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二O一四年一月 2 煤科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Tel:0571-82725707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4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2、5 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9 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0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12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随着机械化的日益普及,相应的金属零件和机械设备需求量也不断提高。李春锋为抓住市场机遇,决定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853号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的部分闲置厂房,成立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实施年产小型剑杆织机120台、纺织机械零件50吨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
3、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详情见表1.2-1。 表1.2-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
4、 描述 保护级别 1 九里村 E 210 约928人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2 沁雨园 W 215 约1228人 一般 3 繁荣村 NW 220 约865人 一般 4 河流 S 148 / 一般 水环境Ⅲ类 9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1项目工程内容 ⑴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853号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实施年产小型剑杆织机120台、纺织机械零件50吨项目。 ⑵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共
5、需员工20人,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宿。 ⑶公用工程 ⑴给排水:本项目给水由出租方供水系统供给。本工程在排水系统中,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会稽路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出租方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 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2-1。 表2.2-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水污 染
6、物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1.0t/d、255t/a 1.0t/d、255t/a CODcr 300mg/L、0.08t/a 100mg/L、0.03t/a 氨氮 35mg/L、0.009t/a 15mg/L、0.004t/a 固体 废物 生产 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 6.0 t/a 0t/a 废包装材料 2.0 t/a 0t/a 生活 生活垃圾 3.0 t/a 0t/a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3.1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和对照标准值可知,项目地附近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
7、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其中PM10日均浓度有一天不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附近有建设工地施工的扬尘引起的。 ⑵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半江庙断面水环境质量为Ⅳ类水,不能满足Ⅲ类水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分析原因主要和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沿河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及河底污泥污染物释放等有关。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对照评价标准,项目所在地南面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东面夜间达
8、到3类标准,昼间未达到3类标准,受东面企业生产噪声影响;西、北两面夜间和北面夜间噪声达到2类标准,西面昼间达到3类标准,均满足4a类功能区要求。 3.2项目周围现有污染源调查 通过调查项目周围主要污染源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周围主要污染源情况汇总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方位 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 主要污染因子 1 绍兴市越城区宏顺纺织机械厂 项目所在厂区 / 噪声、废水、固废 2 绍兴建业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E 相邻 噪声、废水、固废 3 绍兴市东方红彩印有限公司 NE 135 废水、噪声、固废 4 浙江天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9、 N 50 噪声、废水、固废、废气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853号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无需建筑施工,项目在施工期只需在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建筑施工较少,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会稽路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营运期
10、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机械噪声,车间平均噪声源强在85.0dB左右,同时企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固减振措施,对车间采取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后,隔声量达到25.0dB以上,外排噪声在60.0dB以下,经距离和屏障衰减后,项目外排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项目租赁厂区距离最近保护目标——九里村相距210.0m,车间距离九里村在210米以上,则距离衰减值可达54.4
11、dB以上,影响值较小,保护目标处声环境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保护目标声环境无影响。 (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和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房屋可退还给出租方
12、另作它用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5.1总量控制 项目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量、CODCr和氨氮。 ①环评建议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1.0t/d; ②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t/d(255t/a)、CODcr量0.08t/a、氨氮量0.009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③环评建议
13、以废水量1.0t/d(255t/a)、CODcr量0.03t/a、氨氮量0.004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为新建,排放水污染物量均属净增量,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
14、环保投资 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5-1。 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CODcr 氨氮 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 ⑵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会稽路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一个,并设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固体 废物 生产
15、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 分类收集存放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废包装材料 生活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生产车间 噪声 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 ⑵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 ⑶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7.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0%。
16、 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6.1选址合理性分析 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853号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要求;项目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性质为工业;项目地属于生态功能规划中的优化准入区,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项目“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7、 因此,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从项目平面布置图中可以看出,项目厂区出入口位于西面的中兴南路,项目生产车间租赁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西侧的闲置厂房,办公室租用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的办公室。生产车间出入口位于东面,生产车间中央集中安置设备,南侧设为仓库,如此布局功能清晰、工艺流畅,便于管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 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及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审批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
18、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7.1环评总结论 绍兴市铭阳纺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853号绍兴市越城区宏盛纺织机械厂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发展导向要求,项目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治理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7.2建议 ⑴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养,确保污染物正常达标排放。 ⑵加强环保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保护环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