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相关事项情况的补充承诺
xxxx律师事务所: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对下列事项做出正式书面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案件。
二、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自设立以来自觉缴纳各种税款,不存在偷税、漏税及欠税的情形,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没有受到有关税务方面的行政处罚。
三、本公司业务经营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公司成立以来,没有受到任何有关
2、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
四、本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管理法律法规,没有因违法经营而受到处罚。
五、本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检验出厂,从未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六、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在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
七、本公司及本公司各部门均独立运作,未依赖于任何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八、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拥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车辆、著作权及其他主要财产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九、本公司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十、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亦没有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公司在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本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十三、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文件复印件与其正本完全一致;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及印章均是真实的。
特此承诺。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