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协议 甲方: 签证服务类别: 乙方: 网址: 服务质量 乙方以“优质、优价、快捷、安全”的执业原则承诺服务质量达到行业公允的水平,如对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隐私保护 服务细则: 甲方定制服务人数 人,服务费为 元/人/国。(不含使馆收取的签证费,德国领馆收取的费用为 元/人)在甲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和由乙方代付的费用后,乙方立即进行签证材料制作和其他相关工作。在签证成功后,甲方提供发票抬头后,乙方可开具发票。公司账号:户名: 账号:退款条例: 1. 如果甲方中止协议, 已交服务费和代付费用不可退还。 2. 如果拒签,除使馆收取签证费不退,其它费
2、用全部退还。 其他服务及费用: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个性化要求提供酒店、机票、地接等一站式国际旅行服务。 注:1.签证审理时间以使领馆规定为准。 若遇签证旺季、节假日、使馆打印机故障,签证打印错误,使领馆调查未果等因素,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乙方不对此承担责任。甲方在拿到签证前不宜购买机票和确定酒店,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2.除上述退款条例所规定的经济责任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3.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原件,乙方仅用做签证目的,不做其他用途。 4.乙方优质的服务是与甲方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对于乙方要求提供的原始材料,甲方应完整真实地提供。因甲方原材料的不完整和不真实而导致的文书制作缺陷、申请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公证或财产证明等官方文件,不在乙方服务之列,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指导,自行自费办理。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传真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