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xx景区和禅修小镇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甲方:xx市屯溪区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xx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 总 则为加快xx市旅游观光、旅游养生养老产业的发展,打造和提升xx市旅游和佛教文化品牌,促进xx市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双赢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作协议。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2.1 项目名称:xx市xx景区AAAAA级打造及中国禅修小镇xx市示范区。2.2 项目地址:xx市xx镇xx景区。2.3 项目范围:具体范围以
2、甲乙双方认可的规划方案确定的范围为准。2.4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其中:xx景区提升改造建设投资6亿元人民币;禅修小镇投资建设投资14亿元人民币(以甲乙双方认可的规划和相关项目批复文件为准)。2.5 建设期限及内容:自本协议约定项目总体规划经依法审批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正式实施项目建设,并在五年内完成第二章2.4款约定的投资规模。按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成xx景区建设及中国禅修小镇xx市示范区建设。具体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技术指标以乙方获得审批的规划方案确定内容为准。其中:(1)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完成xx景区AAAAA级规划修编及禅
3、修小镇总规,同时进行修规和总规规划审批投资约2000万元, 规划通过审批后,完成xx景区新老庙区的投资建设约1.8亿元;(2)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完成禅修小镇土地投入和禅修小镇固定资产投资约2亿元;启动xx景区AAAA级景区申报,完成xx景区AAAA建设标准投资2.2亿元;(3)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投资约3.2亿元完善禅修小镇配套设施建设和部分固定资产投入;(4)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完成禅修小镇投资约5.8亿元;(5)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完成全部项目所有规划审批内容和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启动xx景区AAAAA级申报。 (6)以上乙方实际投资额度最终
4、以规划审批为准。(7)如征地拆迁程序因法定限制等导致土地使用权取得期限滞后的,本条约定的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及投资额度的期相应顺延。2.6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禅修小镇土地出让期限为准。合作期满后,乙方将无偿返还甲方。如项目继续发展,乙方拥有优先合作的权利。第三章 项目用地甲方负责帮助乙方依法取得禅修小镇项目用地。 3.1 项目建设用地:禅修小镇项目实际用地规模、用地性质根据总体规划经审批的项目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为准。3.2 建设用地出让:本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按国土相关管理规定依法公开出让。3.3 甲方负责协调本协议约定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及时保障乙方建设用地需要,并负责按国
5、家规定办理土地手续,土地报征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垫付。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该项目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的相关法规及政策确定;(2)耕地开垦费,按照相关法规及政策执行;(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分批次需用地的数量在政府启动土地报批程序前全额一次性支付到政府指定账户。第四章 其他约定4.1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符合条件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各类专项项目资金。按xx景区及禅修小镇规划实施的项目建设用地凡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一律以流转的方式提供。4.2 乙方对于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经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
6、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项目按规定享受经营等优惠政策。4.3利益分配:经双方协商,五年建设期满后项目正式运营后收益按照甲方20%和乙方80%进行分配。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和义务5.1.1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公司依法获得备案、用地、环评、安评、项目规划许可、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及房地产开发资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1.2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依法审定审批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划、设计,乙方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5.1.3若乙方如期按本协议第二章2.5款约定的年度投资额度和形象进度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则甲方负责协调对xx景区提升改造、旅游配套设施工
7、程施工以及建成后必需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配套设施等接到本协议约定项目核心景区规划红线接口处 (乙方不负责电力增容费用) 。核心景区规划红线内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由乙方自行承担。5.1.4 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禅修小镇项目区内设立一家由xx市人民医院托管的,具有急救功能的可享受异地医保的社区医疗救护服务中心。乙方提供该景区医疗救护服务中心用房和设备,并全权负责该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具体事宜由乙方和该医院另行签署协议约定。5.1.5 甲方要确认对项目出让的项目用地权属完整、无争议,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亦不存在相关权属抵押、负债、租赁等任何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8、及费用。5.1.6若乙方按本协议第二章2.5款如期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分期按照经审批的规划协助乙方分批获得本协议约定项目建设用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土地权属证书。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 负责xxxx景区及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的总体策划、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5.2.2 乙方按照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xx禅寺规划方案捐建xx禅寺项目,具体事宜(如:xx禅寺满足乙方禅修小镇项目服务需求等)以乙方与xx禅寺依法协商并签订的xx禅寺捐建协议为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xx禅寺建成后,由xx禅寺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及xx禅寺与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签订的相关协议
9、约定进行管理。xx禅寺在建设及管理中如需增加、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需由乙方与xx禅寺商定并报经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5.2.3 为确保将xx禅寺建成弘扬正统佛法、凝聚信众、指导修行的宗教活动场所,并保障广大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需求,乙方在xx景区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及建成营运中,不以任何形式限制、影响xx的一切宗教活动。5.2.4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并提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5.2.5 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经营,及时办理可研、备案、环评、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并保证建设和经营期间的安全;确保项目按本协议约定如
10、期实施建设。5.2.6 乙方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确需在保护区内开发建设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5.2.7 为保证项目业态,本协议项下禅修小镇建成后,禅修小镇的产权及物业全部由乙方自持经营,不得进行房地产买卖、转让。第六章 违约责任6.1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建设进程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顺延,甲方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6.2 如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如甲方因此终止协议的,双方就乙方实际投资形成的项目固定资产的评估、转让等相关事宜另行约定。(1)项目总体规划经依法审批并取得建设用地和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满六个月仍未正式实施项目建设;(2)超过六个月仍未完成本合同第2.4条、2.5条约定的总投资规模、年度投资额度和形象进度;(3)项目建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与项目的继续实施存在重大影响;(4)项目建设形象进度严重滞后,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两年仍未竣工投入营运的。(5)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公开出让时,乙方或项目公司须按要求报名参加竞买,如无其它竞买人,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无条件摘牌,否则视为违约。6.3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章5.2.3、5.2.4款如期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或本协议约定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经甲乙双方测算低于14亿元投资规模,或未
12、按照本合同第2.5条约定的进场时间实施项目,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此项目,本协议自动终止,该项目前期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章 附 则7.1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若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7.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及双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7.4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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