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CSG Q/CSG21308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 发 布 -10-09 实施 -10-09公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 线损管理措施 目 次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3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6 6 附则 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线损管理措施 1 总则 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2、线损工作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管理步骤,特制订本措施。 1.2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总部、超高压输电企业、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各省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电力法》(中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国能源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 《中国节省能源法》(中国主席令第77号) 《中国统计法》(中国主席令第15号) 《电力供给和使用条例》(中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能源电[1988]18号) 《关键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措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措施》(国资委令第23号) 《电能
3、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 325-1989) 《电力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DL/T686-1999) 3 术语和定义 3.1 线损:电能在电网传输过程中,在输电、变电、配电和营销等各个步骤所产生电能损耗和损失,包含技术线损和管理线损。 3.2 技术线损:电能在电网传输过程中,由各个传输介质固有物理特征所产生电能损耗。 3.3 管理线损:电能在电网传输过程中,因为计量、抄表、窃电及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电能损失。 3.4 线损率:指线损电量占供电量比率。 计算公式(地市局供电企业、县级供电企业可参考实施,具体按各省企业制订实施
4、细则实施): (1)线损率=[(供电量-售电量-主网网损率×送外省区电量)/(供电量-送外省区电量)]×100% (2)网损率=网损电量/电网输入电量×100% 其中: 供电量=本企业统一核实发电厂上网电量+本企业购入电量; 售电量=全部用户抄见电量之和; 本企业统一核实发电厂指本企业所属电厂; 送外省区电量是指南方五省区之间互送电量,不含送南方五省区外电量(送南方五省区外电量视为售电量); 网损电量=电网输入电量-电网输出电量 主网网损率对各省电网而言指各省220kV及以上电网(不含220kV主变损耗)网损率。 3.5 线损率异常波动:指综合线损率环比或同比改变过大,数值
5、改变超出正负1个百分点。 3.6 计量点:指各装设电能计量装置用于电网经营企业和外部贸易结算及内部考评计量电量位置。 3.7 线损理论计算:指电网企业依据设备参数和实测运行数据,对其所属输配电网络进行理论损耗计算。 3.8 无损电量:指线损由用户负担专用线售电量和趸售电量。 3.9 趸售电量:指销售给其它电力企业电量。其它电力企业通常指和企业联网(网外)各县级电力企业。 3.10 厂用电率:指发电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消耗电量占发电量比率。通常来说下列电量不计入: (1)新设备或大修后设备烘炉、煮炉、暖机、空载运行电力消耗量。 (2)设备在未移交生产前带负荷试运行期间耗用电量。 (
6、3)计划大修和基建、更改工程施工用电量。 (4)发电机作调相运行时耗用电量。 (5)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电量。 (6)输配电用升、降压变压器(不包含厂用电变压器)、变波机、调相机等消耗电量。 (7)修配车间、车库、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食堂、宿舍、幼稚园、学校、医院、服务企业和办公室等)电量。 计算公式:厂用电率=厂用电量/总发电量×100% 3.11 综合厂用电率:指发电厂综合厂用电量和总发电量比率。发电厂综合厂用电包含厂用电和主变损耗和其它用电量。 计算公式:综合厂用电率=(总发电量-上网电量+下网电量)/总发电量×100% 其中:上网电量=电厂输出给电网电量
7、 下网电量=电厂从电网吸收电量 4 职责 4.1 企业计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农电管理部、系统运行部及企业相关部门按企业相关职能分工分别推行各自相关职责。 4.2 企业计划发展部职责 4.2.1 负责企业线损(含综合厂用电率)归口管理。 4.2.2 负责落实实施国家、行业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指令,组织制订企业线损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制订企业中长久降损计划。 4.2.3 负责组织制订和下达企业年度线损率(含综合厂用电率)计划指标,并分解下达成南网总调、调峰调频企业、各省企业。 4.2.4 负责定时统计、分析线损指标和综合厂用电率指标
8、完成情况。 4.2.5 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系统线损“四分”管理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线损理论计算,组织开展线损指标异常波动分析,组织制订降低线损管理和技术方法。 4.2.6 负责组织制订降低综合厂用电率指标管理和技术方法。 4.2.7 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系统线损、综合厂用电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 4.2.8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检验南网总调、各省企业开展线损管理及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开展综合厂用电管理。 4.2.9 负责配合开展线损率和综合厂用电率指标考评。 4.3 企业市场营销部职责 4.3.1 负责企业管理线损、综合厂用电管理。负责线损“四分”计量、数据管理,具体负责分区、分台区线
9、损指标统计分析;配合开展线损、综合厂用电率指标异常波动分析工作。 4.3.2 负责配合制订中长久降损计划。 4.3.3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管理降损工作计划。 4.3.4 负责将企业线损管理相关内容纳入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和标准。 4.3.5 负责统一、规范企业抄核收管理。 4.3.6 负责电能计量装置和对应采集系统归口管理。负责完善计量、营销系统、营配一体化系统等节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满足线损数据统计信息化需求。 4.3.7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检验各省企业开展管理降损工作。 4.4 企业生产技术部职责 4.4.1 负责企业线损、综合厂用电技术管理。配合开展线损、综合厂
10、用电率指标异常波动分析工作。 4.4.2 负责配合制订中长久降损计划。 4.4.3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降损工作计划。 4.4.4 负责组织制订企业线损、综合厂用电管理相关技术标准,制订企业电力设备、设施能耗技术标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4.4.5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检验各省企业开展技术降损工作。 4.5 企业财务部职责 4.5.1 负责明确企业资产管理范围界定,配合确定企业线损统计三种口径范围(省企业母企业口径、全资产口径和电网口径)。 4.6 企业农电管理部职责 4.6.1 负责帮助开展企业县级供电企业线损管理工作。 4.6.2 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县级
11、供电企业线损指标统计、分析,定时报送国家相关部委。 4.6.3 负责帮助指导、监督、协调各省企业开展农电降损管理工作。 4.7 企业系统运行部职责 4.7.1 负责企业网损管理,配合开展线损率指标异常波动分析工作。 4.7.2 负责科学制订电网运行方法,降低电网运行损耗。 4.7.3 负责组织开展主干网架网损理论计算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西电东送主通道范围内线损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4.7.4 负责定时组织开展西电东送主通道线损理论计算。 4.7.5 负责开展系统时尚计算,分析、总结电网结构和运行存在问题,提出电网计划改善提议和电网运行改善方法。 4.7.6 负责指导、监督
12、各级调度系统开展网损技术管理工作。 4.8 超高压输电企业职责 4.8.1 负责本单位线损小指标管理和统计分析。 4.8.2 负责和各交易方结算关口和考评计量点电量统计。 4.8.3 负责组织推广和应用节能降损新技术和新产品。 4.8.4 负责配合企业系统运行部做好网损统计和理论计算工作。 4.9 调峰调频发电企业职责 4.9.1 负责本单位综合厂用电管理和统计分析。 4.9.2 负责组织制订降低综合厂用电率工作计划;分解下达综合厂用电率指标,监督、检验、考评所属各电厂实施情况。 4.9.3 负责组织开展综合厂用电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 4.9.4 负责组织推广和应用节能
13、降损新技术和新产品。 4.10 各省企业职责 4.10.1 各省企业是企业线损工作具体管理和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实施国家、行业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线损管理规章制度;制订企业《线损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并对照企业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及下属地、县供电企业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和步骤。 4.10.2 负责依据企业降损中长久计划和年度考评目标,组织制订本省企业落实方法和实施计划;分解下达线损率指标;监督、检验、考评所属各单位落实实施情况。 4.10.3 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线损“四分”及小指标管理工作。 4.10.4 负责组织统计、分析和上报本单位线损相关数据和信息。
14、 4.10.5 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线损、网损理论计算。 4.10.6 负责组织开展线损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 4.10.7 负责组织推广和应用节能降损新技术和新产品。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线损管理范围确定标准 5.1.1 线损、综合厂用电统计范围。标准上按设备资产全部权划分,资产范围内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特殊情况按约定实施。 5.1.2 线损统计口径。以售电量计量点位置进行区分,分别是省企业母企业口径、省企业全资产口径、省企业电网口径。 省企业母企业口径是指售电量统计到直供直管分局终端用户,售县级子企业和代管县企业电量和送外省电量只统计到趸售关口。 省企业
15、全资产口径是指售电量统计到直供直管分局、县级子企业及控股县企业终端用户,售代管县企业电量和送外省电量只统计到趸售关口。 省企业电网口径是指售电量统计到包含直供直管分局、县级子企业、控股县企业及代管县企业终端用户和送外省电量。 和售电量对应,供电量及线损率统计也有上述三种对应口径。 5.1.3 线损率统计口径报送要求。企业系统线损率统计根据省企业母企业、全资产和电网三种口径报送,对外公布和考评延用省企业母企业口径,向电力行业统计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线损率根据电网口径报送,向国家相关部委根据省企业母企业口径和电网口径两种口径报送。 5.2 指标管理 5.2.1 线损率指标实施分级管理。企业分
16、别对南网总调、各省企业下达年度线损率计划指标,对调峰调频企业下达年度综合厂用电率计划指标;各省企业(调峰调频企业)要将年度线损率(综合厂用电率)计划指标认真测算,科学合理对所属供电企业(电厂)分解下达,确保年度计划指标完成。 5.2.2 月、季和年度线损、综合厂用电统计是线损率和综合厂用电率指标管理及考评基础。为了分级统计需要,一次网输往本单位下一级电网电量视为售电量。抽水蓄能电厂线损(即抽水耗用电量和发电量之间电能损耗)不计入线损统计、计算。 5.2.3 为便于线损管理检验和考评,对企业系统内线损关键小指标开展统计和分析。具体指标以下: 5.2.3.1 各省企业小指标 5.2.3.1
17、1 母线电量不平衡率。 5.2.3.1.2 10kV及以下电网综合线损率。 5.2.3.1.3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站用电率指标。 5.2.3.1.4 功率因数合格率。 5.2.3.1.5 综合电压合格率。 5.2.3.2 超高压输电企业小指标 5.2.3.2.1 母线电量不平衡率。 5.2.3.2.2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站用电率指标。 5.2.3.2.3 变电站功率因数合格率。 5.2.3.2.4 电网电压合格率。 5.3 计量点设置和计量管理 5.3.1 计量点设置标准 5.3.1.1 电费结算计量点:标准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不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应在供用电协
18、议或购售电协议中明确,并按协议约定实施。 5.3.1.2 线损统计计量点:由线损管理部门依据线损统计、线损理论计算、综合厂用电率指标管理实际需要确定,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满足线损管理和发电厂综合厂用电管理需要。 5.3.2 计量装置管理 计量装置管理根据企业《电能计量管理措施》要求实施。 5.4 营销管理 5.4.1超高压输电企业、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各省企业必需加强各营销管理岗位责任制,杜绝内部责任差错;要加强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提升计量自动化水平;坚持开展用电检验和营业稽查,充足利用高科技手段,预防窃电和违约用电。 5.4.2 以月度供、售电量对应为标准,统一抄表例日,并严格
19、实施,降低线损率波动。 5.4.3严格变电站站用电和供电营业场所经营用电管理,变电站非生产运行用电(如大修、基建、三产等用电)和供电营业场所生产经营用电应由当地供电部门装表收费。 5.4.4 市场营销部门要加强对用户无功电力管理,提升用户无功赔偿设备赔偿效果。 5.5 技术方法 5.5.1 采取有效降损方法,关键抓好电网计划、调峰调频电源计划和设备技术升级改造等工作。 5.5.2 根据电力系统无功优化计算结果,合理配置无功赔偿设备,提升无功设备运行水平,做到无功分压、分区就地平衡,改善电压质量,降低电能损耗。 5.5.3 电力调度部门依据电网负荷时尚改变及设备技术情况,优化系统运行
20、方法,实现电网经济运行。 5.6 工作要求 5.6.1 企业系统运行部、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各省企业要在每个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按企业统一报表制度要求,向企业计划发展部报送供、售电量、线损率、综合厂用电量、发电量及综合厂用电率完成情况,并附简明分析说明(按省企业母企业和电网两个口径数据进行分析说明)。线损率、综合厂用电率异常波动时,提交专题分析说明,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5.6.2 企业系统运行部(超高压输电企业配合)、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各省企业要按季度、六个月、整年做好网损、线损及综合厂用电率分析总结工作,季度、六个月总结在次月15日前报企业计划发展部,整年总结于第二年1月
21、底前上报。分析总结汇报编写要求参见汇报模板(附录C、D)。 5.6.3计划部定时组织系统运行部(超高压输电企业配合)、各省企业进行负荷实测,开展线损理论计算,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网每十二个月开展一次线损理论计算。 5.6.4 计划部定时召开线损分析会,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法和计划,估计线损指标完成情况。 5.7 考评和奖罚 5.7.1 企业每十二个月对各单位线损管理和综合厂用电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奖罚。(考评奖罚按省企业母企业口径指标) 5.7.2各省企业(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必需建立线损(综合厂用电率指标)考评和奖励机制,根据分级管理标准,对下属供电企业(电厂)进行考
22、评。 6 附则 6.1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措施由企业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附录A:线损指标管理步骤 附录B:综合厂用电指标管理步骤 附录C:线损分析总结汇报模板 附录D:综合厂用电分析总结汇报模板 附录A:线损指标管理步骤 Q/CSG213087-/L1 附录B:综合厂用电指标管理步骤 Q/CSG213087-/L2 附录C:线损分析总结汇报模板 (单位) (季度、六个月、年)线损分析总结汇报
23、 年 月 一、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省企业母企业、全资产和电网三个口径分析) 2、线损率分项分析(按省企业母企业和电网两个口径分析) (1)网损率、分区(地、县局)线损率分析 (2)分压线损率分析 (3)扣除无损电量以后线损率分析 (4)经典送、变电线损率中分线线损率分析 (5)经典配电线损率分线、分台区线损率分析 3、分析结论 二、线损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省企业母企业和电网两个口径分析) 1、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分析 2、10kV及以下电网综合线损率分析 3、110kV及以上变电站站用电率分
24、析 4、功率因数合格率(变电站功率因数合格率)分析 5、综合电压合格率(电网电压合格率)分析 6、分析结论 三、线损管理工作情况 1、线损“四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技术降损工作开展情况 3、管理降损工作开展情况 4、网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相关工作计划及方法实施情况。 四、存在问题和拟采取方法 五、下一步工作关键和工作提议 六、附表 1、相关附表C1-6:(按省、地、县三个层级,省企业母企业、全资产和电网三个口径填报) 2、相关附表C7-10:(按省、地、县三个层级,省企业母企业、全资产和电网三个口径填报) 附表C.1 线损分区统
25、计表 年 (季度、六个月、年) (××单位)线损分区统计表 单位 供 电 量 (kWh) 售 电 量 (kWh) 线 损 率 (%) 无 损 电 量(kWh) 有损线损率(%) 本季度 同比 (%) 累计 同比 (%) 本季度 同比 (%) 累计 同比 (%) 本季度 同比 (百分点) 累计 同比 (百分点) 本季度 同比 (%) 累计 同比 (%) 本季度 同比 (百分点) 累计 同比 (百分点) 省企业 母企业口径
26、 全资产口径 电网口径 中调 地市局1 母企业口径
27、 全资产口径 电网口径 县级分企业1 县级分企业2 …
28、 县级分企业小计 县级子企业1 县级子企业2 … 县级子企业小计 代管县企业1
29、 代管县企业2 … 代管县企业小计 地市局2 母企业口径 全资产口径
30、 电网口径 县级分企业1 县级分企业2 … 县级分企业小计
31、 县级子企业1 县级子企业2 … 县级子企业小计 代管县企业1
32、 代管县企业2 … 代管县企业小计 … 审核:
33、 填表: 附表C.2 线损分压统计表 年 (季度、六个月、年) (××单位)线损分压统计表 电压等级 输入电量(kWh) 输出电量(kWh) 损失电量(kWh) 各电压等级损耗所占百分比(%) 线损率(%) 同比 (百分点) 无损电量(kWh) 有损线损率(%) 同比 (百分点) 累计 变损 线损 变压器损耗所占百分比(%) 直
34、流±800kV 本季度 / 累计 / 直流±500kV 本季度 / 累计 / 500kV 本季度 / 累计 / 220kV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35、 累计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110kV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36、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35kV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37、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35kV及以下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38、 累计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10(6) kV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39、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0.4kV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40、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10kV及以下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电网口径 本季度
41、 累计 综合 母企业口径 本季度 累计 全资产口径 本季度 累计 电网口径 本季度 累计
42、 审核: 填表: 注:1)表中未注明“直流”均指交流系统,以下同; 2)如填报单位存在分线统计还未完全开展情况,则应在“变损”、“线损”和“变压器损耗所占百分比”对应列填报已开展统计数据,“累计”一列需要填报全部数据。 附表C.3 送变电线路损耗统计表 年
43、 (季度、六个月、年) (××单位)送变电线路损耗统计表 电压等级 线路名称 本季度线损 累计线损 线损率(%) 同比线损率(%) 线损率(%) 同比线损率(%) ±800kV 线路1 线路2 … 累计 ±500kV 线路1 线路2 … 累计 500kV 线路1 线路2 …
44、 累计 220kV 累计 母企业口径 全资产口径 电网口径 110kV 累计 母企业口径 全资产口径 电网口径 线路统计 电压等级 直流±800kV 直流±500kV 500kV 220kV 110kV 累计 总条数 已开展统计条数 审核:
45、 填表: 注:1)如填报单位存在分线统计还未完全开展情况,则应在本表中填报已开展统计数据; 2)累计数为该电压等级全部送变电线路统计数。 附表C.4 变压器损耗统计表 年 (季度、六个月、年) (××单位)变压器损耗统计表 电压等级 变电站名称 变压器编号 变压器型号 本季度线损 累计线损 输入电量(kWh) 输出
46、电量(kWh) 线损率(%) 同比线损率(%) 输入电量(kWh) 输出电量(kWh) 线损率(%) 同比线损率(%) ±800kV 变电站1 变电站2 … 累计 ±500kV 变电站1 变电站2 …
47、 累计 500kV 变电站1 变电站2 … 累计 220kV 累计 母企业口径 全资产口径 全网口径
48、 110kV 累计 母企业口径 全资产口径 全网口径 变压器统计 电压等级 直流±800kV 直流±500kV 500kV 220kV 110kV 总计 总台数 已开展统计台数 审核:
49、 填表: 注:1)如填报单位存在分线(分变)统计还未完全开展情况,则应在本表中填报已开展统计数据; 2)本表输入电量指变压器各侧输入电量之和,输出电量指各侧输出电量之和; 3)累计数为该电压等级全部变压器统计数。 附表C.5 经典10(6)kV线路损耗统计表 年 (季度、六个月、年) (××单位)10(6)kV线路损耗统计表 序号 所属 变电站 馈线名称 本
50、季度线损 累计线损 供电量(kWh) 售电量(kWh) 专变售电量(kWh) 线损率(%) 同比线损率(%) 供电量(kWh) 售电量(kWh) 专变售电量(kWh) 线损率(%) 同比线损率(%) 1 2 3 … 累计 母企业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