员信息(人员总数: 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及职务 1 2 3 4 5 6 来访联系人 联系方式 接待需求及有关安排 拟邀请集团公司出席领导 拟请部门及子公司出席名单 接待地点 (会议室) LED 欢迎词内容 是否需要接送 接送具体需求 是否需要车位 车位数量 是否需要迎接 迎接人员 是否需要专梯 专梯数量 是否安排住宿 住宿需求人数 拟入住酒店 房间需求 是否安排宴请 宴会地点 是否需要礼品 礼品种类及数量 摄影摄像需求 全程摄影 基本摄影 摄像 会议室准备事项 桌牌 会议安排 公司简介 会议资料 投影 电脑 条幅 话筒 文具 其他 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总部有关业务部门审核意见(子公司申请时填写) 附件2 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承办单 接待等级 一级 二级 其他 我方接待安排 发起部门 联系人 我方出席接待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1 2 3 4 5 6 7 出席宴会人员名单 对方 我方 办公厅负责人审批意见 公司领导批示意见(视具体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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