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引号: 管理层声明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 注册会计师: 本声明书系与贵事务所对海宁原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17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有关。贵事务所出于对该(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于该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形成审计意见的需要,从我方取得关于本声明书中所含信息的声明是一项重要程序,对此我们表示认同。 我们了解贵事务所对我们(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对其发表意见,并且贵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包括检查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以及在当时
2、情况下你们认为需要的相关数据。并且,我们也了解贵事务所的审计目的并非识别(或被用于揭示)可能存在的舞弊、管理缺陷、差错和其他不合规情况。 因此,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财务报表与财务记录 1. 作为本公司管理层成员,我们已履行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提及的责任,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公允反映。我们认为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且不存在重大错报,包括遗漏。我们已批准该(合并)财务报表。 2.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3、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3.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使得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4.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得以正确描述。 5. 已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评估,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6. 该(合并)财务报表的各要素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得以正确分类、描述和披露。 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有需要调整或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都已得到调整或披露。如果我们注意到自贵所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之间发生了可能影响财
4、务报表的事项,我们亦将及时告知你们。 8. 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均不重大。 9. 作为本公司管理层成员,我们相信本公司拥有足够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使得我们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准确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提供的信息和交易的完整性 1.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所有与(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财务记录、相关资料以及2017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直至 报告日召开的最近一次会议的所有会议记录(或尚未编制成会议记录的近期会议的行动纲要),并允许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所有相关信息以及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2.我们认为
5、所有交易均已正确记录并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存在其他未被正确记录的重大交易。 3.我们确认已就关联方的识别提供了完整的相关信息。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披露了所有已知的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包括销售、采购、贷款、资产转让、负债和服务、租赁安排、担保、非货币性交易和本期间内发生的无对价交易,以及期末与关联方之间的有关应付或应收账户余额。这些交易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三、 舞弊与错误 1. 我们确知我方有责任设计、执行和维护内部控制以防止和发现舞弊与错误。 2. 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披露了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因舞弊而存在重大错报这一风险的评估结果
6、 3. 我们未得知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本公司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其他员工的舞弊行为或潜在的舞弊行为。此外,我们未得知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涉及其他员工的任何舞弊行为或潜在的舞弊行为。我们未得知任何针对可能导致(合并)财务报表的错报或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的不当行为,包括舞弊或潜在的舞弊行为的指控(无论来源或形式,并且包括但不限于“内部举报人”发出的任何检举)。 四、 对法律与法规的遵循情况 1. 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披露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其影响加以考虑的所有已知实际发生的或可能存在的未遵循法律与法规的情况。 2. 我们认为不存在不符合监管当局
7、要求、且此类不合规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五、确认、计量与披露 1. 我们认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所基于的重要假设或者作出其他会计估计时使用的重要假设,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合理并且适当的。这些假设反映了我们代表本公司执行的意图和能力。 2. 我们并无对(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或分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计划或意图。 3. 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披露,而且本公司已遵循了相关合同的所有方面(如若不加以遵循,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包括所有尚未偿还债务的所有契约、条件或其他要求。 六、资产的所有权 1. 本公司对于资
8、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所有资产均享有完全的权利,并且不存在他人置于本公司资产上的留置权或保留权;而且除(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无其他任何用作抵押的资产。本公司享有完全权利的所有资产均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 2. 与已售出资产有关的所有回购协议和期权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得以正确记录和充分披露。 3. 我们并无废弃生产线的计划或者将会导致存货过多或过时的其他计划或意图。存货的列报金额均不高于可变现净值。 4. 我们的任何现金和投资账户均不存在正式或非正式的补偿性余额安排。 七、负债与或有事项 1. 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披露,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正确反映了所有负债及或有事项,包
9、括与书面或口头担保有关的负债及或有事项。 2. 我们已告知贵事务所所有知悉的、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考虑的诉讼和索赔事项,并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会计处理和披露,无论是否已就其与法律顾问进行讨论。 3. 我们已正确地记录或披露了包括实际发生和可能的所有负债,并已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所有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八、采购和销售承诺以及销售条款 1. 期末,本公司无正常商业活动以外的并且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异常承诺或任何形式的合同义务。 2. 我们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销售的所有相关协议。这些协议涵盖了销售的整个安排,且无需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补充。 九、
10、期后事项 1. 除(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所述的内容以外,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需对(合并)财务报表或其附注进行调整或于其中进行披露的事项。 海宁原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 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未更正错报汇总表 序号 内容及说明 索引号 未调整内容 备注 借方项目 借方金额 贷方项目 贷方金额 本公司经考虑认为,上述未更正错报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整体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予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