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分行营业部中午值班制度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人平安、钱安全、资金财产无风险”,根据安全保卫条例与安全保卫部制定的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补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营业室管理中午值班期间非支行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现金封闭区。1、公安、消防等部门例行公务进行安全检查需要进入现金封闭区的,必须有总部安全保卫部负责人陪同才允许进入。2、总部部室人员(安全保卫部检查除外)因公进入现金封闭区内,必须经过支行行长或主管营业室副行长授权后才可以进入。3、其他外来人员因设备维修、测试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现金封闭区,必须持有安全保卫部开具的介绍信,或者支行行长、主管营业室副行
2、长授权,核对无误后才允许进入,对外来人员的出入情况必须进行登记。4、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按时到岗,中午12:00前准时到岗值班,值班人员可提前半小时就餐,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擅自离岗,对发现有擅自脱岗、离岗者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2、严格按作息时间坚持中午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发现迟到早退一次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条 通勤门管理加强电控联动防尾随门的管理。营业室工作人员中午值班期间进出时,按正确使用方法操作,随开随锁,无安全保障措施时不得启动全开装置。钥匙指定专人保管,不得插在门锁上。第三条 现金安全管理在中午营业期间,备用金和收入的大宗现金,不得放置在桌面等明处,必须锁入保险
3、柜或现金箱内。第四条 电视监控管理 中午值班期间支行的电视监控系统,应设定密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无权操作。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第五条 应急报警按钮管理 中午值班期间支行安装的应急报警按钮,在发生盗窃、抢劫、爆炸、故意纵火等外部侵害紧急情况时方可使用。除上述情况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触动应急报警按钮。安全保卫部对应急报警设施定期检测,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第六条 防卫器材管理 中午值班期间支行必须配备防卫器具。防卫器具做到临柜人员人手一件,放在隐蔽和随手可取之处。第七条 防火安全管理中午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按照营业场所防火安全制度,担负火灾扑救、保护现金安全和抢救人员等任务,做到通讯畅通,及时报告。第八条 领导带班管理实行行领导带班制度。行领导带班期间要与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节假日,要亲自在岗带班。第九条 交接与替班管理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人员遇有公务外出,或有其它原因不能到岗值班,应及时向所在处、室的负责人报告,请求安排本处、室其他人员替班。如无法安排而造成空岗或漏岗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