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代理商合同 代理商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公司 目录 1. 产品订购 3 2. 产品供应 3 3. 产品质量 5 4. 产品管理 5 5. 产品销售 5 6. XX系统 6 7. 权利与义务 7 8. 知识产权 8 9. 保密条款 8 10. 独立性 9 11. 违约责任 9 12. 不可抗力 9 13. 通知 9 14. 协议生效与期限 10 15. 协议终止 1
2、0 16. 争议解决 11 17. 其他事项 11 18. 定义 11 19. 附则 11 附件1 办公及送货地址信息 13 附件2 品类目录表 14 附件3 终端网点拓展 14 附件4 反不正当商业行为协议 14 附件5 代理区域、渠道及销售目标 15 附件6 不违法经营承诺 16 2016年 产品销售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 签订: A. XX(以下简称“甲方”),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地XX; B. 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请按照营业执照填写企业性质),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_。 鉴于: a) 甲方作为“XX”品牌在中国大陆(含港澳)地区唯一合法代理商。 b) 乙方是一家位于 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性企业,在食品的市场销售等方面具有相应条件与资质(或政府许可、批准),并积累一定的市场开拓及销售经验。 为提高甲方产品的销售,使消费者享有更优的产品、更好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区域内的非互联网渠道销售甲方相关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乙方如需进行网络销售需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 1. 产品订购 1.1 乙方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向甲方销售管理中心以邮件、传真、QQ方式提交明细订单,甲方在收到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确认订单数量及(应)付款金额,乙方将货款汇至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加盖乙方公章的订单即生效。甲方在2个工作日未确认订单的,视为订单未被确认。 1.2 依据甲方库存以及乙方存货、销售等实际情况,乙方可以和甲方协商调整或取消订单,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订单内容。 2. 产品供应 2.1 供货地点及签
5、收 2.1.1 订单生效后(需要符合2.1.3之要求),甲方应将乙方所订购的货物交付至乙方所在城市物流点,乙方指定人员或授权代表签收。在货物运至乙方所在城市物流点之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需要符合2.1.3之要求);货物交付乙方之后,所有货物风险及责任转移给乙方,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货损等均由乙方承担。 2.1.2 在物流点,乙方未做好收货准备或无正当理由而不按约定签收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的,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处理,甲方可以依据现实情况采取变通措施,但为该批产品(从甲方发货到货物最终到达目的地)所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人员交通费、误工费、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 2.1.3 乙方符合以下订单要求,从甲方
6、到乙方所在城市物流点产生的货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订单要求:乙方单次订单量不低于3万且每月订单次数不超过2次(除甲方供应不足造成补单原因外);若每月订单次数超过2次,则从第3次订单开始所产生的各项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 若乙方单次订单量低于3万的,甲方交货的地点为甲方的仓库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所产生的各项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2.1.5 若乙方单笔订单量超过20万(含20万),甲方交货的地点为乙方合同指定的仓库地点。所产生的各项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 2.2 货物验收 2.2.1 乙方应在接收货物时对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在收货时发现货物短少、失窃或残损,乙方在承运人的送货凭证上进行
7、详细书面确认(按照规定要求搜集好证据),并向承运方进行索赔,且应在收到货物起24小时内依据订单编号或发票号码向甲方书面提出查询(在甲方负责承运时使用)。除此之外,视为乙方确认已接受的产品处于良好状态且数量无误。 2.2.2 产品由甲方交付至乙方时起(乙方在自行装卸过程中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产品的风险(包括产品滞销、亏损等商业风险)将全部转移到乙方。 2.3 供货价格 2.3.1 甲方向乙方提供附件2,作为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价格的参考依据,实际交易价格按订单当天有效的甲方销售政策核算。 2.3.2 甲方销售政策包括本协议及附件中列明的销售优惠政策及甲方不定期发布的临时性销售政策。销售
8、政策经甲方书面发布即行生效。 2.3.3 依据实际情况,甲方可对产品品类及价目表进行调整,应提前15天以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2.4 货款支付 2.4.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的方式,甲方接受乙方以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即乙方将货款以银行电汇方式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乙方将银行汇票交至甲方。甲方确认全额货款到账后向乙方发送订单货物。 2.4.2 为避免商业腐败等不正当行为,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向甲方业务人员支付货款,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并构成违约。 2.4.3 甲方指定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XX公司 开户银行:XX 账号:XX 甲方依法向
9、乙方开具货物销售发票。 3. 产品质量 3.1 甲方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2 若甲方或国家权威部门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甲方认可的原因,甲方可给予乙方换货或退货,除此之外甲方不对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给予退换货服务 3.3 除3.2条约定的情况,甲方不给予乙方退货或换货。不退换货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3.1 产品分销铺市后因产品动销困难而产生的滞销产品; 3.3.2 产品分销铺市后在售卖过程中产品外包装破损而无法销售的产品; 4. 产品管理 4.1 乙方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市场区域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甲方产品的品牌维护、市场的开拓、销
10、售状况反馈、产品流向的管控等,以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在销售区域内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产品追踪追溯系统(XX系统)的相关流程,甲方所有产品乙方必须通过“XX系统”扫码出库给第三方,并定期将终端产品信息等反馈甲方;在自然月内甲方根据乙方通过“XX系统”实际扫码出库甲方产品数量(按乙方提货价计算)总金额的1.5%给予销售折让。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终止本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库存情况,对乙方仓库管理、库存及运营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 4.3 乙方应及时报送所有对甲方产品的投诉,并接受甲方委托收集相关证据。当乙方和任何顾客
11、对产品的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解决第三方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如需通过诉讼、仲裁或者与第三方和解等方式解决因产品性能、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如乙方不与甲方协商而单独解决此类争议的,甲方对此处理结果不负任何责任。 5. 产品销售 5.1 在当前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由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约行为或非履约行为以及乙方的或任何第三方的购买、使用、拥有或处分本协议项下产品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间接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后续性损害(包括利润损失)承担责任。 5.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完成甲方产品在所辖销售区域的各种
12、类型渠道或零售终端的分销铺市,并在终端开展相应的推广活动及促销活动。 5.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人员完成“XX系统”的终端拓展、推广、培训、兑换品代垫等。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直接或间接地生产、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终止与乙方合作且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乙方连续两个月完不成销售目标,甲方将对乙方经销能力进行重新评估,并由双方共同商定整改措施,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且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XX系统 为持续稳定地提
13、升销售,同时也促进双方商业利益最大化,甲方投资开发“XX系统”。并经双方同意,乙方在销售区域内使用并严格执行甲方“XX系统”的相关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附图: 6.1 甲方通过“XX系统”来实现对乙方销售区域内终端促销费用、消费者费用的精准投放。 6.2 协议期间,甲方授权乙方使用“XX系统”,乙方可通过代理商账户及密码随时登陆“XX系统”。乙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号码和密码,并采取合理措施保证账号安全, 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任何通过乙方账户号码和正确密码登录“XX系统”及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或经过乙方授权的行为,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导致的相关后果和责
14、任。 6.3 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物流管理工作。乙方必须配备扫码设备(扫码枪/手机安装无线扫码程序),扫码设备由甲方有偿提供,并由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出库扫码等相关物流管理事宜。乙方应对发货的产品按照甲方规定如实做物流码扫码,严禁不扫码、虚假扫码行为。在自然月内甲方根据乙方通过“XX系统”实际扫码出库甲方产品数量(按乙方提货价计算)总金额的1.5%给予销售折让。 6.4 乙方同意为确保甲方产品的销售需要,必须为每单品类配置安全库存,安全库存量不低于此单品前3个月月平均销量的50%。如月末库存低于安全库存标准,乙方需及时补货。 6.5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将不定期在“XX系统”发布各类销售政
15、策(包括销售通知、公告信息) 、经销商管理制度等,甲方业务层级同时配合传达。乙方有义务每周至少登陆“XX系统”1 次,查看该平台发布的各类销售政策、制度,并予以遵守。 6.6 关于会员店积分兑换。鉴于甲方产品积分兑换政策是甲方的重要销售政策,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积分兑换政策,因此协议期间,乙方同意为甲方会员店提供积分兑换的产品,同时保证所兑换的产品库存充足。自会员店发出兑换订单之日起,乙方须在 7 日内将积分兑换产品发货至会员店指定地址,并在“XX系统”—“订单管理”-“会员店兑换”模块,点击“发货”以确认发货事实。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配送给会员店,造成的会员店向甲方投诉此行为,甲方有权扣除
16、或部分扣除乙方扫码折让。 6.7 甲方可根据乙方市场实际需求,配合支持乙方开展不同门店差异化的会员精准营销活动。甲方承担消费者积分兑换奖励费用及PF费用,乙方承担终端促销活动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推广。乙方终端促销活动费用投放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需在事前和甲方沟通具体的活动细节,以便双方协调取得更好的费用投放效果。甲方对乙方市场推广配合程度与终端促销活动费用投入进行评估。乙方终端费用投放方式可参照以下示例进行。 方式一: 协议期内,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乙方承担给门店进货额
17、 %的折让作为甲方品牌及产品的市场推广费用支持。 方式二: 协议期内,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乙方承担与甲方等额的导购奖励,作为甲方品牌及产品的市场推广费用支持。销售数据以“XX系统”数据为依据。 方式三: 协议期内,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乙方承担门店新客开发奖励( 元/个新客),作为甲方品牌及产品的市场推广费用支持。新客数据以“XX系统”数据为依据。 方式四: 协议期内,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乙方承担
18、 ,作为甲方品牌及产品的市场推广费用支持。 方式五: 协议期内,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乙方承担
19、 ,作为甲方品牌及产品的市场推广费用支持。 6.8 乙方同意并在所属市场区域内尽可能的开发使用百慧妈妈系统的门店,对未使用百慧妈妈的门店甲方不投入相关费用,乙方按自身市场政策运营。 7. 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权利义务 7.1.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 7.1.2 甲方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协助乙方建立或完善其产品销售网络,并提供有关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培训,以利于乙方
20、取得更好的销售业绩。 7.1.3 甲方可以就该区域内业务发展机会向乙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1.4 甲方可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关于产品销售和推广的合理要求和指示,并与甲方派到区域内的代表通力合作。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承诺其取得政府相关经营甲方产品的资质,并保证持续享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允许许可及批准,这些许可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仓储,推销及销售等的许可批准。 7.2.2 乙方经营主体名称如发生变更,须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含详细工商注册信息的统一制式变更证明”或“税务部门提供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如乙方无法提供上述合法证明材料,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订单。
21、7.2.3 乙方承诺,在与甲方销售代表业务合作过程中,维护市场公平及消费者权益,严格遵从“反不正当商业行为协议”(附件4)及“不违法经营承诺”(附件6)。如乙方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甲方因调查、取证及其他措施而产生的费用,并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根据情节轻重,甲方还可以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7.2.4 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购买和销售活动,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借贷,不能以甲方的信用额度作抵押,不能用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以甲方的代理人身份从事交易。 7.2.5 乙方可在协议约定的区域(不包括互联网渠道销售)内建立产品的销售网络,通过二
22、级分销商、零售网点出售销售甲方产品。为保证甲方产品销售环境的安全,乙方建立新的二级分销商、零售网点应提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7.2.6 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负责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品牌建设及制订本区域整体营销策略,甲方对乙方的品牌建设及营销策略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乙方的市场推广度进行评估、考核。 7.2.7 乙方应积极拓展指定区域内甲方产品市场,并通过终端品牌布建、开发销售终端等全力完成协议(附件3)中签订的终端分销目标。 7.2.8 市场推广方案涉及与终端的相关协议由乙方自行签订,作为履行该协议的一方,独立享有协议权利、承担协议义务。该等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为
23、履行该等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并承担。为统筹甲方的销售策略,乙方有义务将该等协议报甲方备案。 8. 知识产权 8.1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 8.1.1 乙方对商标不具有也不主张任何这种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也不使用该商标从事超出依据本协议所从事的产品买卖范围以外的活动。 8.1.2 甲方和乙方都同意在使用甲方名称或商标时保护公众免于产生任何混淆、不清或误解。乙方不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产品名称、甲方名称或其他任何能使人误认为与甲方有关的字母及符号作为其商号或标识或标志的一部分,也不擅自申请商标、商号,如果商标或商号与甲方拥有的商标、产
24、品名称、甲方名称或其他任何能使人误认为与甲方有关的字母及符号相同或相似。 8.2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乙方可在特定区域内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进行检查,并应当查询假冒甲方产品、侵犯甲方产品或甲方企业利益以及甲方商标等知识产权权益的情况。如有发现,乙方可将此侵权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该侵权事件。 8.3 乙方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生产、销售、仓储、运输假冒甲方产品或其他假冒货物等非法经营活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和公众公布乙方该违约行为。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8.4 乙方承诺:(1)保证不做且不允许他人做出有损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2)保证不变更或
25、损害甲方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添加任何信息(包括不得粘贴他人的商标、标识、标志,不得涂改甲方产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信息),如有信息需要变动需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方可变动。 8.5 乙方同意,本协议不论由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有可能造成第三方误认乙方仍在继续分销甲方产品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对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广告等的使用。 8.6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损害,损失及损害金额无法确定的,乙方按双方一年内交易总额的20%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同时单方终止本协议且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7
26、 无论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止,本条的规定应继续有效 9. 保密条款 9.1 乙方及其员工应将甲方依据本销售协议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视为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此种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计划、市场调研、促销活动、销售数量、进货价格、行销活动、帐目及统计数据、报告或其他计划活动信息。 9.2 乙方及其员工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漏、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并且乙方也不应向除为履行本分销协议项下相关任务的员工以外的其他员工透露保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则按双方一年内交易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9.3
27、 无论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止,本条的规定应继续有效。 10. 独立性 10.1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各条款之间独立存在,部分条款因法律法规修订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及执行。 10.2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是关于甲方与乙方建立固定、长期销售渠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本身并不是一个具体商品的买卖协议。两种协议权利义务关系各自独立,任何一方不得把销售协议的履行情况与产品购销协议的履行情况相混淆。 10.3 双方同意,上述产品购销协议除了指双方在买卖甲方产品时所使用的订单,同时包括本销售协议中有关产品购销协议的条款内容。该产品购销协议起始于乙方向甲方发出具体产品
28、的订单,并终止于根据购销协议乙方完成收货。 10.4 如果本协议及随后的产品购销协议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而被宣告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宣告本身并不导致本协议及随后的产品购销协议的其他部分的失效,其余部分仍将继续有效。 11.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协议中有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协议中未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且违约方未能在非违约方通知其违约行为后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的,非违约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且要求违约方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12.
29、 不可抗力 12.1 任何一方受到了不可抗力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害、禁运、无法取得政府部门的许可在内的政府行为、火灾、意外事故、战争、骚乱、罢工、恶劣天气或者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类似事由,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所遭受的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并在另一方要求的情况下提供书面证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12.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不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尽力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范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2.3 如遇不可抗力,本协议应在双方同意时修改以延长履行或/和交货期限。如果合理的延长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应
30、视其为一项请求或争议,并依据本协议第15条处理。 13. 通知 13.1 除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都应为书面形式,且送达至附件1中所规定的地址。附件1任何信息变更,均需于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未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及地址的,视为标的已送达。 13.2 通知或通信按挂号信函或快递按乙方地址寄往乙方满7个工作日的,应被视为及时送达,并视为已被乙方收到。 14. 协议生效与期限 14.1 本协议有效期,自贰零壹陆年 ____ 月__ __日至 贰零壹陆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2 在协议到期日前30天由双方决定是否续签本销售协议。 15. 协议终止
31、 15.1 甲乙双方经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15.2 出现以下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15.2.1 协议一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15.2.2 协议一方不再经营其业务; 15.2.3 协议一方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协议超过一个月以上; 15.2.4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 15.2.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5.3 如有下列情形发生,甲方有权在不给予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 15.3.1 乙方或乙方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成为刑事调查的对象或被监管或被刑事处罚的; 15.3.2 乙方无法取得、延长或丧失其履行本协议中义务所需
32、的许可、资格准许或批准; 15.3.3 乙方进入了清算程序或破产程序; 15.3.4 乙方停止营业; 15.3.5 乙方的财产被法院或通过其它合法程序没收,因而无法履行其义务; 15.3.6 乙方因没有能力履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协议义务超过30 天; 15.3.7 为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乙方故意向甲方提供严重错误的事实和信息; 15.3.8 乙方不对零售商提供必要的产品配套售后服务; 15.3.9 乙方未按本协议内指定的区域销售协议产品。 15.4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拥有所有权的全部设施;并向甲方提供一份在分销区域内各类甲方产品的各销售通道的所有客户的全部名单;清
33、还所有拖欠甲方的款项;向甲方归还所有销售产品的说明和其它与甲方提供的产品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乙方已购买的产品可以自行销售,也可以在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以购进价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由乙方安排,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15.5 如果本协议的终止通知是有效的,则甲方没有任何义务交付终止通知发出后收到的订单中所列的产品。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6. 争议解决 16.1 如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由本协议及随后的一系列产品购销协议而产生的或者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6.2 一旦发生
34、争议,且争议被提交诉讼,双方均可继续行使其在本协议及随后的一系列产品购销协议项下的其他各自权利,并履行其他各自义务,除非该权利义务为双方所争执。 17. 其他事项 17.1 为履行本协议中所有乙方的义务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17.2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销售关系所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以前双方就销售关系和内容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议、谅解和通讯。双方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应以手书填写各自的协议空白部分。如乙方未填写其空白部分,甲方对该空白部分享有唯一的解释权。除要求手写的协议空白部分以外,手工涂改、增减均视为无效。 17.3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是基
35、于协议签订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拟定的,如有新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出台,双方应严格遵守新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可重新修订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需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做出。 18. 定义 18.1 “指定地点”指位于附件1中所规定的交货城市物流点。 18.2 “生效日”指协议开始有效的日期。 18.3 “区域”指中所规定的乙方分销的地理区域和/或销售通路区域(不包括互联网渠道销售)。 18.4 A类终端是指婴童食品(含婴童奶粉、米粉、辅食、营养品)月零售额超过30万(含30万)的零售门店,B类终端指婴童食品(含婴童奶粉、米粉、辅食、营养品)月零售额在10万(含
36、10万)到30万之间的零售门店;C类终端是指婴童食品(含婴童奶粉、米粉、辅食、营养品)月零售额在10万以下的零售门店。 18.5 “乙方设施”指所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员、仓库、存货、办公室、车辆和乙方应提供并且仅限于在协议中使用的其他设施。 18.6 “甲方产品”指甲方销售的,载在附件2中规定的商标产品。 18.7 “商标”指附件2中就产品所附的商标标识或标志。 17.8“附件”指本协议所附带的文件,是构成本协议整体所不可分割的部分。 19. 附则 19.1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有效。 19.2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附
37、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办公及送货信息》 附件2:《品类目录表》 附件3:《终端网点拓展》 附件4:《反不正当商业行为协议》 附件5:《代理区域及销售目标》 附件6:《不违法经营承诺》 附件1 办公及送货地址信息 本附件为销售协议所提及附件之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客户编号: 乙方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8、 _ 乙方负责人:____ _____ ______ 电话:___ ___ ___ _______ 传真:_____ ___ _____ 电子邮箱: QQ: 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样本:________________ _ _ 到乙方城市物流点:
39、 乙方仓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___ 乙方仓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乙方仓储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字样本: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仓储签收人:_______________
40、乙方仓储签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 签字样本: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收到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后变动生效。 附件2 品类目录表 甲方产品:(在列出的相关代理产品名称后打√,不代理打╳) 品牌 品类名称 代理请打√,不代理请打╳ 注:产品价格表另附。 附件3终端网点拓展 乙方需按月完成终端门店的分销覆盖,如下图: 代理商名称 终端类型 1月 2月 3月
41、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A类 B类 C类 合计 终端类型定义: 门店分级 单个门店内总体婴幼儿奶粉,辅食,米粉类产品月销量(零售额) A类 30万以上(含30万) B类 10万以上,30万以下(含10万) C类 10万以下
42、附件4反不正当商业行为协议 为保障良好的商业秩序及良性竞争环境,甲乙双方共同反对一切不正当的商业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1.禁止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做任何不正当的商业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1要求入股乙方公司;要求对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业务的提成、奖金或花红; 1.2对乙方销售权的延续、获得而向乙方要求的回馈、赠送、报酬、礼品等任何现金与非现金的形式的索取; 1.3对甲方给予乙方的促销、促销品、广告、市场活动等销售、市场推广行为作出的回扣与索取要求。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提出的上述不正当要求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的索要。 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甲方任何业务
43、及管理人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保护乙方的利益不因举报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2. 乙方对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的下述行为将被视作不正当商业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1 超过100元的现金或非现金礼品;任何与业务无关的宴请、娱乐;以任何名义参加的在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的婚丧嫁娶、生日、聚会等任何仪式上赠送的超过100元的任何现金和非现金礼品。 2.2 乙方以赌博、娱乐、旅游等形式给予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的超过价值100元的现金或非现金礼品,无论此种给予采取何种支付方式。 2.3 乙方赠送、转让或出售给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的分红、花红、股票、股份、提成,无论此种赠送或
44、转让采取何种支付方式。 2.4 乙方和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存在的雇佣、被雇佣或事实雇佣、被雇佣关系。 2.5乙方和甲方任何业务及管理人员存在的共同投资的项目,此共同投资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作为甲方销售商的公司、商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生意主体。 2.6甲方正式书面文件确认的其他违规行为。 对于上述2.1-2.6条款,乙方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在核实后有权提高折扣作为违约金;如乙方严重违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了提高折扣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取消乙方的销售资格,并保留对乙方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的权利。
45、 附件5代理区域、渠道及销售目标 代理商名称: 代理区域: 省 代理渠道: (选择打√,不选择打╳) □商超 □婴童 _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__ □商超 □婴童 ______ 合同签署期限 2016年 月 日至20
46、16年12月31日 年度销售任务 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单位:万元) 月份 目标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月 11月 12月 XX有机奶粉目标任务 XX有机米粉目标任务 XX果茶目标任务 XX阿尔高目标任务 季度
47、折让: 1、XX系列完成各品类季度目标任务给予3%。 2、以上季度折让乙方在遵守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产品并达成业绩,则在每季度次月兑现。 3、季度折让以与甲方实际合同签定日所在的季度开始计算。 附件6不违法经营承诺 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经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乙方承诺支付与其营业有关的所有税收(国家的或地方的)并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 1.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1.1 不假冒或擅自使用甲方商标; 1.2 不进行商业贿赂; 1.3 不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1.4 不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
48、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5 不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活动; 1.6 不为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2.1 不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孕妇、婴儿家庭赠送产品、样品;减价销售母乳代用品; 2.2 不减价销售母乳代用品; 2.3 不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2.4 不以孕妇、婴儿进行食品广告宣传; 2.5 不进行虚假、绝对化等禁止性广告宣传; 2.6 不进行其他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 3.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3.1 为推行婴幼儿配方
49、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乙方承诺在销售区域内与甲方共同建立产品销售的可追溯体系(XX系统),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追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产品、数量、批次/货龄)。乙方将每月销售计划完成情况通过XX系统反馈给甲方,作为甲方进行产品质量跟踪及市场投入的依据。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计划完成情况真实准确。 3.2 乙方承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在销售区域内建立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的售后服务体系。 3.3 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乙方承诺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
50、理措施。 3.4 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乙方承诺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3.5 遵守国家对奶粉等食品的其他规定、政策等。 4.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4.1 乙方承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4.2 乙方承诺不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横向垄断协议。 4.3 乙方承诺不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纵向垄断协议。 5.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1 乙方承诺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 5.2 乙方承诺遵守搜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符合法律规定。 5.3 乙方承诺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产品、服务信息。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