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7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规定部门 时间:4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2、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关于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报建施工 阶 段 ︵19个工作日 ︶ ︶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允许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 3 个 工 作 日 ︶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献前完毕
3、 (可并联)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步进行) ︵ 11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毕(可并联)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 7 个 工 作 日 ︶ ︶ 环保部门初步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
4、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关于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完毕(可并联)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5、 阐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毕。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
6、无时间承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阐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她联办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成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详细操作环节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如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
7、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所有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关于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项目 1.提交办理《公司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她方式立项项
8、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所有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有关审批材料,并
9、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 (一)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 1.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 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
10、意见以及《监督卡》等关于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示)。 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告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成果公示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告知书)。 (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 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11、 3.将所有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所有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
12、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成果。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 (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
13、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关于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成果,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成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 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示)。 (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14、 (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告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成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告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允许证》审批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有关材料,并在《 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监督卡》送回建设局窗口。 (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成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15、注意事项: 一、以上文字阐明提及大某些部门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有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须将有关材料按规定提交到中心内各窗口即可办理。 二、各审批部门窗口受理时须将审批过程中应提交材料、应注意事项和详细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 三、各阶段审批时限从最后一种收到申办者交送材料审批部门窗口签收次日开始计算。如申办者报送材料不符合规定,需要修改或补交,则审批时限从申办者修改或补交材料次日开始重新计算。 四、报建每一阶段都设有一张《监督卡》,审批部门窗口和申办人须按规定填写交接《监督卡》,作为监督各审批部门窗口工作时效和受理申办者投诉根据。每一报建阶段结
16、束后,《监督卡》交由该阶段牵头部门窗口保存。 《 项目手续流程图 》 一、立项 二、环评、安评 三、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四、规划、消防窗口总平面方案审批 五、出蓝图 六、 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七、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八、设计方案审批 九、出施工图 十、 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十一、图纸审查 十二、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十三、建设工程招标 十四、安全监督手续 十五、质量监督手续 十六、施工允许证 十七、开工建设 十八、消防验收 十九、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十、质检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十一
17、节能建筑验收 二十二、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二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四、房产测绘 →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元件 3)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数据及图件 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1)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有效筹划批准文献 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范图 4)规划设计条
18、件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1)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筹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献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 6)方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电子文档光盘 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书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筑工程规划允许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
19、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允许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告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1)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允许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告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暂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20、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9)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0)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11)东营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工程施工允许证 1)建筑工程施工允许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告知书 5)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证明 6)消防设计审查证明 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9)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备案证明 10)墙改基金缴纳证明 11)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及已缴纳农民工保证金证明 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21、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消防电气安全检查检测报告书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明 5)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等合格证明 6)产品内部装修检测报告 7)审核意见书 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 2)与实际相符建设工程竣工图纸;1:500竣工测量图(建筑物周边30-50米范畴内)必要采用全市批准80坐标系和85黄海高程系统 3)现状照片(四个方向及周边环境) 4)消防部门验收意见 5)其他指定提供有关验收材料(涉及: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及附图、工程规划允许证、施工允许证、建设项目放线、验线、
22、验槽告知单等) 6)申报材料相应电子文档光盘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1)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2)工程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 3)节能工程设计文献 4)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书 5)建筑维护构造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6)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复检报告、产品合格证、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书、东营市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登记证明以及进货原始凭证 7)建筑节能施工和监理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告知单 5)施工允许证 6)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23、7)施工单位出具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8)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9)勘察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1)规划部门出具证明文献或准许使用文献 12)法律规定应当由消防部门出具对大型人员密集场合和其她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献 13)环保部门出具证明文献或准许使用文献 14)建筑节能部门出具证明文献或准许使用证明 15)燃气安所有门出具证明文献或准许使用证明 16)建筑公司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文献 17)工程建设原则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竣工结算证明文献 18)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证明书》 19)工程款支付证
24、明 20)无拖欠行为证明 21)施工单位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22)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阐明书》 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资料 24)建设单位前来办理备案人员委托书 房屋初始登记 1)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当时以为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附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5)建筑工程施工允许证 6)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表、规划部门规划验收合格证 7)房产测绘报告 8)委托代理: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证明 9)派出所出具房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