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23.50KB ,
资源ID:3052681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05268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doc

1、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单位实际履行经

2、济责任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副职领导干部; (三)委党组或驻委纪检组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对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其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应当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可以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委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委财务处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

3、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七条 委财务处和审计工作人员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八条 委财务处和审计工作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保证委财务处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场所、人员和经费。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每年第一季度,委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干部任职期限情况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需要,研究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审计期限。审计计划报请党组书记审定后,以书面形式抄送委财务处。 第十一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

4、有计划地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每两年开展一次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需要可适时审计。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十二条 委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   (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三)“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五)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七)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及保值增值情况;   (八)对巡视(查)组及以往

5、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三条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本单位职责,制定事业发展计划及目标,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建设等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十四条 委财务处根据审计任务成立审计组,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委财务处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5个工

6、作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五条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委财务处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介绍,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 审计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公示期为审计组现场工作周期;公示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期限、审计内容以及接受反映情况的联系方式等。   第十七条 审计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会计资料;   (二)

7、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五)重要事项及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专门材料;   (六)接受相关经济监督部门审计、检查的处理意见和处罚决定;   (七)审计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十九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也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了解、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有

8、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根据收集的资料,整理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底稿要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并附有充分、可靠、相关的证明材料,工作底稿实行复核制度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制度,以确保工作底稿质量。 第二十一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将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对于异议,审计组视情况开展核查。 第二十三条 委财务处审定审计报告后,向委党组提交领导干部经

9、济责任审计报告,并抄送驻委纪检组、委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 第五章 审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 1.简序:简要说明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的起止时间及审计的实施情况。 2.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的性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及经营规模、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结构、职工人数、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建设等。 3.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履职年限、分管工作等。 (二)审计情况: 包括对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有关经济指标的审计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大决策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财

10、经法纪情况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被审计对象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合理、不规范的行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给予揭示。 2.需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3.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评价: 根据审计情况,综合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应当由其承担的经济问题责任。 第二十五条 委财务处应将审计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一)委财务处组成的审计组归档材料包括: 1、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 2、审计组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3、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对审计报告

11、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4、审计组的审计报告; 5、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执行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6、需要归档的其他材料。 (二)委财务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审计组归档材料包括: 1、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 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3、审计组的审计报告; 4、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执行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5、需要归档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二十六条 委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的违纪问题,应及时予以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进行核查,依法依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对其所管理的单位领导干部及省卫生计生委对所管理的社会团体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卫生厅《江西省卫生厅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实施意见(试行)》(赣卫党字〔2006〕26号)同时废止。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