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辛集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2014-2030) 文本 2015年7月 辛集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4-2030)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1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 第五条 规划区范围 2 第六条 规划期限 2 第七条 城市规模 2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2 第八条 规划目标 2 第九条 规划指标 2 第三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3 第十条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3 第十一条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布
2、局 3 第十二条 生态绿地保护规划 4 第四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 第十三条 城市绿地分类 4 第十四条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4 第十五条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5 第十六条 公园绿地规划 5 第十七条 生产绿地规划 7 第十八条 防护绿地规划 8 第十九条 附属绿地规划 9 第二十条 其他绿地规划 10 第五章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11 第二十一条 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原则 11 第二十二条 防灾避险绿地指标 11 第二十三条 防灾避险绿地布局规划 12 第二十四条 防灾避险绿地植物种植 13 第二十五条 防灾避险绿地管理措施 14 第六章
3、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规划 15 第二十六条 规划结构与布局 15 第七章 城市绿道绿廊规划 16 第二十七条 规划原则 16 第二十八条 总体布局 16 第二十九条 分类建设指引 17 第三十条 慢行道规划 17 第八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18 第三十一条 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8 第三十二条 动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8 第九章 植物风景与树种选择 18 第三十三条 树种选择的基本原则 18 第三十四条 树种选择技术经济指标 19 第三十五条 主要树种选择 19 第十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20 第三十六条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20 第十一章
4、绿线规划 20 第三十七条 绿线规划原则 20 第三十八条 绿线控制层次 20 第三十九条 绿线管理 20 第十二章 分期建设规划 21 第四十条 分期与目标 21 第四十一条 近期建设规划 21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 23 第四十二条 实施措施 23 第四十三条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23 第十四章 附则 24 第四十四条 生效时间 24 第四十五条 解释权 24 第四十六条 法律效力 24 2 辛集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4-2030)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1、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绿地率和覆盖率,达到创建“国家生态园
5、林城市”的标准。 2、合理规划城市绿地,指引城市绿色发展的正确方向。 3、对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系统规划深化、细化和系统化。 4、构筑城市发展生态安全格局,确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区域,明确城市生态安全隔离空间。 5、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市域与城市绿地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等法律; 2、①《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②《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11月4日建设部发布); ③《国家园林城
6、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 ④《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2]170号); 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等规定、标准; 3、①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2]249号); ②《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③《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等规范和管理办法; 4、①《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②《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相关规划; 5
7、国家、河北省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强调规划区范围、层次、指标体系等方面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和统一,以生态学为指导,按照“城市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对城市各种绿地进行定性、定量的安排,形成一个与城市人居环境紧密结合的生态绿地系统。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 2、布局均衡、比例合理,综合考虑、全面安排的原则。 3、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树种多样、合理配置的原则。 4、既有远景目标,又有近期安排,远近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范围一致。
8、 市域规划区范围:辛集市行政区域,面积951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城区、6镇、7乡、344个行政村。 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北至石黄高速公路,南至石济客运专线,西至本市行政管辖边界,东部北端之军齐排干以东,南端至双柳树村东纵向公路,总面积约为187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年。 近期:2014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第七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至2020年辛集市中心城区人口确定为50万人,至2030年辛集市中心城区人口确定为80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56.68平方公里以内,
9、人均建设用地113平方米;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8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八条 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应最大限度的提高城市绿地总量,使绿地总面积达到6779.21hm2。其中,公园绿地1106.53hm2;生产绿地315.07hm2;防护绿地56.39hm2;附属绿地1751.87hm2;其它绿地3549.35hm2。人均绿地面积达到40.37m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83m2。绿地率达到36.7%,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第九条 规划指标 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
10、标一览表 项目 现状 近期 远期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hm2) 4047.45 5667.67 8799.99 城市人口(万人) 30.4 50 80 绿地总面积(hm2) 875.04 2129.3 6779.21 绿化覆盖率(%) 24.30 39.0 46.32 绿地率(%) 21.62 37.57 36.70 人均绿地面积(m2/人) 28.78 42.58 40.37 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hm2) 155.25 685.18 1106.53 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5.11 13.70 13.83
11、 中心城区人均防灾避险绿地面积(m2/人) 3.12 5.04 5.71 表 :辛集市各类绿地规划一览表 名称 绿地面积(hm2) 在绿地总量中比例(%)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公园绿地 155.25 685.18 1106.53 17.74 12.09 16.45 生产绿地 52.77 114.76 315.07 6.03 2.02 4.68 防护绿地 106.37 40.46 56.39 12.16 0.71 0.84 附属绿地 560.50 1288.75 1751.87 64.05
12、 22.74 26.04 其他绿地 0.15 0.15 3549.35 0.02 0.00 52.75 总计 875.04 2129.30 6779.21 100 100 100 表 :辛集市绿地统计表 序号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绿地面积 (hm²) 绿地率(%) (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绿地面积 (m²/人) 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G1 公园绿地 155.25 1106.53 3.84% 12.57%
13、 5.11 13.83 2 G2 生产绿地 52.77 315.07 1.30% 3.58% 1.74 3.94 3 G3 防护绿地 106.37 56.39 2.63% 0.64% 3.50 0.70 小计 314.39 1477.99 7.77% 16.80% 10.34 18.47 4 G4 附属绿地 560.50 1751.87 13.85% 19.91% 18.44 21.90 中计 874.89 3229.80 21.62% 36.70% 28.78 4
14、0.37 5 G5 其他绿地 0.15 3549.35 0.00 44.37 合计 875.04 6779.21 28.78 84.74 4.68% 36.25% 第三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条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辛集市域绿地体系尊重自然、历史、人文条件,人文与自然、历史相结合,透水透绿,形成林在城中,林城交融,“三横三纵,绿带绕城”的绿地系统结构。 1、三横:沿黄石高速、石津灌渠、衡昔高速形成三条东西向生态绿廊。 2、三纵:沿通武线、东王线、大边线形成三条南北向郊野绿廊。 3、绿带绕城:主要是指多条绿
15、化景观带,包括生态绿带等。 第十一条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规划充分利用辛集城市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结合中心城区及周边城镇的重要景点形成绿地景观节点,通过生态绿廊的连接使其建成绿地网络,覆盖整个市域。 景观节点包括中心城区内四合公园、谐翠公园、润泽公园、锦绣公园、友乐公园等5个市级公园以及中心城区外包括生态农业观光园、百年梨园、崇兴寺、桃园人家等18处重要节点。 生态绿廊包括黄石高速、石津灌渠、衡昔高速形成的三条生态绿带,控制宽度为200米;沿通武线、东王线、大边线形成三条南北向郊野绿带,控制宽度为100米;中心城区的外部和多条内部生态绿带也纳入市域生态绿廊之中,控制宽度不等。 绿
16、带范围内以绿化为主,兼具动物栖息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第十二条 生态绿地保护规划 为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好城镇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生态敏感性及生态安全格局分析,规划对生态绿廊划定保护范围,包括南水北调输水管道及城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石津干渠及其他河渠沿线、生态绿带、大型基础设施廊道、高压走廊、地震断裂带、重要道路两侧防护带等。 地震断裂带两侧控制500米禁止建设区; 石德铁路两侧设置30-50米的防护绿带; 高速公路两侧、307国道南侧、一级公路两侧设置30米的防护绿带; 二级公路两侧设置20米防护绿带; 石
17、津干渠北侧及中心城区外围设置50-300米的防护绿带; 石津干渠支渠两侧设置30米的防护绿带; 南水北调干渠两侧50米范围内的一级保护区,不得建设非渠道用建筑物; 南水北调输水渠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或输水管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二级保护区,不得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设施和进行有碍干渠运行安全的活动; 307国道以北、沿石津灌区设置200—500米的生态林地,使307国道与其两侧的城市建设用地有机分离,互不相扰; 规划沿石德铁路两侧也适当设置宽窄不一、大小不等的生态绿地,最大限度地隔尘降噪。 第四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三条 城市绿地分类 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按主
18、要功能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它绿地5大类。 第十四条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的绿地系统结构为“一环、一轴、一廊、五核、多点”。 一环:沿石津灌渠、妍园路、东环路和南环街的环城林带。 一轴:贯通城市中心城区南北,以教育路为轴线的城市绿地系统主轴。 一廊:沿世纪大街的东西向绿色廊道。 五核:以锦绣公园、友乐公园、润泽公园、谐翠公园和四合公园等大型公园形成的中心城区五个绿色景观核。 多点:散布于城市各处的小区公园、块状绿地形成的城市绿色斑点。 第十五条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规划布局依托城乡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进行优化、深化。各级公园绿地的
19、布局满足服务半径,做到中心城区全覆盖,形成完善的公共绿地服务体系。 一、总体格局:形成“星罗棋布、条块连通”的布局结构。 二、绿地系统:按城市绿地的不同类别,形成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它绿地五大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1、公园绿地:为城乡居民户外游憩及防灾需要,形成街旁绿地/带状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市级公园体系,构建中心城区层级分明的绿地系统。 2、生产绿地:结合辛集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提升城市的绿化品味,丰富城市的绿化内容,为城市绿化培养和提供苗木、花卉。 3、防护绿地:结合辛集市皮革制造等产业与城市相关重点单位的空间分布关系,规划合理的防护绿地,对其进行有效的
20、隔离与防护。 4、附属绿地:结合中心城区各类用地的空间分布特点,制定合理的附属绿地布局要求。 5、其他绿地:利用中心城区周边的农田与林地,构建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外完整的生态林地。 三、绿地与景观结合:结合城市景观需要,强化区片、道路、节点绿地的景观效果。 第十六条 公园绿地规划 1、规划原则 以“美化环境、维护生态、均衡布局、防灾救灾”为原则,加强城区绿化,形成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大中小结合的公园绿地系统。 2、规划布局 规划市级公园服务半径2000—3000米,组团级公园服务半径800—1000米,社区级公园(小游园)及街头绿地服务半径300—500米,确保城区
21、500—800米范围内有1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为适应和满足人们闲暇时间增多以及对健康和运动的需求,在传统城市公园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居民长假和每周出行的需求,建设郊野风景区公园。 3、规划指标与要点 (1)规划综合公园4处,包括谐翠公园、润泽公园、友乐公园、四合公园,分布于城市南、北、中方向,用地规模均大于20公顷,服务半径控制在2000--3500米;上述4处市级综合公园总面积约为99.83公顷。 表: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位 置 面积(hm2) 服务半径(米) 1 四合公园 G111 全市性公园 纪元大街以北教育路以东
22、 28.18 3000 2 润泽公园 G111 全市性公园 市府大街以南朝阳路以西 23.39 2500 3 谐翠公园 G112 区域性公园 兴业街以南文昌路以西 22.12 2500 4 友乐公园 G111 全市性公园 辛平线以北盛辛路以东 26.13 3000 (2)规划社区公园39处,大多靠近居住、教育科研、商业设施等用地,用地规模多在3-8公顷之间,绿化面积不小于公园总面积的70%,服务半径控制在300--1000米。上述43处社区公园总面积约为197.54公顷。 表:社区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 公园绿地 名称 类别 代码
23、 类别名称 位置 面积(hm2) 服务半径(m) 1 儒风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垒头大街以北朝阳路以西 5.18 650 2 宝石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学府街以北垒头西路以东 6.76 600 3 逸年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范庄街以北盛兴路以西 5.6 750 4 兴业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兴业街以南宴西路以西 5.47 650 5 伟业园 G122 小区游园 伟业街以北工业路以西 1.69 450 6 青藤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垒头大街以南宴城路以东 7.81 750 7 世纪园
24、 G121 居住区公园 世纪大街以北兴华路以西 5.15 750 8 静思园 G122 小区游园 世纪大街以北工业路以东 1.6 500 9 古城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永安街以北文昌路以西 4.96 700 10 竞媚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古城大街以南宴城路以东 4.1 650 11 安辛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四方街以北安辛路以东 3.89 650 12 康达园 G122 小区游园 永安街以北朝阳路以东 2.52 400 13 宴西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四方街以南宴西路以东 4.59
25、700 14 芳华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束鹿大街以南教育路以西 6.13 800 15 娇艳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育红街以北安辛路以东 4 800 16 陶然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建设大街以北文昌路以西 3.78 800 17 金鹿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建设大街以南西华路以东 5.14 500 18 蕊芯园 G122 小区游园 铁路线以北妍园路以东 2.49 450 19 故里园 G122 小区游园 明伦大街以北和谐路以西 2.49 450 20 明伦园 G122 小区游园 明伦大街以
26、南东华路以东 3.24 500 21 文昌园 G122 小区游园 富源大街以北文昌路以东 3.44 500 22 春晖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辛兴街以南教育路以西 4.9 650 23 冯方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方碑大街以南工业路以西 8.58 800 24 浣溪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建设大街以南宴城路以西 5.7 800 25 红烛园 G122 小区游园 富源大街以北教育路以东 2.56 500 26 学府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农贸大街以北教育路以东 9.78 800 27 溢香园 G
27、121 居住区公园 育红街以南盛兴路以东 8.88 800 28 桃李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束鹿大街以南东外环路以东 8.1 800 29 春蚕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育红街以北东外环路以东 8.1 800 30 天牧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皮革大街以北盛兴路以东 11.35 850 31 醒物园 G122 小区游园 鹿城大街以南朝阳路以东 1.68 500 32 紫硕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纪元大街以南朝阳路以东 5.19 650 33 弥荫园 G122 小区游园 鹿城大街以南工业路以西 2.
28、14 500 34 盈绒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马兰大街以南兆丰西路以东 4.81 800 35 金梦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马兰大街以北工业路以东 5.49 650 36 耀华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马兰大街以南工业路以东 5.49 700 37 辛乐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路南大街以北朝阳路以西 9.9 800 38 正阳园 G122 小区游园 路南大街以南朝阳路以东 2.02 500 39 幽禅园 G121 居住区公园 富强大街以北盛辛路以东 4.88 650 (3)规划专类公园5处,其中
29、设置一处植物园,面积大于40公顷,满足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数量大于等于一处的要求。上述5处专类公园总面积约为64.88公顷。 表:专类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 公园绿地 名称 类别 代码 类别名称 位置 面积(hm2) 服务半径(m) 1 温方园 G131 儿童公园 方碑大街以北文昌路以西 3.96 850 2 锦绣公园 G133 植物园 东环路与市府大街交叉口东北 40.13 3500 3 六郎园 G135 风景名胜公园 方碑大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10.37 800 4 春兰园 G136 游乐公园 南环街
30、以北妍园路以西 8.26 750 5 和平公园 G137 其他专类公园 方碑大街以南兴华路以西 2.15 800 (4)规划带状公园多处,包括水系两侧绿地以及城市道路两侧小于10米宽的绿带,总面积约为619.39公顷。 (5)规划街旁绿地多处。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两侧大于10米宽的绿带,以及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总面积为124.89公顷。 表:街旁绿地-街道广场绿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街道广场绿地名称 类别 代码 类别名称 位置 面积(hm2) 服务半径(m) 1 纪元广场 G15 街道广场绿地 教育路与马兰大
31、街交叉口西北 10.07 850 2 人民广场 G15 街道广场绿地 市府大街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南 5.08 800 3 广场1 G15 街道广场绿地 文昌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西北 9.92 850 4 广场2 G15 街道广场绿地 宴西路与束鹿大街交叉口东北 0.56 300 5 广场3 G15 街道广场绿地 兴华路与新开街交叉口西南 0.88 300 6 广场4 G15 街道广场绿地 车站街以南 1.91 500 7 广场5 G15 街道广场绿地 盛辛路南头 4.44 800 第十七条 生产绿地规划
32、 1、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现状单位苗圃为基础,开辟较大规模的苗圃花圃,为城市绿化培养和提供大量的苗木、花卉。 (2)土地利用多样性原则。考虑为城市绿化树种的培养与引种培育提供科研场地,在坚持生产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生态性原则。在规划上贯彻生态观念,体现设计结合自然的思想,使花圃在朝向、排水、内部物质流动上更能符合生态学的要求。 (4)市场产业化原则。坚持生产绿地市场化原则,通过引入竞争,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提高市场供给量。 2、规划布局与规划指标 本次规划分别在城市东部,西部,南部各规划一块生产绿地,总面为315.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33、3.58%。 表:中心城区生产绿地一览表 序号 生产绿地名称 位置 总面积(hm2) 1 西部苗圃 世纪大街以南,安新路以西 73.74 2 东部苗圃 石津灌渠以南,晨曦路以西 33.71 3 南部苗圃 宴城路南端 207.62 3、规划要点 (1)选址:城市近郊或城市组团的分隔地带,并有良好土壤、水源、较少污染的地段。 (2)功能分区:有生产区、大棚生产区、遮阳棚生产区、灌木生产区、乔木、生产区、仓储区、仓库、堆码场、养殖场以及办公管理区。 第十八条 防护绿地规划 1、规划原则 防护绿地是为改善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在城市中所设的绿地。要遵循加
34、强对自然灾害和城市灾害的防护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护城市生态的原则进行规划。 2、规划布局 规划按防护绿地的功能和位置分为卫生防护林带、城市组团分隔带、安全防护林带和生态防护林带四种类型。 (1)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结构和用地功能安排,依托中心城区的道路网体系,结合城市铁路、城市道路、水系等,因地制宜,构筑城市防护绿地系统。 (2)本规划在铁路、公路、交通干道两侧,工业区和生活区之间、高压走廊、污水处理厂等周边依据有关技术规定,设置防护绿地,总面积为56.39公顷。 (3)根据对自然灾害与城市危害的不同防护与减弱作用,划分为不同功能的防护绿地,并选择适宜的书中、林带宽度和列植方式。
35、 表:中心城区防护绿地一览表 序号 防护绿地名称 位置 控制宽度(米) 总面积(hm2) 1 石德铁路防护绿地 石德铁路两侧 20 15.36 2 工业区(城南)防护绿地 宴城路-农贸大街-工业路-双营路 50 22.37 3 第三给水厂防护绿地 研园路与马兰大街交汇处 30 2.93 4 天然气储配站防护绿地 鹿城大街与盛行路交汇处 50 4.31 5 天然气储配站防护绿地 东环路以东,皮革大街以南 50 4.46 6 佳洁污水处理厂防护绿地 东环路和永安街交汇处 30 3.65 7 热电厂防护绿地 永安街与东外环路
36、交汇处 30 3.30 合计 56.39 第十九条 附属绿地规划 1、单位附属绿地 (1)新建公共设施附属绿地控制指标 ①行政办公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 ②商业金融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0%。 ③医疗卫生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5%。 ④教育科研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 ⑤体育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 ⑥其他公共设施绿地率不低于30%。 (2)工业用地附属绿地控制指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一般不得超过20%,污染严重的工业用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30%。 (3)仓储用地附属绿地控
37、制指标 规划一般仓储单位绿地率不低于20%,堆放易扬尘货物的堆场绿地率应高于30%。 表:单位附属绿地规划指标 序号 用地名称 绿地率(%) 一、公共设施用地 1 行政办公用地 30 2 商业金融用地 20 3 体育设施用地 40 4 医疗卫生用地 45 5 教育科研用地 40 6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30 二、工业用地 1 一类工业用地 20 2 二类工业用地 25 3 三类工业用地 30 三、市政设施用地 1 水厂、污水处理厂 40 2 殡葬设施用地 40 3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30 四、仓
38、储用地 25 五、对外交通用地 20 六、特殊用地 35 七、其他用地 20 2、居住区附属绿地 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面积不宜小于居住区面积的30%。树种搭配上应注重加强落叶乔木的运用,以保证北方冬季居民对阳光的需求。 表: 居住绿地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区域 公共绿地(m2/人) 绿地率(%) 绿化覆盖率(%) 二类居住区 1.8 30 30~40 居住区 新区 2.0 35 40 旧区 1.2 30 40 居住小区 新区 1.5 30 35 旧区 1.0 25 35 居住组团 新区 1.0 30 35 旧区
39、 0.5 25 35 3、道路附属绿地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世纪大街、教育路这2条城市道路作为园林景观路),红线宽度大于50m的主干路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第二十条 其他绿地规划 中心城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林地等其他绿地,分布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周边,除可营造以乔灌木为主的林地、景观水面或度假休闲设施外,还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成片的林果种植,总面积3549.35公顷,与生产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共同构成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其他绿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内部绿地的延伸和
40、重要补充,功能必然也呈多元化。规划要充分发挥这些功能,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为城乡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优化服务。 1、保护规划区内的自然林、水体、园地和农田等生态基质保存较好的绿地空间资源,修复退化和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发挥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2、通过廊道的规划建设,沟通市域绿地和中心城区绿地,把自然引入城市之中,优化城市布局结构,构建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 3、根据现存自然景观与人文资源状况,合理定位,适度开发,为城市居民提供郊野游憩场地。 第五章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第二十一条 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原则 1、安全性原则 避灾绿地必须考虑自身的安全和外围建筑
41、物的影响。 2、均衡布局原则 居民到公园绿地避难一般步行而至,为了使市民在发生灾害时能够迅速到达,防灾公园绿地应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城区,并考虑与人口密度相对应合理分布。 3、可达性原则 避灾绿地应有2条以上不同方向的对外通道,与避灾通道的直接联系,保证突发情况时人员的疏散和救灾措施的实施。 4、统筹规划原则 避灾绿地是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防灾公园以外,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空地等都可以选作避难场所。 5、“平灾结合”原则 防灾公园应具备两种基本的功能。一是平时履行休闲、娱乐和健身等功能;二是配备救灾所需设施和设备,在
42、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时能够发挥避难场所的功能。 第二十二条 防灾避险绿地指标 (1)防灾公园 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的避灾生活场所、救灾指挥中心和救援、恢复建设等的活动基地。防灾公园应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须具备完善的避灾、救援设施和物资储备。数量为一座/20-25万人,规模不小于5公顷,服务半径不大于5000米。 (2)临时避险绿地 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短时期(数天至数周)的避灾生活和救援等活动的绿地。临时避险绿地应靠近居住区或人口稠密的商业区、办公区,具备应急避灾设施、提供临时救灾物资。规模不小于2公顷,服务半径不大于1500米
43、 (3)紧急避险绿地 指在灾害发生后,居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3-5分钟内)到达的避险绿地。满足短暂时间的避灾需求。规模不小于1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300-500米。 (4)隔离缓冲绿带 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 (5)绿色疏散通道 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第二十三条 防灾避险绿地布局规划
44、 1、防灾公园 规划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设置防灾公园,一共5处。总面积为139.95公顷,人均避险面积1.75平方米。 表:防灾公园规划统计表 序号 公园绿地名称 避险疏散场所类型 位 置 面积(hm²) 服务半径(米) 1 四合公园 防灾公园 纪元大街以北教育路以东 28.18 3000 2 润泽公园 防灾公园 市府大街以南朝阳路以西 23.39 2500 3 锦绣公园 防灾公园 市府大街以北东外环路两侧 40.14 3500 4 谐翠公园 防灾公园 兴业街以南文昌路以
45、西 22.12 2500 5 友乐公园 防灾公园 辛平线以北盛辛路以东 26.13 3000 (1)场地要求 绿地应为开敞式,须与两条及以上救援疏散通道相连。有效避险面积不宜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人均有效避险面积1-2㎡。周边应设置防火安全带,宽度应宽于25m,且园内应划分区块,区块之间应设防火安全带。如果中心避险绿地周围有木制建筑物群且风速较大,应当加宽防火安全带。 (2)出入口设置 不少于两个双向快速交通出入口,并应设置应急备用出入口。出入口布置相应的设施,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 (3)防灾功能分区 救灾指挥区、物资存储与装卸区、避灾与灾后重建生
46、活营地、临时医疗区、对外交通区(停车场与直升机临时停机坪)。 2、临时避险绿地 规划利用居住区公园绿地、街旁绿地等作为临时避险绿地。规划末期临时避险绿地34处,合计占地面积213.35公顷。 (1)场地要求 须与两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小于7米。绿地应为开敞式,有效避险面积不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绿地周边须设置防火隔离带,不应小于15米。 (2)出入口设置 应不少于两个双向交通出入口,应与集散场地相连。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 (3)防灾功能分区 管理与指挥区、物资存储与装卸区、临时避险空间(含临时医疗点)、对外交通区(救援用车停
47、车场)。 3、紧急避险绿地 规划利用小区游园、街旁绿地等作为紧急避险绿地。规划末期紧急避险绿地23处,合计占地面积47.12公顷。 (1)场地要求 应与一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双向交通出入口,并设置无障碍通道。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5米。绿地应为开敞式建设,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围墙。绿地内建设应考虑避险需求,建构筑物和水体的设置不应过多,应有效避险面积不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绿地周边若存在潜在火灾源,应设置防火隔离带,宽度应宽于10米。 (2)防灾功能分区 管理区、紧急避险空间。 第二十四条 防灾避险绿地植物种植 1、配置原则 (1)防灾
48、性与观赏性兼顾。防灾型城市绿地的园林植物配置既要考虑发挥植物的防灾避难功能,又要考虑平常居民使用的美学要求。 (2)以乡土树种为主。在遭遇火灾、大风、洪水时,生长健壮的乡土树种能抵抗恶劣环境,利于发挥防灾的作用。 (3)立体式种植模式为主。由于火灾时火星从地面向上流窜,往往树干先着火,因此,低矮或灌木树种的防火能力较强。所以,采取乔、灌、草结合的高低交错立体式种植模式,能提高园林植物的防灾能力。 2、配置方法 (1)列植、丛植为主的隔离带。城市绿地防灾避难场所的植物配置主要考虑的是防火因素,称为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通常形成足够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才能充分发挥防火功能,一般采用列植、丛植
49、的栽植方式,提高树林带的遮蔽效果,防火效果较好。 (2)草坪种植的避难空间。避难广场是避难者主要的活动场所,也是救援物资输送、直升机救护作业的重要场所,因此,避难场所以坡度低于30°的平缓开阔区域为宜,植物配置主要以草坪等地被植物为主。 (3)FPS栽植。所谓FPS栽植,是指在城市街区发生大规模火灾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公园中避难的人们,使其免受火灾的蔓延与热辐射的危害而进行的防火植物的配置方法。在该方案中,将火灾现场到避难广场之间划分为3个空间:F区(火灾危险带)、P区(防火植被带)、S区(避难广场),各区功能不同,植物的配置也不同。 a.F区(火灾危险带):F区指从火灾现场到树木的耐火界
50、限距离的范围。该区的树木,可以起到隔断热辐射的作用,当发生大规模的火灾时,F区的植物应难于燃烧,应选择含水率高,着火时间长,树叶表层的角质层厚,反射率高的树木,如夹竹桃、珊瑚树、卫矛、八角金盘、女贞、刚竹、山茶花等。 b.P区(防火植被带):P区指从树木的耐火界限距离到人的耐火界限距离的范围。P区域是F区与S区之间的过渡地带,该区域的树木一般不会着火,多选用遮蔽率和耐火性更高的树木,考虑到景观效果和生态多样性,应选用花灌木、常绿阔叶树种和落叶树种的有机结合。如槐树、夹竹桃、爬山虎、卫矛、八角金盘、常春藤等。 c.S区(避难广场):S区指人的耐火界限距离以下的场所,是避难、救护、物资运输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