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Xx业务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Xx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订制Xx业务的“全球通”集团成员提供本协议约定的Xx业务服务。2. Xx业务是把用户在邮件服务器上的邮件,通过安全链接,主动推送给移动终端的业务形式。用户也可以使用移动终端,回复、转发和撰写加密电子邮件。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1. 乙方为甲方开通Xx业务。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网络环境调研,填写xx通信集团xx有限
2、公司Xx业务登记单。3. 甲方使用Xx业务需自备企业邮件代理网关及适用终端机型。4. 甲方保证甲方及甲方集团成员在向乙方交付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BlackBberry业务登记单时已经了解并接受本协议、移动电话入网协议的各项权利义务,如甲方集团成员在使用过程中对本协议、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产生质疑,甲方负责对其集团成员进行解释和相关处理,乙方不对此向甲方及/或其集团成员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如经协调处理未果,则乙方有权在移动电话号码机主提出申请后,为移动电话号码机主取消Xx业务。5. 甲方负责在其集团成员因离职、号码转户、销户等原因离开甲方集团前提前【5】日向乙方申请取消该成员的Xx业务;乙方有权在
3、移动电话号码机主办理转户、销号时取消该号码的Xx业务。如甲方未尽上述责任而造成甲方原集团成员(原机主)对Xx业务产生质疑,甲方应负责进行解释和相关处理,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第三条 资费1. Xx业务资费包含两档套餐:套餐一:月功能费398元,包含国内GPRS流量50M。套餐二:月功能费598元,包含国内GPRS流量398M,及以下37个国家和地区(如有变化以乙方公告为准)GPRS流量2M: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芬兰、荷兰、奥地利、比利时、冰岛、波多黎各、波兰、德国、多米尼加、瑞典、俄罗斯、乌克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立陶宛、斯洛文尼亚、卢森堡、希腊、马耳他、挪威、台湾、香港、
4、澳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菲律宾、南非、智利等。超出套餐一或套餐二包含的GPRS流量,国内按照0.01元/KB的标准收费,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按照GPRS国际漫游资费标准收费。套餐一与套餐二包含的GPRS流量及超出套餐的流量单独计费;套餐包含流量当月有效,过期失效,不累计至下月,实际使用流量未达到套餐包含流量的,乙方仍按约定月功能费金额收取。2. 甲方如申请取消集团成员Xx业务,仍需缴纳办理取消手续当月的套餐月功能费。3. 甲方如申请变更套餐,新的套餐在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生效。4.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第四条 收费1.
5、 甲方承诺于每月【5】日至次月【4】日交纳上月Xx业务的月功能费及通信费用。若甲方未在规定付款期限内支付当月功能费、通信费,乙方有权中止Xx业务,并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直至甲方结清欠费为止。甲方任何一个月的费用在该月结束以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Xx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全部费用以及违约金。第五条 免责条款1.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暴乱及政府行为等。2. 因用户邮件服务器、邮件代理网关及移动通信终端等原
6、因致使不能正常获取邮件造成的服务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3. Xx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方式,乙方在系统设计时已尽力保证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但乙方不保证该业务的绝对安全、稳定,甲方在乙方网络上进行数据传输,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等情况;同时存在黑客攻击的可能性,网络系统可能出现一些临时性故障和不可预测的风险,甲方同意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予免责。第六条 协议生效、履行1.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Xx正式计费之日起连续12个月至最后一个月的末日有效期届满。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通知期满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以此类推,延长次数不限。2. 除本协
7、议约定的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3. 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4. 甲乙双方应加强对各自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处理解决。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正文所提及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乙方现行移动电话入网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执行。3.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所指月均为日历月。附件一、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Xx业务登记单甲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乙方:(业务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