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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doc

1、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2009-3-23 15:57 中国税务报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

2、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从《企业财务通则》来看,只要是合理的并且不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规定,第九十四条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的间接费用中包括差旅费,第一百零四条管理费用中包括差旅费。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中,也仅对管理费用中包括的差旅费及账务处理作出了规定,并未明确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及标

3、准。   四、《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具体明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4、   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实施后,并未出台具体文件对有关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具体明确。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该扣除办法明确了差旅费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综上所述,在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差旅费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企业

5、对发生的这项费用,仍应该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在真实、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归集和列支,待具体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   差旅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但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6、〉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因此,对个人在规定标准内取得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文件,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

7、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八条“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并无具体规定。   如,《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工〔1995〕2299号)规定,北京市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吉地税所字〔2000〕96号规定“企业人员差旅费标准原则上比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对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

8、可实行差旅费包干的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目前很多地方是

9、参照财行〔2006〕313号文件执行的,虽然由于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是,都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票据,非个人性质的支出,并且在当地财政规定的标准以内,才允许在税前扣除。 需要到外地出差,差旅费补助应如何掌握?   答: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吉地税发〔2005〕118号:企业为公出人员报销的交通费和宿费凭合法票据在税前据实扣除,出差补助费按企业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据实扣除。   提示:“出差补助费

10、按企业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据实扣除”对于企业的标准是多少?没有规定。特殊行业可按本行业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其他企业也可参照财行[2006]313号《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即: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 税总局就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咨询热点作出解答 出差交通、餐费报销免征个税。 职工出差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如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免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今天上午国税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网友在线提问时透露的。此外,其还对补充医疗保险是否交税等问题作出回答。

11、 出差交通、餐费补贴报销不征个税 网友提问:单位给出具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表示,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通讯费补贴,卢云补充道,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反之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网友提问:企业发给员工的福利是否都要如数纳入当

12、月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仅列举了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 如果此项费用确实是企业全体职工福利性质的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对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需纳个税 网友提问:补充医疗保险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卢云回答称,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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