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巷幼儿园教职工体检制度一、 任职前体检制度1、 工作人员在就职前,必须经主管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体检,证明无传染病者方可经入园,如患有传染病者,绝不允许任职,体检率应达100%。2、 教职工应检查的项目:包括普通体检,心、肺(胸透)、肝功能加乙肝三系、大小便常规、阴道滴虫、霉菌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3、 健康档案由保健医生管理。二、 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1、 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吃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麻风病、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理工作岗位。2、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离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