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于乙方租用甲方仓库或场地实施生产作业,为保障生产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在租赁区域内,全年确保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2人以上重伤事故;不发生火灾、重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企业入驻前负责
2、向乙方讲明工作环境和水、电、气等要害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对乙方提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四)及时向乙方企业负责人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五)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六)负责在仓库区域配置符合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仓库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七)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照明和疏散标志。(八)负责对租赁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三、乙方责任: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
3、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乙方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区域的约定用途,严禁乱拉乱接水、电、气。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安排住宿。 (七)在承租区域内使用作业设备时,负责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验收合格等事项,从事特种作业的
4、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作业场所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九)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十)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而造成甲方、乙方和第三方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四、其他: (一) 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二) 在指出安全隐患且要求乙方整改后,乙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应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明确认定为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采取中止租赁合同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负。(三)本责任书生效时间从签字之日起,至双方租仓合同结束时为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