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为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通过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项目(不含军研技改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创联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创联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是创联集团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随时掌握创联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2、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创联集团公司应为各单位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项目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第六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确定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并明确其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八条 各单位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本单位正式立项。
第九条 项目立项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须向创联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备案并上报项目简介。
第十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立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评审,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
3、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如厂房、生产线改造,技术工艺保障,人才和资金保障,环保、安全措施保障等。
第十二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节点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控制、施工控制、质量控制、资金控制和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项目实施情况应包括厂房改造建设,生产线建设,对外合资合作,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资金来源和使用,人才引进,环保和安全,重大变更和存在问题等情况。
第十四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对每个项目建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做到独立核算。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创联集团公司每年年底前向各单位征集下年度的项目
4、投资计划,对列入《年度技改项目投资计划表》(见附件1)的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十六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认真组织,严格按项目投资计划节点实施。
第十七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季度向创联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上报《技改项目建设情况报表》(见附件2),对于新增加的项目,相关单位应及时报科技军工部备案,并及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2。
第十八条 项目因故中途停止,须及时向科技军工部备案,并说明项目停止的原因。
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须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写简要总结报告并上报科技军工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创联
5、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修改权属创联集团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
附件1
年度技改项目投资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月
当年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资金来源
累计完成投资
当年计划投资
备注
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
财政资金
其他
1
2
6、
3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
附件2:
年度 季度技改项目建设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7、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
总投资
上年度已完成投资
本年度计划投资
本季度已完成投资
本年度累计完成投资
季度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1
2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
注: 季度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可另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