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见证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北京市**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您的律师见证业务。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您更加了解律师见证工作,特向您提示律师见证的法律风险:
一、 律师见证法律服务具有法律风险。律师只是根据见证时已知的事实作出判断,对未知事项无法预见,见证以后出现律师未知的情况时,有可能影响见证的效力。
二、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文件、材料等,向承办律师陈述真实的的情况。如果您提供虚假材料或作出虚假陈述,造成见证无效或其他后果,责任自负。
三、 您不能要求承办律师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
2、的活动,也不能要求律师从事有违职业道德、公序良俗的活动。
四、承办律师只根据您授权的权限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独立地从事律师见证活动;承办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职业道德标准,从事律师见证活动。如您委托的事项违法或违反律师执业道德或违反公序良俗,律师有权拒绝见证。
五、您凭【律师见证书】向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办理有关业务时,有可能不被采用或需另行办理公证。
六、请您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后才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确认: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明白所提示的风险,自愿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