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路基工程 路基应当稳定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路基的组成: 行车道(涉及超车道. 加减速车道. 爬坡道. 停车带等), 路肩,中间带,边坡,护坡道,碎落台等 形式: 路堤,路堑,半填半挖。 一. 路基压实度 路堤、路床及路堤基底均应进行压实。压实质量以压实度K表达,即工地干密度r与最大干密度r0之比。即: K= r r0 土质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2-6的标准。 路基压实度标准表2-6 填挖类别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路基压实度(%)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零填及挖方 0~0.30 - - ≥94
2、0.30~0.80 ≥96 ≥95 - 填方 0~0.80 ≥96 ≥95 ≥94 0.80~1.50 ≥94 ≥94 ≥93 >1.50 ≥93 ≥92 ≥90 注:① 表列数值以重型击实实验法为准; ② 特殊干旱或特殊潮湿地区的路基压实度,表列数值可适当减少; ③ 三级公路修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压实度的评估以一个工班完毕的路段压实层为检查评估单元比较恰当。检查评估段的压实度K按下式计算,若K≥标准值K0,则为合格。 K=K¯- t×s n 式中:K¯──检查评估段内压实度算术均值; t──t分布
3、表中随自由度和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s──均方差; n──检查点数,应不少于8~10点。 二、路基土的分类与分级 1. 路基土分类 土的分类方法很多,目的不同,方法各异,有地质分类,工程分类等。根据《公路土工实验规程》规定,按土的粒径分为巨粒组、粗粒组和细粒组。巨粒组涉及漂石(块石)、卵石(碎石);粗粒组涉及砾石(粗、中、细)、砂(粗、中、细);细粒组涉及粉粒、粘粒。土颗粒级划分(按粒径划分)为: 巨粒组(D>60㎜):D=60~200㎜为卵石(碎石),D>200㎜为漂石(块石) 粗粒组(D=0.074~60㎜):D=2~60㎜为砾,D=0.074~2㎜为砂 细粒组(D<0.07
4、4㎜):D=0.074~0.002㎜为粉粒,D<0.002㎜为粘粒 公路土的工程分类为巨粒土、粗粒土、细粒土和特殊土,分类总体系如下: 土类 土名 备注 巨粒土 漂石土、卵石土 粒径大于60㎜的颗粒占50%以上的土称巨粒土 粗粒土 砾类土、砂类土 粒径大于0.074㎜的颗粒占50%以上的土称粗粒土 细粒土 粉质土、粘质土、有机质土 粒径小于0.074㎜的颗粒占50%以上的土称细粒土 特殊土 黄土 低液限粘土 膨胀土 高液限粘土 红粘土 高液限粉土 盐渍土 2. 土石工程分级 为安排施工及土石方工程计价,常按土石开挖难易限度进行分级。现行公路工程
5、定额采用六级分类,一般土木工程采用十六级分类。公路工程定额土石分类与十六级分类相应关系见表2-7。 公路土、石分类对照表表2-7 公路工程定额分类 松土 普通土 硬土 软石 次坚石 坚石 六级分类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十六级分类 Ⅰ~Ⅱ Ⅲ Ⅳ Ⅴ~Ⅵ Ⅶ~Ⅸ Ⅹ~ⅩⅪ 公路工程定额分类及十六级分类“开挖难易限度”的开挖方法是指常规人力施工及爆破作业而言。随着我国公路工程机械化施工水平的提高,开挖难易限度的概念随之发生变化。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23年版)对土石划分的规定为:“在公路路基土石挖方中用不小于165kW(2
6、20匹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动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或钢楔大锤或用气钻方法开挖的,以及大于或等于1m3的孤石为石方,余为土方。”(09范本为112.5KW推土机) 按照范本的规定,显然,公路工程定额中的软石(Ⅴ~Ⅵ类)是有也许被165kW推土机单齿松动器所松动的。这样,土方、石方的概念就将发生变化。因此,大型土、石方机械化限度提高后,土、石分类的重要因素是“爆破与否”,需要爆破的称石方,不需要爆破的称土方(涉及带松土器的大型推土机先松动后推走的软石、破碎的石方在内,软石需要爆破的仍称为石方)。 三、天然密实方与压实方 路基横断面设计图所显示的挖填方工程量,一般称为“断面方”。断面方中包含填方与
7、挖方,填方系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称“压实方”;挖方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称“天然密实方”。实践表白,天然密实的1m3土体开挖运来填筑路堤,并不等于1m3的压实方。公路工程定额规定: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定额应乘以调整系数。由于调整系数的采用,应在路基土石方工程数量的计算及填挖平衡调运过程中充足注意和考虑,不应简朴地只按断面方进行调配。 天然密实方定额折算为压实方定额的调整系数见表2-8。 调整系数表2-8 公路等级 土方 石方 松土 普通土 硬土 运送 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1.23 1.16 1.09 1.19 0.
8、92 三、四级公路 1.11 1.05 1.00 1.08 0.84 四. 土样实验 路基施工前,应对沿线及借土场挖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天然密实度、含水量、液限、塑性指数等实验。用于填方的土样应测定其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 土样实验费用在承包人其他直接费项下的施工辅助费中开支,不予计量与支付 五. 场地清除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既有垃圾坑(堆)、有机杂质、淤泥、泥炭、软土、盐渍土及各种溶穴、水井、池塘均应妥善处置,对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应妥善保护。路基施工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予清除、运走。原地面的表土、草皮应按设计规定的深度和范围清除。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1m时,应
9、将路基范围内的树墩、竹根、树根所有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压实,填土高度在1m以上时,允许保存树墩、竹根、树根;采用机械施工的路堑及取土坑等,均应将树墩、竹根、树根所有挖除。 清除树木、灌木、草丛、表土等的费用按建筑安装工程的规定计量与支付。计量伐树时,胸径15cm者为一颗,超过时胸径每增长5cm按增长一株颗,胸径小于10cm的树木,归入砍伐灌木林,砍伐灌木林每1000m2220棵以下其等级为稀,220棵以上其等级为密。清除淤泥、泥炭、软土等可结合软弱地基处治方案予以计量与支付。 六、拆迁 公路用地范围及其附近因施工影响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水利设施、通讯及电力设施、上下水管道、坟墓及其他建
10、筑物应拆除、迁移或加固。对地下构筑物应以不影响新结构物为原则,按设计规定的深度、厚度、宽度予以拆除。拆迁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毕的,按其所完毕的工程量,依建筑安装工程的定额及有关规定予以计量及支付(补偿费除外);拆迁工作由业主负责完毕的,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开支。 七. 填方路堤 1. 基底解决及零填挖路床 (1) 基底解决 填方路堤施工前的原地面,除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外,对其基底,还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 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② 路基填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
11、土回填,并按规定压实。 ③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清除深度按设计规定清理,一般不小于15cm,基底清理后应按规定规定压实。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打坏,再整平、压实。 ④ 路基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规定期,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应规定规定予以分层压实。 ⑤ 路基通过水田、池塘、洼地时,应根据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换填稳定性好的土或抛石挤淤、打沙桩、铺垫砂砾石、碎石等解决措施,保证填方基底具有一定的强度和稳定性。 ⑥ 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规定挖台阶,或设立坡度向内并大
12、于4%,宽度大于2m的台阶。 基底解决中,属于场地清理内容的划入准备工作项下计价,属于工程措施的划入排水设施或软基处治项下计价。基底解决中的挖台阶、耕地填前夯(压)实及填前挖松、翻压摊入填方工程单价中。 (2) 零填挖路床 零填挖地段路床面以下0~30cm的原地面天然密实度若达不到路基压实度的规定期,应将原地面翻挖压实,使其压实度达成规定。零填挖路床面若位于易致翻浆的土层上,且翻挖、晾晒等解决后仍不能减少含水量,压实度难于达成设计规定期,则应采用换填透水性良好的土等技术措施。 零填翻挖、压实一般按翻挖面积以m2为单位计价。若需采用换土等技术措施,则宜改按换填体积以m3为单位计价,计价中
13、涉及原土外运及换土的挖、装、运、铺、压等作业费用。 2. 填料选择 一般的土和石都可用作路堤填料。卵石、碎石、砾石、粗砂等透水性良好的填料,只要分层填筑、压实,可以不控制含水量;用粘性土等透水性不良的填料,应在接近最佳含水量的情况下分层填筑与压实。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基填料最大粒径,根据设计规范的规定,填方路基在路面底面以下0~80cm填料最大粒径为10cm;80cm以上最大粒径为15cm;零填及路堑路床在路面底面以下深度0~30cm,填料最大粒径为10cm。 泥炭、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具有腐朽物质的土不得用作路堤填料。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
14、6的土,透水性很差,且干时坚硬难挖、湿时具有较大的可塑性、粘结性和膨胀性,毛细现象显著,能长时间保持水分,承载能力很低,一般不宜用作路基填料;如非用不可时,除规定在接近最佳含水量的情形下充足压实外,并应设立完善排水设施,也可采用改良土性的其他技术措施。 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基填料,需要应用时,必须采用满足设计规定的技术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含盐量超过规定的强盐渍土和过盐渍土不能用作高等级公路路基填料;膨胀土除非表层用非膨胀土封闭,一般也不宜用作高等级公路路基填料。 工业废渣可用作路基填料,但应先进行实验及检查有害物质含量,以免污染环境。 实际施工中,当有多种材料源
15、可供选择时,应优先选用那些挖取方便、压实容易、强度高、水稳性好的填料。路基受水浸淹部分更应选用水稳性好的填料。 3. 最佳含水量 路基填土的压实应在接近最佳含水量的状态下进行。天然土通常接近最佳含水量,分层填铺后应及时进行碾压。土的含水量过大时,应翻晒晾干至符合规定的含水量再整平压实。填土接近最佳含水量的允许范围,与土的种类和压实度规定有关,在一定的压实规定下,砂类土比细粒土的范围大;在同一种土中,压实度规定低的比规定高的范围大。最佳含水量范围的具体值可从该种土的标准击实实验曲线上查得。 天然土过干需加水时,可于前一天在取土点浇洒,使水均匀渗入;高速、一级公路大量填方的机械化施工,一般大
16、型取土地都采用推土机先推运集土,前一天下班前用洒水车洒水,经一夜使土润湿至最佳含水量,第二天用装载机装土,平地机平整,压路机碾压成型,其压实效果良好。填方数量不大时,也可将土铺摊后再均匀洒水。采用人工加水时,达成最佳含水量所需要的加水量按下式计算: V=(W0-W)× Q 1+W 式中:V──所需加水量(t); W──天然土的含水量,以小数计; W0──最佳含水量,以小数计; Q──需加水的土的重量(t)。 用公式计算出的加水量,如机械化加水施工时,尚应根据气候温度和运送远近情况,考虑水分自然蒸发因素适当加大水的数量。 路堤填料的加水或洒水费用应摊入填方计价中,涉及洒水汽车吸
17、水、运水、洒水、空回的费用。若吸水需交纳水费,水费应摊入填方单价之中。 4. 路堤填筑 路堤应水平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严格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以内。用开山土石混合料填筑路堤时,其高度限制在路床面以下100cm。如土石易于分清时,宜分段填筑;如不易分清时,应按石含量的多少区别对待,分层施工,不得乱抛乱填。分层填筑时,石块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2/3。 土方路堤采用机械压实时,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应超过30㎝;其他公路,按土质类别、压实机具功能、碾压遍数等,通过实验拟定。但最大松铺厚度不宜超过50㎝。填筑到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
18、应小于8㎝。 填石路堤的分层松铺厚度: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不宜大于50㎝,其他公路不宜大于100㎝。填石路堤倾填前,路堤边坡坡脚应用粒径大于30㎝的硬质石料码砌。当设计无规定期,填石路堤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其码砌厚度不应小于1m;当高度大于6m时,码砌厚度不应小于2m。 土石路堤不得采用倾填方法,均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铺填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拟定,不宜超过40㎝。土石混合料中,当石料含量超过70%时,应先铺大块石料,且大面向下,摆放平稳,再铺小块石料、石碴或石屑嵌缝找平,然后碾压;当石料含量小于70%时,土石可混合铺填,但应避免硬质石块(特别是尺寸大的硬质石块)集中。 高速
19、公路及一级公路土石路堤的路床顶面以下30~50㎝范围内应填筑符合路床规定的土并分层压实,填料最大粒径不大于10㎝;其他公路填筑砂类土厚度为30㎝,最大粒径不大于15㎝。 5. 基底解决及零填方 基底解决中,属于场地清理内容的划入准备工作项下计价,属于工程措施的划入排水设施或软基处治项下计价。基底解决中的挖台阶、耕地填前夯(压)实及填前挖松、翻压摊入填方工程单价中。 零填挖地段路床面以下0~30cm的原地面天然密实度若达不到路基压实度的规定期,应将原地面翻挖压实,使其压实度达成规定。零填挖路床面若位于易致翻浆的土层上,且翻挖、晾晒等解决后仍不能减少含水量,压实度难于达成设计规定期,则应采用
20、换填透水性良好的土等技术措施。 零填翻挖、压实一般按翻挖面积以m2为单位计价。若需采用换土等技术措施,则宜改按换填体积以m3为单位计价,计价中,涉及原土外运及换土的挖、装、运、铺、压等作业费用。 各种压路机的使用技术性能表2-9 压路机类型 应用技术性能 最佳压实厚度(cm) 碾压次数 合用范围 自行式光轮压路机 5t 10~15 12~16 各类土及路面 10t 15~25 8~10 各类土及路面 12t 20~30 6~8 各类土及路面 拖式光轮压路机 5t 10~15 8~10 各类土 拖式轮胎压路机 10t 15~20 8~
21、10 各类土 15t 25~45 6~8 各类土 20t 40~70 5~7 各类土 振动压路机 0.75t 50 2 非粘性土 6.5t 120~150 2 非粘性土 图2-5 压实机具 各种压实机具对不同含水量的土碾压次数参考表表2-10 压实机具名称 每层填土厚度(疏松时)(m) 每点通过压实(或夯实)次数 合理采用压实 机具的条件 无塑性土壤 塑性土壤 最佳含 水量时 低于最佳含水量时 最佳含 水量时 低于最佳含水量时 拖式光面路碾(5t以内)羊蹄路碾 0.10~0.15 6 4 9 6 9
22、8 15 12 碾压段不小于100m,用以压实塑性土 8~12t压路机 0.20~0.30 4 6 8 12 碾压段不小于100m,用以压实塑性土,通常用于路堤最上层及路槽底 300kg重夯机 1000kg重夯机 0.30~0.50 0.35~0.65 3 3 4 4 4 4 6 6 工作面受限制及构造物接头处的填土 1000kg 夯击板 举高1m 0.60~0.70 4 5 5 7 工作面受限制时,用于无塑性及石质土壤 举高2m 0.70~0.90 3 4 3 5 注:① 夯板宜用于松散土、砾石及石质土的压实。
23、② 颗粒不同的松砂可采用洒水夯实或振动机压实。 ③ 颗粒大小一致的砂,可用夯夯实。 ④ 用汽车、铲运机等填筑路堤时,表内数值可酌情减低。 填筑路堤时,为保证路基边沿有足够的压实度,一般在施工时需超过设计宽度填筑。采用机械碾压时,路堤每边加宽的填筑宽度视路堤填筑高度而定,通常在20~50cm之间。加宽填筑的工程数量不应计入计价方数量,但应将其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填方计价方量的单价中。加宽填筑所发生的费用除与计价填方相同的内容外,还应涉及路堤填筑完毕后如需按设计断面清除加宽部分的刷坡清除及清除的废弃土方外运等内容。 填筑路堤完毕后是否清除加宽填筑部分,应结合路基稳定及环境美化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24、当保存加宽填筑部分更有助于路基稳定,对路容、环境、景观也无碍大局,利大于弊时,一般也可不予清除。 6. 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的填筑 桥台台背、涵洞两侧及涵顶、挡土墙墙背的填筑,一般是在这些构造物基本完毕后进行。由于场地狭窄,又要保证不损坏构造物,填筑比较困难,并且容易积水。若填筑不良,填土与构造物连接处往往出现沉降差,影响行车舒适与安全,甚至影响构造物的稳定及其安全。 (1) 填料 除设计文献另有规定外,一般应选用砾石土或砂性土,特别应注意不要将构造物挖基的劣质土混入填料。当采用非透水性土时,应在土中增长外掺剂如石灰、水泥等。 (2) 填筑 桥涵填土的范围: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
25、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少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少于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应少于台高的3~4倍;涵洞填土每侧不应少于2倍孔径长度。 桥台背后填土应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涵洞、管道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涵顶填土的松铺厚度应符合规定,涵顶填土未达成能允许重型车辆或施工机械通行条件时,应严格严禁这些车辆或机械通行,涵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挡墙填料宜选用砾石土或砂类土,墙趾部分的基坑,应及时回填压实,并做成向外倾斜的横坡,整个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3) 排水 在施工中要避免雨水流入,对已有的积水应挖沟引出或用水泵排出。地下水可
26、设盲沟引出。当不得不用非渗水土填筑时,应在其上设横向盲沟或用粘土等不透水材料封顶。挡土墙墙背应作好反滤层,使挡土墙墙背后的渗水能从泄水孔顺 利流出。 (4) 压实 填土应在接近最佳含水量状态下分层压实或夯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20cm,当采用小型夯具时,一级以上的公路松铺厚度不宜大于15㎝。为保证压实质量,条件许可时仍应尽量采用大型压实机械。场地狭窄及临近构造物边沿及涵顶50cm内,应用小型压实机械分层压实或夯实。夯压遍数应通过实验拟定,以达成规定的压实度规定为准。合用于“三背”填土压实(或夯实)的小型机械有蛙式打夯机、内燃打夯机、手扶式振动压路机、振动平板夯等。 表2-11 名称
27、 单位 名称 单位 1 回填土 m2 3 石方 m3 2 土方 m3 7. 填方计价 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路基填方按表2-11所列名称及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 填方计价按“压实方”计量,在分析和计算工程造价时应注意其与天然密实方的关系,还应注意由于压实基底或清除表土后而增长的回填工程量;还应考虑路堤自然沉降而增长的填方工程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填方地段路面宽度内的填筑标高只计算至路床面,即设计填方断面内应扣除涉及垫层在内的路面总厚度。在高等级公路设计施工中,特别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扣与不扣这个厚度,其所影响的工程量为数不
28、小。 八、挖方路基 1. 路基开挖注意事项 (1) 开挖土方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爆破施工时,应通过设计审批,一般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2) 路堑开挖前应一方面解决好排水,并根据断面的土层分布、地形条件、施工方法,以及土方的运用和废弃情况等综合考虑,力求作到运距短、占地少。 (3) 注意边坡稳定,及时设立必要的支挡工程。开挖时必须按横断面自上而下,依照设计边坡逐层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妥导致塌方;在地质不良拟设支挡构造物的地段,应考虑在分段开挖的同时,分段修建支挡构造物,以保证安全。 (4) 有效地扩大工作面,以利提高生产效率,保证施工安全。 (5
29、) 开挖中应避免超挖。超挖数量不予计量及支付,路床面发生超挖,承包人还需自费回填并压实。 (6) 开挖中,对合用的土、砂、石等材料,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应尽量运用作混凝土集料、路面材料、填方填料及施工砌筑料等。路基开挖所产生的运用料,既不应随意丢弃,也不得反复计算运用料的开采费用。 2. 路堑开挖方案 路堑开挖方案的选择,应考虑本地地形条件,工程量大小、施工工期及能采用的机具等因素。此外,尚需考虑土层分布及其运用、废弃等情况。一般旁山开挖或半挖半填的路基,可采用分层纵挖法。路堑开挖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横挖、纵挖法或混合式开挖法。 3. 土方机械作业 土方挖掘及运送作业中,应视工程具
30、体情况选备适宜的挖掘机械、装运机械、平整机械和压实机械,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械施工的效率和功能,如图2-13所示。常用的土方机械作业为: 图2-13 土方挖掘及运送机械 (1) 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由切土、运土、卸土、倒退(或折返)、空回等过程组成一个循环。影响作业效率的重要因素是切土和运土两个环节。推土机的基本作业方式有下坡推土、并列推土、拉槽推土、接力推土、波浪式推土等。 (2) 铲运机作业 当采用分层纵挖法挖掘的路堑长度较长(超过100m)时,宜采用铲运机作业。铲运机可以完毕土方的铲装、运送、铺装、整平和预压等项作业,并且具有相称的机动灵活性。铲运机的作业由铲装、运送、卸铺、回
31、程等组成一个循环过程。铲运机的铲土方法有一般铲土、波浪式铲土、跨铲铲土、下坡铲土、顶推铲土等。 (3) 挖掘机作业 挖掘机又叫单斗挖土机,按其铲斗形式分,有正铲、反铲、拉铲和抓铲。正铲挖掘机主 要用于开挖停机面以上的挖土作业,挖掘力大,生产率高,可以直接开挖各类土和经爆破后 的岩土、冻土等。 (4) 装载机作业 装载机是一种工作效率较高的铲土及运送机械,它兼有推土机和挖掘机两者的工作能力,可以进行铲掘、推运、整平、装载和牵引等多种作业。其优点是适应性强、作业效率高、操纵驾驶方便,是一种发展较快的循环作业机械。装载机铲土后,能视运送车辆停置位置前进、后退或调转方向卸土、灵活机动。
32、 装载机按行走方式分为轮胎式与履带式两种。其合用范围重要取决于使用场合、土石料特性和工作环境。选用时应注意装载机的经济合理远距,假如整个采、装、运作业的循环作业时间较少,自铲自运是经济合理的;假如运送距离较远,应与其他运送工具配合使用。与其他运送工具配合时,应注意装载机的斗容与车箱载重量的配合,通常以2~4斗装满一车箱为宜。 (5) 平地机作业 平地机是一种铲土、运土、卸土同时进行的连续作业机械。重要工作装置是一把刮刀,它可以调整四种作业动作,即:刮刀平面回转、刮刀左右端升降、刮刀左右引伸和刮刀机外倾斜来完毕刮刀刀角铲土侧移、刮刀刮土侧移、刮刀刮土直移和机身外刮土等作业。 (6) 自卸
33、汽车作业 自卸汽车是路基工程施工中常用的运送机械,一般用于土石方及工程材料运送的自卸汽车载重量为3.5t~15t。自卸汽车行驶速度快、机动灵活,越野性能好,生产效率高,但厂牌、规格、型号很多,从技术管理、物资供应、设备保养和维修,以及技术工人的培养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选用的车型及规格越少越好,最佳选用标准化、系列化、成批定型生产的自卸汽车。 实际施工中,应注意自卸汽车的车箱容积(或载重量)与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相配套;注意施工现场的地理及气候等条件,当条件较好时可选用中、重型自卸汽车;在多雨或开挖地段积水较多的地段,宜选用全轮驱动的自卸汽车。自卸汽车台班产量按以下办法估算: ① 求每一工作循
34、环行驶时间(s): T= L×2 V 式中:V──行驶速度(km/s); L──运送距离(km)。 ② 求每一工作循环所需时间(s): T′=T+t 式中:t──固定操作时间(s),等于装车、卸车、调头、等装的时间之和,参见表2-12。 自卸汽车固定操作时间及定额容载量表表2-12 自卸汽车 分类时间(s) 载重量(t) 容载量(m3) 其他 装车 合计 卸车 调位 等装 挖土机台班产量(m3) 300以内 300~450 450以外 300以内 300~450 450以外 3.5 1.9 0.8 1 1 3.2 2.5 1.
35、9 6 5.3 4.7 4.5 2.5 0.8 1.2 1 3.7 3.2 2.3 6.5 6 5.3 6.5 3.6 1 1.3 1 4.7 3.8 2.6 8 6.8 5.9 8 4.4 1 1.3 1 5.5 4.3 3.1 8.8 7.5 6.4 10 5.5 1 1.3 1 7 4.9 3.5 10.3 8.2 6.8 12 6.6 1.2 1.5 1 8 6.3 4.3 11.7 10 8 15 8 1.2 1.5 1 10 7.7 5.3 13.7
36、 11.4 9 求每台班运送次数: N= 8×60×60×80% T′ 式中:80%为汽车台班时间运用系数。 ③ 求每车台班产量(m3): 台班产量=N×每车容载量 4. 石方开挖 路基石方除软石的松软部分可用大马力推土机松动,或人力使用撬棍、十字镐、大锤松动开挖外,软石的紧密部分及次坚石、坚石通常采用爆破法开挖。有条件时宜采用松土法开挖,局部情况亦可采用破碎法开挖。松土法及破碎法均属于非爆破开挖石方的施工方式,如图2-14所示。 (1) 爆破法 图2-14 爆破法施工 开挖路基石方所采用的爆破方法,要根据石方的集中限度、地质、地形条件及路基断面形状
37、等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分为小炮和洞室炮两大类。小炮指钢钎炮、葫芦炮、猫洞炮等;洞室炮则随药包性质、断面形状和地形的变化而不同。炸药用量在1000kg以上为大炮,以下为中小炮。承包人应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置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施工方法,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不允许过量爆破,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大、中型爆破。 (2) 松土法 开挖岩石除了采用爆破法之外,松土法也愈来愈被广泛采用。松土法是充足运用岩体自身存在的各种裂面和结构面,用推土机牵引的松土器将岩体翻碎,再用推土机或装载机与自卸汽车配合,将翻松的岩块搬运出去。松土法避免了爆破法所具有的危险性,并且有助于开挖边坡的稳
38、定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随着推土机和松土器的大型化,可以采用松土法施工的范围将会逐步扩大。从国外的工程实践及发展趋势看,只要可以使用松土法施工的场合,就应尽量不用爆破法施工。 表2-13 名称 单位 名称 单位 1 挖土方 m3 3 挖除非合用材料(涉及淤泥) m3 2 挖石方 m3 非爆破法开挖路基石方的施工方式,除松土法作业外,尚有破碎法开挖。这种方法是用破碎机凿碎岩块,凿子装在推土机或挖掘机上,运用活塞的冲击作用,使凿子产生冲击力,因此其破碎岩块的能力取决于活塞的大小。破碎法宜用于岩体裂缝较多,岩块体积较小,抗压强度低于100MPa的岩石。破碎法的工作效率
39、不高,不宜作为开挖岩石的重要方法,仅用于不能使用爆破法或松土法施工的局部场合。 5. 挖方计价 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路基挖方按表2-13所列名称及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 范本规定开挖土方及石方的计价中涉及,开挖、免费远距以内的运送(含运用方及废方)、路基边坡、边沟(指无铺砌的边沟)、路床的整型、碾压(含挖方路床面以下30cm范围内的翻松)等作业的费用。不同的施工方式(如人力施工或机械施,爆破法或松动法等)应在单价分析中综合考虑。 公路工程定额编列了各种通常采用的路基开挖方式,造价分析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路等级、质量规定、施工单位机械化水平、旋工组
40、织、设计等多路因素,合理使用定额。 需要指出的是,《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献范本》规定了挖方应挖至路床顶面,并对路床的压实检查,规定应翻松、碾压达成规定的压实度。但路床若发生超挖,承包人应自费回填并压实。在高等级公路中,涉及垫层在内的路面结构层较厚,一次挖掘到路床顶面,不管从工程量计算或施工安排、路基整型等方面看都是经济合理的。因此,一般招标文献技术规范中:规定这部分挖路路槽工程数量,列入挖方数量内,其挖路槽价格则综合在挖方单价中,所以在概算或预算编制时,为了标底和概算或预算便于对照比较,两者编制内容应尽量取得一致编完后在造价文献总说明中,说明挖方总数量内,涉及了挖路槽数量,以便于查核。 九
41、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及碎落台 1. 取土坑 取土坑应有对的形状,以保证路基排水。取土坑的长、宽、深度视填土数量、施工方法及保证排水而定,在平原地区其深度一般为1m。取土坑的底面可做成向外倾斜的单向横坡,坡度为2~3%。取土坑积水应有一定的处治措施,以保证路基强度不受影响。 取土坑的开挖费用应摊入填方计价。运用取土坑作蒸发池时,其技术规定应在取土坑设计中予以考虑。为取土坑单独设计的排水沟等处治措施,可按规定在排水工程项下计列。 2. 弃土堆 弃土堆应堆成规则形状,其边坡不应陡于1︰1.5,顶面应作成向外倾斜的单向横坡,坡度不小于2%。弃土堆高度不宜高于3m。路堑旁的弃土堆,其内侧坡
42、脚与路堑坡顶之间的距离,对于干硬土不应小于3m,对于湿软土不应小于路堑深加5m。弃土堆呈带状沿路堆置时,上坡方面应连续而不中断,并在弃土堆前设立截水沟;在下坡方面应每隔50~100m设不小于1m宽的缺口,以利排水。当沿河弃土时,不得阻塞河流、挤压桥孔或导致河岸冲刷。堆放弃土,不得干扰正常交通。并应防止对灌溉沟渠及天然水流的污染和淤塞,任何因弃土污染和淤塞而导致的损失,承包人应自费进行处治。 弃土堆的堆置费用(涉及装卸、远运费用在内)应摊入挖方单价。废弃土堆单独设计的截水、排水设施可按规定在排水工程项下计入。 3. 护坡道 为保证路基稳定,当路基边沿与取土坑底之高差大于2m时,一般应根据填
43、土高度、土质及水文情况等,设立宽1~2m的护坡道。护坡道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4. 碎落台 在易风化岩石、粗砂、中砂、黄土和其他不良土质的路堑中,应视边坡高度和土的性质设立一般不小于1m宽的碎落台,并作成向路倾斜2%的单向横坡,如边坡较低或已适当加固时,可不设碎落台。碎落台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其开挖费用在挖方中计入。 十、路基整修 路基土石方工程基本完毕后,应进行路基整修(或整型)工作,将合乎质量规定的路基移交路面施工。 路基整修应按设计文献规定检查路床面的中线和标高,以及路基宽度、边坡坡度、截、排水沟系统。路基整修后应达成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外观鉴定期,路基应表面平整,边线顺直,曲线圆滑;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高坡或凸肚;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位置适当、整齐,美观。石方路基上边坡不得有松石、险石。 路基整修(或整型)工作的费用应推入路基土石方作业的相关填挖方工程单价内,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