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部分广西民族大学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5年广西民族大学804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804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广西民族大学827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第二部分兄弟院校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2012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80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真题及答案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80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真题及答案第一部分广西民族大学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5年广西民族大学804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
2、学考研真题科目代码:804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每个5分,共5小题,共25分)1管辖恒定2执行回转3诉讼第三人4必要共同诉讼5既判力二、判断分析题。(每题7分,共计28分。其中判断1分,分析6分)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
3、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小题,共20分)1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担当。2简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四、论述题。(第1题30分,2-3题每题15分,共60分)1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2论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原则的例外。3论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五、案例分析题。(第1题7分,第2题10分,共计17分)1.A市L开发有限公司与甲某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L公司于2008年12月向A市B区人民政府拆迁办
4、公室申请行政裁决。该拆迁办公室于2009年3月1日作出了房屋拆迁裁决书并向甲某送达。甲某不服该裁决,于2009年4月向A市B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A市B区人民政府经复议维持了A市B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作出的房屋拆迁裁决书。对此,甲某不服,以该拆迁办公室行政裁决程序和内容违法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A市B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于2009年9月主动撤消了该房屋拆迁裁决书,并向甲送达了新做出的拆迁决定书。但甲并未撤诉。问:法院如何处理?为什么?2某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田某能否向法院
5、申请强制执行?请对该项规定进行评价。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804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科目代码:804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一、判断改错题(每小题4分,共5小题,共20分,判断1分,分析并改正3分)1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2重大涉外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代表人不是当事人()4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5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诉讼请求,不必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3小题,共15分。)1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2什么是特别程序?其有何特点?3什么是协议管辖?其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三、比较题(每小题7分,
6、共2小题,共14分。)1民事诉讼标的与民事诉讼客体2民事诉讼主体与民事诉讼参与人四、案例分析题(共2小题,第1小题17分,第2小题14分,共31分。)1.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于2012年7月1日在C市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化工原料50吨,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收货付款。合同履行地在A市;如发生纠纷,由C市某区基层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为及时提货,先付给了甲公司100万元货款,甲公司遂于同年10月2日将50吨化工原料运送至B市,乙公司收货后,拒付另400万元货款。11月,乙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并入丙公司。12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为被告,向
7、C市某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丁公司提出,甲公司所供之化工原料系丁公司所有,原是暂存于甲公司仓库的,甲公司无权出售,故要求法院将化工原料判给它处理。问:(1)C市某区基层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此案中将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列为被告是否妥当?为什么?(3)如丁公司参加诉讼,应如何确定其在诉讼中的地位?(4)结合本案谈谈管辖对民事诉讼的价值,如果管辖发生错误在现行立法上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有何补救措施?2张英和李强于己于200年月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年月,张英生下一男孩。李强由于在外应酬多,经常喝酒半夜回家,很少顾及家和照顾孩子。一天晚上,李强酒后回家,两人发生争吵,酒后
8、失手打伤了张英,张英伤心极了。后来两人经常为此而发生争吵,于是张英与1年月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李强由于前天晚上和张英吵了架,此时也在气头上,心想,离就离,有什么怕的,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归张英,财产也作了分割,李强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元。张英以孩子抚养费太低为由,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张英和李强的亲戚分别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张英认为因赌气而离婚不太理智,此时,李强也向张英道歉反悔,并说以后会多照顾家和照管小孩。张英这时候想到了撤诉。问:()张英能撤回起诉吗?为什么?()张英能撤回上诉吗?为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才好?(4)结合本案全面地回答我国现行立法中法院
9、对撤诉如何依法处理?对民事诉讼撤诉制度作以简单评价。行政诉讼法学部分一、判断改错题(每小题4分,共5小题,共20分。先对各题的表述进行“正确”或“错误”判断,后简单说明你的理由)。1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概括式的方式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产权界定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案件,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产权界定行为的行政案件,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行政诉讼中最主要的证明主体是行政机关。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无权调查取证。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3小题,共15分)1行政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2行政诉讼被
10、告在行政诉讼中具有哪些特殊的诉讼权利与义务?3撤销判决是行政诉讼中最核心的一种判决,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形下作出?三、区别题(每小题5分,共3小题,共15分)1申请执行与移交执行2行政诉讼判决与行政诉讼裁定3行政诉讼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移转四、论述题(共1题,共10分)试述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五、案例分析(共1题,共10分)【案情】某大学森林考察队到某原始森林区作为期一周的森林学术考察,食宿在野外。鉴于该区有野兽出没,考察队便欲点火驱兽,被当地政府机关制止,并被告知应根据森林法规定向当地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该县护林局申请许可。考察队履行了申请用火手续,但被该县护林局拒绝,理由是:在此处用火容易引起树林火灾。
11、考察队对该县护林局的决定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请你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本案的被告是谁?本案属于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简单说明理由。2013年广西民族大学827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第二部分兄弟院校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学(A卷)科目代码:829一、名词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l2分,共48分)1反诉与反驳2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3证据能力与证据力4当事人与正当当事人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l2分,共72分)1诉的合并的条件有哪些?2专属地域管辖有哪些特征?3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4简述既判力的
12、主观范围。5简述督促程序的特点。6简述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一、名词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l2分,共48分)1反诉与反驳答: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1)二者的联系:反诉和反驳都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被告可以只提出反驳,也可以既反驳又反诉。有时反驳与反诉的理由是相同的,(2)二者的区别: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
13、诉的性质。前提不同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加以否定。而反驳则是以否定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目的不同被告反诉的目的除抵消、吞并、排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使本诉的原告败诉外,还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了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而反驳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2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答: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是指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集团诉讼中的一人或几人、为了共同诉讼人或者集团成员的共同利益或者相同利益,代表他们进行诉讼的人。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都是代表他人为一定诉讼行为,但
14、是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1)与诉讼标的利害关系不同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既没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也没有相同的利害关系,只是代理当事人为一定诉讼行为;而诉讼代表人本身也是当事人,他与被代表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或者相同的利害关系。(2)诉讼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诉讼代理人诉讼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接受当事人委托,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其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法律教育网而诉讼代表人所为诉讼行为的目的,既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要维护被代表人的利益。(4)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
15、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3证据能力与证据力答:证据能力,亦称证据资格,证明能力或者证据的适格性,它是指证据资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证据力,它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证据能力是证明力的前提,有了证据能力才会有证明力。区别:(1)判断证据能力是以证据材料的取舍为目的,而判断证明力则是以证据事实能否证明案件事实为目的。(2)对证据能力的判断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诸多制约,如英美法中就设里了大量的证据规则;而对证明力的判断法律却不宜过多约束,应视个案具体情况而定,如欧陆国家中世纪关于证明力分级的法定证据制度早已被抛进了历史垃圾堆。(3)对于证据能力的判断,不
16、同国家的立法可能赋予了不同的判断标准,但对证明力的充分判断却是各国证据法的共同追求。4当事人与正当当事人答: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起诉方和被诉方。正当当事人,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也称为当事人适格。两者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都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争议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的或受其管理支配的,没有这种关系参与诉讼的人,不是诉讼当事人;都会受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书的拘束。但是符合当事人条件的诉讼参加人未必就是正当当事人,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符合正当当事人的成
17、立要件,才能成为正当当事人。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l 2分,共72分)1诉的合并的条件有哪些?答: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分别提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某种联系的诉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制度。(1)拟合并的几个诉必须存在牵连关系,也即各诉的相关要素存在联系,包括诉的主体牵连和诉的客体牵连,这是诉的合并的本质要件。(2)拟合并的几个诉应属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辖,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3)诉的合并审理能够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由于合并审理的诉具有相对独立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分别情况作出判决。如果诉的合并会导致诉讼更加复杂,不符合诉的合并目的,则不应合并。2专属地域管
18、辖有哪些特征?答:某些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必须由一定地区的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的,称为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1)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在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时,优先适用专属管辖。(2)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凡属专属管辖的条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都无权管辖。排除协议管辖的适用。它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变更属于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当事人不能以双方协议的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3)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得适用一地域管辖或者特殊低于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
19、变更,外国法院亦无权管辖。3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自认是一方当事人作出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自认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自认的时间必须发生在口头辩论或准备程序中。(2)当事人的自认必须针对法律允许自认的事实,而不能针对另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法律、法规、法律的解释。(3)自认的事实必须对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所作的有利于自己的陈述不能构成自认。(4)自认必须采用法律认可的方式。(5)自认必须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而进行。4简述既判力的主观范围。答:既判力主观范围就是既判力对诉讼主体的拘束范围,即既判力对参与诉讼的哪些人产生作用。(1)既判力主观范围的相对
20、性判决的既判力则是指判决的内容会对特定范围的主体形成的拘束力,因为判决内容的特定性,既判力的主观范围也应该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由于判决的内容仅仅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纠纷,所以并不能对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没有参与到诉讼中的人产生既判力。(2)既判力主观范围有相对性,也有相对性的例外。即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主要情形有:向请求标的物的持有人的扩张。向当事人继受人的扩张。向诉讼担当的被担当人扩张。5简述督促程序的特点。答: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特殊
21、程序。督促程序的特点主要包括:(1)专门性。主要体现在: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为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非讼案件;关于债务和送达的特殊要件,主要有债务已到履行期、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2)非讼性。主要体现在:督促程序中,仅有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并不参加审理;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并非起诉而开始;原则上不开庭审理,不可能也无须法庭辩论,法院依据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书面审理。(3)简捷性。主要体现在:实行独任制;没有法庭辩论,采取自由证明,程序并不复杂;一审终审,即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合法异议的则督促程序终结,若债务人没有提出支付令异议或异议被驳回
22、的则支付令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4)适用选择性。即督促程序的适用具有可选择性,亦即债权人对督促程序有选择适用的自由,即在同时符合督促程序法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时,债权人有权选择申请适用督促程序,或者选择起诉适用争讼程序。6简述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答: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从而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的具体含义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2)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3
23、辩论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4)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5)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经过和基于当事人的辩论而作出。(6)人民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2012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科目代码:831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学(B卷)一、名词辨析题(共5小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1传闻证据与间接证据2选择管辖与协议管辖3诉讼担当与诉讼承担4主张责任与主张共通原则5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二、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15分,共75分)1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指定管辖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3委托诉讼代理权在哪些情形下终止?4简述两种诉讼第三人制度的主要区别。5简述既判力的主观范围。三、论述题(共1小题,每小题25分,共25分)1论如何识别和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80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真题及答案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80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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