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主审注册会计师就关联方事项致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询证函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接受委托,对ABC 集团公司200年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0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组成部分名称)是ABC 集团公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组成部分名称)的财务信息包含在ABC 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且贵所承担了对(组成部分名称)的审计工作。在对ABC 集团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涉及到对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审计,我们希望贵所能够予以配合。附件是我们所了解的关联方名称的清单和对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描述。(注:如果我们在后续的审计过程
2、中发现其他的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我们将会及时通知贵所。)我们对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进行审计的主要目的是:(1)识别关联方;(2)识别关联方交易;(3)检查已识别的关联方交易;(4)确定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我们希望贵所能在审计过程中参照附送的清单,关注ABC 集团公司与(组成部分名称)之间的交易,以及ABC 集团公司、(组成部分名称)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任何交易。如果贵方发现清单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请及时告知我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电话: 二年月日说明:如果此函是在中期发送,应额外说明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年末有可能向其他注册会计师提供更新的资料。另外,完成审计工作以前,主审注册会计师需要与其他注册会计师确定以下事项:(1)交易的描述,包括每个审计期间中没有金额的交易或只有名义金额的交易;(2)每个审计期间的关联方交易的金额,以及与以前期间相比合同条款变化的影响;(3)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截至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关联方的应收或应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