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委托租赁管理协议第一条:协议叁方资料甲方:(委托方)姓名: ;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租赁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 丙方:(担保方) ;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营业执照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叁方就下列商铺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二条: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2.1 甲方批准将坐落于亳州市XXXXXX” 第 层 号铺位(以下简称该铺位)委托乙方代租赁,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铺位的总定价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2.2 该商铺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如实际经营时的建筑面积与上述建筑面积不符,以委托经营时经政府部门测绘的建筑面积为准。2.3 经营用途:由乙方负责该商铺对外经营、管理。第三条:经营期限 3.1 委托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三年。(备注:本协议三年委托租赁期。)第四条:经营收益及支付方式4.1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三年委托经营期间,本商铺各年经营收益约定如下:经营收益支付时间每期支付金额(人民币: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一年租金收益(从总房款中扣减) 年 月 日支付次年租金收益(从总房款中扣减) 年 月 日支
3、付第三年租金收益(从总房款中扣减)4.2 乙方承诺在未来三年,经营收益按4.1条标准以年度付款的方式支付,且在每年指定日期将经营收益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第五条:甲方的权责5.1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期支付经营收益。5.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5.3 在经营期内,如因乙方经营管理行为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失或伤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5.4 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5.5 委托经营期内,假如甲方产权转让,应提前30日告知乙方,在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可以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且甲方应保证由第三方与
4、乙方签订委托经营期内剩余时间的委托经营协议(协议有关权利条件不得改变),第三方即成为本协议的当然委托人,享受本协议甲方的权利、承担甲方的义务。在第三方产权办理完毕后,甲方相关利益将不再享有。5.6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批准该铺具有交付条件时,将不可撤消地全权委托乙方经营使用,且不参与、不干涉商场经营管理,委托权已涉及但不限于下列五项:A:决定和修改商铺的经营定位 B:经营范围和方式C:商铺的经营收益权 D:商铺的经营权和转租权E:商铺改造、整合及装修权5.7 在未办理房产证之前,如甲方与丙方所签订该商铺的买卖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经营期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经营收
5、益,并由丙方直接从甲方购买的商铺款中扣还。第六条:乙方的权责6.1 协议期内,商铺由乙方统一管理,并负责商场的经营、安保、消防、卫生、水、电、物业管理和商场维修,并相应承担上述各项有关费用。如乙方未及时支付或拖欠本条费用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此给甲方导致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偿。6.2委托经营期间内,甲方如将所购房产转让,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6.3 乙方应按约向甲方支付第四条约定的经营收益。6.4 甲方批准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在所经营商铺的公共部位、立面任何部位、屋顶设立相关标记和标志,不得据此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和利益。6.5 甲、乙、丙三方共同批准,在商品
6、房买卖协议约定的交付日期,丙方直接向乙方交付甲方所购商铺,并办理交付手续,若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交付日期交付商铺,则由丙方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七条:免责条款7.1 在协议期内,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7.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等政府因素,使甲乙双方导致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续约条款 8.1 铺位委托经营协议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协商讨论续约事宜,双方约定如下:第一:甲方可选择出售该商铺,若出售单价不高于人民币 元每平米,则乙方乐意购买,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双方自付;第二:若甲方以高于人民币 元每平米的单价出售该商铺,乙
7、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可以选择自己经营该商铺或可以选择将商铺产权转让给第三方;8.2 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按8.1条款与乙方进行明确约定,则视为甲方批准按8.1条中第一条款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9.1 乙方逾期支付甲方经营收益,除应补偿所欠经营收益外,并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经营收益总额的万分之贰的违约金。9.2 本协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补偿守约一方的所有损失且守约一方有权规定继续履行协议;如守约一方批准解除协议则违约一方向守约一方支付当年标准的12个月经营收益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实际损失,违约一方应按所有实际经济
8、损失额度向守约一方予以补偿。第十条:担保 10.1 丙方作为本协议乙方的担保方,在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之条款履行义务时将全权代替乙方履行上述义务。 10.2 续约期间丙方担保责任顺延。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和谐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第十二条: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自三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图(附后)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丙方: 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