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新区xx新城2014年三大项目集中开园
户外媒体推广宣传设计制作安装委托合同
甲方: x省xx新区xx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 西安xx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助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完成x省xx新区xx新城2014年三大项目集中开园户外媒体推广宣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第二条 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及安装x省xx新区xx新城2014年三大项目集中开园户外媒体推广宣传设计制作安装
2、项目费用总额(费用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为人民币¥167812元整(大写:壹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贰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将上述款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委托费用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x
开户名称:西安xx广告有限公司
账 号:x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付款方式,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2、甲方应在委托乙方实施项目前15个工作日内将包装项目的现场的具体位置和相关要求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实施前的5个工作日内确认乙方对项目包
3、装设计方案,同时配合乙方做好实施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现场搭建、租赁运输、施工制作、安装、悬挂、维护、拆除、垃圾处理等工作和相关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方式,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甲方确认的策划和布置方案。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产生的知识产权及所有相关权利,归甲方享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应以本合同委托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二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
4、如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费用,如已支付的,乙方应当退还,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但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因地震、水灾、火灾、战争、暴乱、罢工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上述障碍消除后,甲方认为有必要再行委托乙方时,双方可协商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
5、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 《xx新城2014年三大项目集中开园户外媒体推广宣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清单明细》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x省xx新区xx新城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西安xx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xx新城管理委员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