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8-5
重要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核查记录
在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方面,有限公司时期,公司内控制度尚未健全,《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未就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的交联方交易、关联方担保等事项虽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但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相关事项进行了界定,并对涉及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核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