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验槽工作注意事项 验槽工作,特别是岩土专业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核心。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种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浮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规定为二级和二级以上建筑物必要施工验槽。验槽时普通应按下列办法、环节进行: 1 验槽时必要具备资料和条件: 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关于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1.2 附有基本平面和构造总阐明施工图阶段构造图; 1.3 详勘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似),条件良好基槽。 2 无法验槽状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2、不能达到验槽基本规定;无法验槽: 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2.3 槽底有明显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2.4 槽底有明显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构造设计总阐明施工图阶段图纸。 3 验槽前准备工作: 3.1 察看构造阐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构造设计所用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与否相似; 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与否与勘察范畴相符; 3.3 察看场地内与否有软弱下卧层; 3.4 场地与否为特别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规定进行特别解决状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解决; 3.5 规定建设方
3、提供场地内与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地下设施; 3.6 场地与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用相应地基、构造办法。 4 推迟验槽状况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阐明状况 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阐明相应因素; 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解决而设计方未进行解决; 5 浅基本验槽: 深、浅基坑划分,在国内当前还没有统一原则。普通就建筑物来说,浅基本是指埋深不大于基本宽度或不大于一定深度基本,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办法,即基本埋深小基
4、本宽度、深度不大于5m基坑为浅基坑。 普通状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适当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容许新近沉积土和普通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而浅基本验槽应着重注意如下几种状况: 5.1 场地内与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5.2 槽壁、槽底岩土颜色与周边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5.3 局部含水量与其他部位有差别; 5.4 场地内与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 5.5 与否有因雨、雪、天寒等状况使基底岩土性质发生了变化。 5.6 场地内与否有被扰动岩土 5.7 填土辨认: 5.7.1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构造; 5.7.2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他部位不同,有也许是在
5、颜色较浅部位填土颜色较深,也也许是深色部位填土颜色较浅; 5.7.3 包括物与其他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素填土重要体当前钙质结核含量与其他部位明显差别上; 5.7.4 土内具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特别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 5.7.5 土内具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好像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 5.7.6以粗粒土为重要场地,重要体当前矿物成分与其他部位有所差别,粒径差别明显,充填物不同等; 5.7.8 所含钙质结核与否光洁,与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 5.8 新近沉积土辨认 新近沉积土具备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某些状况下,其
6、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以上素填土),也许会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危害。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限制,有时不能所有辨认出,在基本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堆积环境:重要存在于土、岩丘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表部,平原上被淹埋池沼洼地和冲沟内。 颜色:普通体现为灰黄、黄褐、棕褐,常相杂或相间。 构造:土质不均、松散,大孔排列杂乱。常混有岩性不一土块,多虫孔和植物根孔。锹挖容易。 包括物:常具有机质,斑状或条带状氧化铁;有混砂、砾或岩石碎屑;有混有砖瓦陶瓷碎片或朽木片等人类活动遗物,在大孔壁上常有白色钙质粉末。在深色土
7、中,白色物呈菌丝状或条纹状分布;在浅色土中,白色物呈星点状分布,有时混钙质结核,呈零星分布。 5.9 地基基本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用必要办法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某些应所有清除。 5.10 禁止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5.11 本地区季节性冻土冻深为0.40m,因而基本埋深从自然地面起不得不大于0.40m。 5.12 当建筑场地为耕地(草地)时,普通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因而基本埋深不得不大于0.70m。. 6 深基本验槽 就建筑物来说,深基本是指基本埋深不不大于其整体宽度且超过5m基本(涉及桩基、沉井、沉管、管柱架等形式
8、)。本文深基本指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所相应基本。 当用深基本时,普通状况下浮现填土也许性不大,此时应着重查明下列状况: 6.1 基槽开挖后,地质状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与否相符。 6.2 场地内与否有新近沉积土。 6.3 与否有因雨、雪、天寒等状况使基底岩土性质发生了变化。 6.4 边坡与否稳定。 6.5 场地内与否有被扰动岩土。 6.6 地基基本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用必要办法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某些应所有清除。 6.7 禁止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 帖子177精华1威望25 土木币830 在线时间18 小时注册时间-1
9、0-4查看详细资料markhump 列兵帖子177精华1威望25 土木币830 在线时间18 小时注册时间-10-4 发短消息 加为朋友 7 复合地基(人工地基)验槽 复合地基是指采用人工解决后,基本不与地基土发生直接作用或仅发生某些直接作用地基,与天然地基相相应。涉及用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先期固结)、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解决等 复合地基验槽,应在地基解决之前或之间、之后进行,重要有如下几种状况: 7.1 对换土垫层,应在进行垫层施工之迈进行,依照基坑深度不同,分别按深、浅基本验槽进行。经检查符合关于规定后,才干进行下一步施工。 7.2 对各种复合桩基,应在施工之中进行。重要为
10、查明桩端与否达到预定地层。 7.4 对各种采用预压法、压密、挤密、振密复合地基,重要是用实验办法(室内土工实验、现场原位测试)来拟定与否达到设计规定。 8 桩基验槽. 对桩基验槽,重要有如下两种状况: 8.1 机械成孔桩基,应在施工中进行。干施工时,应判明桩端与否进入预定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从井口返浆中,获取新带上岩屑,仔细判断,认真判明与否已达到预定桩端持力层。 8.2 人工成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 8.2.1 对摩擦桩,应重要检查桩长。 8.2.2 对端承桩,应重要查明桩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 8.2.3 在混凝土灌溉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和桩壁松动岩土 8.2.4
11、检查桩身垂直度。 8.2.5 对大直径桩,特别是以端承为主大直径桩,必要作到每桩必验。检查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和层深度、桩端直径等。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粘性土、粉土不适当不大于2d,砂土不适当不大于1.5d,碎石土类不适当不大于1d;季节冻土和膨胀土,应超过大气影响急剧深度并通过抗拨稳定性验算,且不得不大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不不大于1.5m。对岩面较为平整且上覆土层较厚嵌岩桩,嵌岩深度宜采用0.2d或不不大于0.2m。 桩进入液化层如下稳定土层中长度(不涉及桩尖某些)应按计算拟定,对于粘性土、粉土不适当不大于2d,砂土类不适当不大于1.5d,碎石土类不适
12、当不大于1d,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粘土尚不应不大于500mm,对其他非岩类土尚不应不大于1.5m。 9 施工勘察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规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勘察和监测: 9.1 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 9.2 在地基解决及深基坑开挖施工中; 9.3 地基中溶洞或土洞、地裂缝较发育,应查明并提出解决建议; 9.4 施工中出既有边坡失稳危险 9.5 场地内有湿陷性、膨胀性、土岩组合岩土等特殊性岩土时 9.6 对湿陷性岩土场地,尚应对建筑物周边35m范畴内进行探查和解决。 10 局部不良地基解决办法 10.1 验槽时,基槽内常有填土浮现,解决时,应依照填土范畴、厚度和
13、周边岩土性质分别对待。 10.1.1 当填土面积、厚度较大时,普通不建议用灰土进行局部解决,特别是周边岩土力学性质较差时,因灰土力学性质与周边岩土力学性质差别太大,极易引起建筑物不均匀沉降而对建筑物导致损坏(详细状况,可依照与灰土垫层处在同一位置岩土压缩特性、建筑物抗变形能力等通过计算沉降量拟定。灰土压缩模量可取Es=30MPa)。此时,宜用砂石、碎石垫层等柔性垫层或素填土进行解决;或在局部用灰土解决后,再所有作300至500厚相似材料垫层进行解决。 10.1.2 基槽内有小面积、且深度不大填土时,可用灰土或素土进行解决。 10.2 当基槽内有水井时,普通状况下不也许把填土清究竟并逐渐放台解决
14、。对与废弃水井,可以对重要压缩层内采用换土解决后用过梁跨过;仍可使用或仍需使用水井,且水位变化幅度在坚硬岩土层内时,可用加大基本面积、变化局部基本形式办法,并用梁跨过。 10.3 对于扰动土,无论是被压密还是已被剪切坡坏(俗称橡皮土),均应所有清除,用换填法进行解决。 10.4 对通过长时间压密老路基应所有清除,老建(构)筑物三七灰土基本、毛石基本及坚硬垫层,原则上应所有清除,若不能所有清除,按土岩组合地基解决。 10.5 当机械施工时,对硬塑坚硬状松散粘性土和粗粒土,应预留300mm左右用人工开挖,对含水量较高(可塑如下)粘性土和粉土,应至少预留500mm用人工开挖,禁止基槽土被扰动。 10
15、.6 冬季施工,当基槽施工完毕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本地区应虚铺200400mm厚粘性土以防被冻。若浮现基槽岩土被冻状况,所有冻土应所有清除,换填解决。 10.7 被雨、雪及其他水浸泡粘性土地基,水浸某些应所有清除,换填解决。 10.8 基底为粘性土时,应禁被曝晒。若因被曝晒而龟裂槽底岩土,应所有清除。 10.9 若在安全距离之内有老建筑物,当未采用支护办法时,基槽应分段施工。 11 本地区特殊性岩土应采用地基和防水办法 当基本持力层为特殊性岩土时,应依照不同状况分别对待。 11.1 膨胀岩土 对膨胀类岩土,本区大气影响深度为5m,大气急剧影响深度为2.25m,因而,较重要建筑物,当未采地
16、基和办法时,基本埋深不得不大于2.25m(自然地面下)。 11.1.1 以宽散水为重要防治办法时,散水宽度在级场地为2m,在级场地为3m时,基本埋深可取1m。 11.1.2 普通建筑物,在平坦场地上级膨胀性岩土,可铺设厚度不不大于300mm碎石、砂石等柔性垫层,其宽度不应不大于基本宽度,且两宜采用与垫层相似材料回填,并做好防水解决。 11.1.3 散水下宜设100300mm厚灰土垫层,宽度不应不大于1.2m,且外缘应超过散水宽度300mm,坡度不不大于0.030.05。“ 11.1.4 普通不采用外廊式构造。当使用外廊式构造时,应采用悬挑式构造,不得采用外柱。 11.1.5 暂时水池、淋灰池、
17、搅拌站、防洪沟等距基本外墙净距不得不大于10m,暂时生活设施、暂时建筑物距基本外墙不得少于15m。 11.1.6 上、下水管道应采用防水办法,且距基本外墙距离不得不大于3m。 11.1.7 散水外宜种植草坪,4m内可选用低矮、蒸腾量小植物(如花木、果树、松、柏等针叶树木)。若周边有蒸腾量大阔叶树木和速生树种,应设立灰土隔离沟,沟与建筑物距离不得不大于5m。 11.1.8 基本施工宜使用分段迅速法。禁止曝晒、淋雨。 11.1.9 平整后场地,在建筑物周边2.5m范畴内,坡度不得不大于0.02。 11.2 土岩组合地基 对于土岩组合地基,当岩间土间距不大于2m,且为硬塑、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砂土、碎石
18、土时,可用基本梁跨过;当岩石间土力学性质较差时,应采用基本下加桩或墩形式解决。对于直接出露岩石(大块孤石),应凿去顶部一某些,在基本下用厚度不不大于300mm柔性垫层解决。 11.3 湿陷性岩土 对于湿陷性岩土,应采用下列办法以免地基受到破坏。 11.3.1 各级湿陷性岩土地基上乙类建筑,必要进行地基解决;级湿陷性岩土上丙类建筑可不解决地基,但应采用构造办法和基本防水办法。本地基内总湿陷量不不不大于5cm时,各类建筑均可按非湿陷性地基进行设计。 11.3.2 建筑物周边必要做散水,其横向坡度不得不大于0.05m外檐应高于平整后场地;散水宽度,当檐高在8m如下时,应为11.5m,檐高在8m以上时
19、,每增高4m,可增宽25cm,但宽度普通不不不大于2.5m;散水与墙体接缝要严密,不得漏水。 11.3.2 建筑物周边6m内,场地平整后坡度不得不大于0.02;6m以外不得不大于0.005。未采用排水办法或用路面排水时,整个场地纵向坡度不得不大于0.005。;94n 11.3.3 各类埋地管道、排水管道距建筑物最小距离 乙类建筑丙类建筑丁类建筑. 级场地5m4mPii 级场地67m5m5m 11.3.4 自重湿陷性岩土,专场表面宜设立1530cm百厚灰土垫层;散水应采用现浇混凝土,且应设立1530cm厚灰土垫层,垫层外缘应超过散水50cm。 11.3.5 施基槽内禁止进水。防洪沟、水池、淋灰池
20、距建筑物基本外墙,级场地不得不大于12m,级场地不得不大于25m;搅拌站距基本不得不大于10m,并做好防水办法;给水管道与墙距离,级场地不适当不大于7m,级场地不适当不大于10m;级场地,取土坑距基槽不得不大于12m,级场地不适当不大于25m。 11.3.6 槽内挖出土宜在槽边堆成土堤,距槽边距离不适当不大于1m。 11.4 污染土 污染土是指地基土由于受到工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废渣、废液渗入,引起地基土发生化学变化,使其物理、力学性质均发生了不利变化,或(且)有也许对建(构)筑物基本产生不利影响。污染土在本区也有浮现。 11.4.1 污染土防治与解决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对也许受污染场地,当土
21、与污染物互相作用将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用防止污染物侵入场地办法,如隔离污染源、消除污染物等。 2 对已污染场地,当污染土强度减少,或对基本和建筑物相邻构件具备腐蚀性等其他有害影响时,应按污染级别分别进行解决。 3 对污染土进行解决时,应考虑污染作用发展趋势。 3 污染土场地完毕建设或整治后,应定期监测污染源污染扩散、场地内土和污染物互相作用发展等状况。 11.4.2 污染土防治解决办法 1 换土办法,将已被污染土清除,换填未污染土,或采用耐污染砂或砾作回填材料,并对挖出来污染土及时解决。 2 采用桩基或水泥搅拌桩等加固以穿透污染层,且应对混凝土桩身采用防护办法。 3.在金属构造物表面用涂料层与腐蚀介质隔离办法进行防护。 4.采用防护办法,尽量减少腐蚀介质泄漏到地基中去,使地基土腐蚀减少到最低限度。 5.依照土质状况,采用合用地基加固办法和防止再次污染办法。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