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播发布合作协议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国务院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 甲方委托乙方于2014年 月份进行纸媒: 广告发布,具体发布媒体名单、发布规格、发布内容等以甲方下单为准,具体细则如下:1、 广告发布(经甲方事先同意的媒体除外),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的不予结算;2、 在甲方指定的媒体范围内、发布周期内发布广告,如有增加、替换媒体或调整发布时间,应提前与甲方沟通,经甲乙双方确认,否则不予结算。3、稿件版面不能有杀人、放火、性病广告等可能影响本广告软文产品形象的社会不良信息;
2、二、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未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二、 乙方需反馈当天见刊情况,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电子链接。并在见刊后发邮件给甲方,甲方应当通过书面或者发邮件的形式予以确认。(并每个投放媒体配3份样刊)三、 付款方式:广告发布费用为: 人民币: 大写: 1、 甲方2014年 号前一次性付清全款,明细请见附件一, 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一周内开具 发票快递给甲方;2、 发票内容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广告费 )发票必须保证其真实性;3、收款账户开户名、发票盖章、结算清单确认盖章必须与本协议签署方(即乙方)名称一致。四、
3、 违约责任:合作期内,双方将制定详尽可行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若因第三方(如媒体方)原因导致发稿计划无法进行,乙方须及时出具替补计划,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的替补计划并涉及预付款,乙方须在确认无法完成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向甲方返还未发布的稿件费用。五、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要对双方之合作关系、合作内容等严格保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对根据本合同协商及探讨过程中得到的信息、本合同的内容及与此相关的对方的所有信息,都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在与参与或不参与本合同的第三方进行的商务活动中,不得使用从对方获取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此外,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终止后3年内仍负有本条规定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3年内,甲乙中的任何一方以任何目的使用对方提供的信息,都必须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六、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账户信息:对私账号: 对公账号: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