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和谐协商,依据项目工程完毕实际情况,在原协议基础上增添项目销售任务的具体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以下补充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 本项目共分为 期进行代理销售,乙方需完毕甲方规定的每期销售任务;2.1 项目当期认筹期间,乙方别墅区认筹率(当期总户数)达成 %,居住区认筹率(当期总户数)达成 %,甲方视为乙方业绩合格;2.2 别墅区认筹率达成 %,居住区认筹率达成 %,甲方给予乙方 销售奖励,别墅区当期认筹率若低于 %,居住区认筹率低于 %,甲方有权规定提前终止合约,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3. 1 项目当期预售期间,乙方别墅区转筹率需达成
2、 %,居住区达成 %甲方视为乙方业绩合格;3.2 别墅区转筹率达成 %及以上,居住区转筹率达成 %及以上,甲方给予乙方 销售奖励,若乙方别墅区转筹率低于 %,居住区低于 %,甲方有权规定提前终止合约,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4. 项目当期开盘后当期去化率(别墅区)业绩情况佣金点数 %及以上超额完毕 %合格 %及以下未完毕当期去化率(居住区)业绩情况佣金点数 %及以上超额完毕 %合格 %及以下未完毕5. 甲方规定当期项目在开盘后2年之内清盘,甲方内部员工认购及工程抵扣的套数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若达不到甲方规定销售业绩,甲方有权规定提前终止合约,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6. 在协议期内任何
3、形式销售的地下部分(涉及储藏室、车位等),销售协议额低于 万,甲方按照 %的佣金比例结算给乙方,销售协议额达成 万,甲方按照 %的佣金比例结算给乙方,销售协议额超过 万,甲方按照 %的佣金比例结算给乙方。第二条 其他1.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规定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3. 本协议与原协议有互相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4.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字:_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