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旁站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过程监控,规范施工作业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旁站监督(以下简称旁站监督)是指旁站监督员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控活动。
第二章 旁站监督员的职责
第三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无缺陷,达到验收标准,旁站监督员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正式员工担任,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工程管理部对需旁站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使旁站监督员掌握其监控的工程部位、工序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旁站监
2、督员的职责
(一)在工程管理部的直接领导下,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实行现场跟班监控,确保施工作业按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中有关要求进行。
(二)配合安质环保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核查施工中所用建筑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质量是否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三)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违规蛮干行为时,责令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责令整改或返工重做,以确保工程质量。
(四)每班做好旁站记录,并保持旁站记录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三章 旁站监督管理
第五条 旁站监督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程部位的基
3、本内容:
(一)隧道工程
1.现场钻眼爆破作业是否按爆破设计或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2.喷锚初支是否按图施作、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和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其钢架间距、管棚施工、钢筋网设置、锚杆布置数量及其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3.拱墙背后的空隙是否按施工规范要求用同级混凝土回填密实;防水板有无破裂,铺挂是否与混凝土喷层密贴、幅间搭接长度、焊接宽度、预留松驰度和牢固程度是否符合技术交底和公司隧道施工的有关规定;
4.仰拱开挖长度、台阶长度、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5.二次衬砌的模注混凝土浇注及仰拱,其厚度是否满足设计并达到验标要求;
6.是否按规定在现场取样混凝土试件
4、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规定值。
(二)桥梁工程
1.钻孔桩水下混凝土施工:钢筋笼连接质量、导管安装及其埋入混凝土内深度、泥浆浓度、首批混凝土数量、混凝土顶面标高等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要求,钢筋笼位置正确、安装牢固,混凝土灌注必须连续;
2.沉桩施工:桩身垂直度、连接质量、贯入度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桩身质量、位置、入土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基础、墩台身和梁体混凝土施工:模板及拉杆和支撑结构是否安装牢固、板面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模板尺寸、滑槽或串筒设置、混凝土分层厚度、捣固方法应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满堂支架现浇梁(拱)施工:支架结构和地基处理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浇筑混凝土过程
5、中支架的变形必须在容许范围内,卸架时间和顺序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挂篮、移动模架和托架现浇梁施工:挂篮和移动模架的移动、调整、固定、拆模必须平稳牢固,浇筑混凝土过程中的结构变形必须在容许范围内;
6.预应力施工:预应力钢筋及其管道、锚具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时,预应力钢筋的张拉顺序、张拉力、伸长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压浆的水泥浆质量、压浆顺序、管道真空度、压浆压力和注浆量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7.钢筋施工:钢筋的规格、间距、数量、钢筋保护层厚度、连接方式及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三)涵洞工程
1.涵洞基础、涵身浆砌圬工:砌体断面尺寸、位置、标高符合
6、设计,砂浆饱满,片石尺寸及强度符合施工要求;
2.涵洞基础、涵身混凝土圬工:混凝土断面尺寸、位置、标高符合设计,必须按配合比计量,应保证其振捣密实无漏浆、跑模现象,以确保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设计不是片石混凝土的,不得掺加片石;设计采用片石混凝土时,其片石掺量和掺法均要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路基工程
1.路基填筑应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技术交底内容随时检查严格把关;
2.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应每层摊铺均匀,严格控制分层厚度,并保证压实面大致平整;
3.在路基碾压施工区段应注意碾压均匀,无漏压、无死角,每层达到设计要求;
4.软基处理中的粉喷桩、旋喷桩、袋装砂井、
7、CFG桩等,其桩、井布置,深度和配合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抗滑桩、锚固桩混凝土中不得掺加片石;桩的断面尺寸、钢筋加工和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路基挡护等浆砌圬工,必须保证砌筑的断面尺寸和砂浆饱满度,均要符合设计强度要求。
(五)其它工程
房建、轨道、四电、市政等工程的旁站监督,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制定相应的监督内容。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安排旁站监督员人选时,尽量固定,不得随意变动;旁站监督员直接向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对旁站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
第七条 旁站监督员对所监控的工程质量负责。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作业队违规施工,必须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因旁站监督员履责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旁站监督员与直接责任者承担同等责任。
第八条 旁站监督记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作为施工记录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旁站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表现突出的旁站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