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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国控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预算编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zz省国控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预算管理,落实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河南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实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所有货币资金收支全部纳入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预算管理。成员企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预算制度并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批准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
2、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下属全级成员企业及成员企业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成员企业”)。
第二章资金收支预算的编报要求
第四条 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成员企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方式,每月按时将审核汇总的资金收支预算报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
第五条 编制资金支出预算要在保证工资、税金、电费、贷款本息、等日常经营支出基础上,再核定其他支出。项目建设支出的列支条件为:项目建设手续完备,有自主融资能力,支出与工程进度相匹配。
第六条 成员企业填报资金收支预算必须提供预算编制说明。
第七条 收入预算要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科学预测,资金存
3、量必须据实填列;预计收入明显不合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收入和资金存量填写不完整的预算不予批复。
第八条第十条 所有列入“其他”项的支出必须列出明细并提供相关合同等测算依据。
第十一条 第九条 非生产经营性支出要严格执行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下达的各项规定,上报时要填写明细,没有明细的不予审批。
第十二条 成员企业在上报资金预算时,对关联交易收支预算要另行说明,本条关联交易收支是指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成员企业之间,成员企业所属子公司之间经济业务往来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
第三章 审核责任
第十三条 第十一条 成员企业财务部负责审核下属单位的资金收支预算,并按时上报国控zz公
4、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
第十四条国控zz公司相关部门对新建第十二条 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相关部门对新建、在建和技改项目以及维简、安全等专项资金的资金需求进行审查并按时将审核结果提交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
第十五条第十三条。 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状况,结合相关部门的审查结果汇总编制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收支预算并提交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资金预算报送程序和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 第十四条 成员企业每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下月资金收支预算报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结算中心。
第十七条
5、第十五条 资料要求:所有上报资料,其中说明资料要按照汇总表中的支出顺序排列。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要上报电子版材料,纸质版由成员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 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将资金收支预算的完整资料分类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资金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上报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领导。
第十九条 第十七条 月度预算使用期间和会计期间相符,即当月使用本月月度预算,不可顺延使用。
第二十条 第十八条 月度预算下发后即可使用,在执行月度预算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每月20日前通过追加预算方式上报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
6、资金管理中心,由资金管理中心整理并提交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董事会审批。追加年预算的编制审核原则及方法比照月度预算执行。
第五章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 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成员企业每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上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及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上报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 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资金管理中心不定期对成员企业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任意调整货币资金预算支出或超预算使用资金等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成员企业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控zz公司国控zz基金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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