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管理业务流程 一、 业务目标 l 确保案件处理程序符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结果公正恰当; l 及时、公正、客观的受理和调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避免、减少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l 查处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绩责任,维护企业声誉和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风险 l 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处程序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使企业遭受外部处罚或名誉损失; l 未能及时、公正、客观的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负面影响,损害企业利益; l 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查处和工作机制,无法及时遏制舞
2、弊等违法事件,不利于企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三、 业务范围 该子流程描述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纪检监察系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的相关流程,主要包括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初步核查、立案调查、案件审理以及案件资料归档等业务。案件的处理过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查处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 业务流程描述 1 初步核查 1.1 按照领导的批示(线索的取得和予以核查的批示参见“举报和信访管理业务流程”),案件检查人员对本单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线索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找寻相关人员,调阅和搜集相关材料、证据的方式调查线索的真实性。需要其他单位或其他部门专业人员协助初核的
3、,由本部门领导进行协调。 1.2 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由一名人员任组长。 1.3 初步核查工作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问题严重或疑难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办结的,报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延长核查时间。 1.4 初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人员编写初步核查报告,提出是否进行立案调查的建议,报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和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领导审阅并作出批示意见。 2 立案调查 2.1 经初步核查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核查人员要撰写立案报告,并填写立案呈批表,报本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重要案件报公司党政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2.2 对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
4、免权限在股份公司的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通过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与违纪人员所在地的省(市)纪检机关协商,决定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或者由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立案。 2.3 协商决定由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立案的案件,立案报告经本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送达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同时抄送所在省(市)纪检机关。 2.4 协商决定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的案件,各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地方纪检机关,并负责协助纪检机关做好案件的查办工作。 2.5 对于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根据情况组成不少于二人的调查组,由一人担任组长。研究分析案件线索,按有关规定实施调查取证工作。 2.6 调查中,若发现被
5、调查人同时触犯刑律的,适时将涉案人员及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7 需对被调查人员实施“双规”措施的,由调查组撰写申请实施“两规”报告,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领导和公司党委领导签字同意,报xx总公司纪检组长和党委书记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报国资委纪委和中纪委一室备案。 2.8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疑难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办结的,可报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2.9 案件调查终结后,调查组编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报部门领导、本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将案件所有资料移送案件审理组。 3 案件审理 3.1 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组审理人
6、员对移交来的案件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提供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3.2 审理案件人员应不少于二人,其中一人担任组长。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审理组组长。 3.3 审理组对调查组调取资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对受调查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做出判定,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在案件审理报告中提出处理建议。 3.4 案件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或具体业务政策、规定的,必要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3.5 案件在 终决定前,审理人员与被审理人核对错误事实,听取本人意见。与被审理人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本人如对处分决定或所依据的事实材料提出不同意见,应写出书面材料。 3.6 审理组进行审
7、理后,审理人员要草拟案件审理报告,报告中包括错误事实、性质、政策法规依据、所在单位的意见和审理人的意见。 3.7 案件审理报告连同有关材料经由部门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后,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处理决定。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参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呈报审批。 3.8 特殊情况下,需要由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的,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局应事前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3.9 股份公司纪检组监察局认为需要由xx总公司党组进行处分的党员,将案件审理报告连同草拟的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xx总公司纪检
8、组长及总公司党组会审定,并作出书面的党纪处分决定。 3.10 对党的关系在地方的由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将党纪处分决定报送xx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其协调所在省(市)纪委。 3.11 对地方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由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如地方纪检机关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的,由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草拟行政处分决定,连同有关材料由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股份公司党政领导审定后作出书面行政处分决定。 3.12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后,在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通知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宣布执行。 3.13 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处分
9、决定、行政处分决定、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审理报告本人检讨及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抄送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处分决定同时给受处分人一份。 3.14 一般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为两个月,案情重大或疑难案件,在审理期限内仍不能办结的,可报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延长审理时间。 3.15 在案件调查和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应对工作严格保密,除本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内,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案件任何信息。 4 调查资料归档 4.1 对受处分人员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决定后,由案件检查工作人员填写结案登记表,将所有案件资料、谈话记录、调取的证据材料、处分文件整理成卷,并统一编号,整
10、理完成后将案件卷宗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备查。 五、 相关制度目录 1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2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5 xx总公司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6 xx工程总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损失责任人处理暂行办法 7 xx工程总公司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优政的规定 7 xx总公司关于党纪政纪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 8 xx工程总公司驻外机构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9 xx工程总公司纪检机构使用“两规”措施实施细则 六、 主要控制点 1 初步核查结果的审核 2 立案请示和审核 3 案件调查结果的审核 4 党纪处分审核 5 政纪处分审核 6 调查资料归档七、 检查资料 1 初步核查报告 2 立案呈批表 3 立案报告 4 申请实施“两规”报告 5 案件调查报告 6 案件审理报告 6 调查结果沟通谈话记录 7 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 8 党纪处分决定 9 政纪处分决定 10 结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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