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xxxx街xx号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地下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地点: x 1.2车位号: B3(地下三层):车库环道:18、19、20、21。车库内:32、33、34、35、36。 B4(地下四层):车库环道:22、23、24、25、26、27、xx、2
2、9、30、31、32、33、34、35、36、37 共计25个停车位,其中地下三层车库内32、33、34、35、36五个为免费车位,其余二十个为有偿车位。 1.3收费起止日期:x年05月01日至x年04月30日; 1.4车位租金收费标准RMB 1800 元/月·车位。 1.5本地下停车场按月交纳租金,每辆车交纳320元IC卡制作费(由甲方代xx物业收取)。 1.6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见附件): 2.由甲方委托xx物业公司负责本停车场的管理包括 2.1秩序维护 地下停车场车辆疏导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车场设备设施管理; 2.2车场清洁 定期清扫擦洗地面和交通标识,
3、保持地下停车场清洁整齐,标识清晰。视情况开启排风设备和新风输入导引设备,保持地下停车场空气清新; 2.3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对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4消防管理 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下停车场; 2.5综合管理 建立、健全地下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3.管理方式:xx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一位管理;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或修改xx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 4.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车场租金; 4.3
4、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 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协议; 4.4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5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地下停车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有权获取乙方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7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4.8有权拒绝无本停车场停车证和IC卡的车辆驶入或驶出本停车场; 4
5、9有权拒绝停车证、IC卡与车辆不符的的车辆驶入或驶出本停车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10负责本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4.11负责安排车场管理员进行巡视,确保车辆安全出入; 4.12乙方支付车场租金后向乙方开具车位租赁发票。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5.2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5.3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5.4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5.5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5.6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
6、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 5.7保证车、证、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不符车辆进出本停车场; 5.8车位管理采取一车一证一卡一位管理方式,乙方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IC卡,不得将停车证IC卡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对于乙方借出证卡或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IC卡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事项: 6.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内按协议向甲方交纳车位租金,逾期不缴纳,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车位的管理责任并有权拒绝乙方车辆使用本停车场; 6.2地下车库作为特殊用途的地下空间,是按北京市人防、消防、交
7、通管理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并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设置交通标识、施划停车线、车位号; 6.3如因维修甲方需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维修养护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占用费。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4不论乙方车位是否停放车辆,乙方必须按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车位租金; 6.5乙方如违反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 6.6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
8、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7.1车位租金收费标准RMB 1800 元/月·车位,按月度收取。 7.2车位租金的交纳方式:每月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下一月度的车位租金。如逾期未交纳,视为提前解除协议,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出租原车位。 8.管理责任 8.1因乙方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车辆损坏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乙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己车辆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如给他人车辆及或给本停车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9.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
9、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2012年05月01日至2013年04月30日。 11.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本合同可解除: 11.1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告知退租事项并双方协商一致; 11.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11.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地下停车场相关费用的; 11.4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定合同。 12.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
10、2.2《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车场出入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备注: 附件:1、《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2、《车场出入管理规定》 3、《xx办公楼地下停车场出入电子标签办理登记单》 4、《车辆信息清单》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