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抢救援体系1、总则1.1目标为提升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立即、有效地应对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本局职能制订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工作标准在县政府和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管理局领导下,县住建局负责对各施工企业、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下属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建立应抢救援组织或配置应抢救援人员。1.4适用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建设系统范围内发
2、生或可能发生伤亡事故。包含供水、建筑质量(包含边坡及隶属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消防拴、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2、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含各施工企业和下属单位应急组织。2.1各单位应急组织和职责2.1.1住建局:依据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应急工作制度和措施,成立河曲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重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指挥部。指挥部组员以下:总 指 挥:门永红 住建局局长副总指挥:柳尚智 副局长贾宝良 正科渠晓峰 支部书记钱瑞峰 副局长杨晓云 纪检组长周志全 总工程师成 员:刘玉泉 供水企业经理苗 勇 监察大队队长张尚华
3、办公室主任张吉峰 建管股股长王晓东 环卫队队长王喜维 路灯处主任刘晓宾 质监站副站长(专管安全)王志荣 燃气办主任 应急职责:制订全县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标准和措施,立即了解掌握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建设局汇报事故情况、指导、协调当地域建设系统重大事故应抢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2.2各施工企业、供气(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应急组织和职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各单位应抢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组织,配置应急设备,组织开展事故和应急培训工作,立即向县政府和住建局汇报事故情况。3、预警3.1预警系统3.1.1加强日常监管县住建局和各单位要
4、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关键项目、关键工程、关键地场所、步骤、重大危险源等步骤生产安全监管。3.1.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和住建局举报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和相关责任部门,个人不推行或不按要求推行安全监督职责行为。各单位接到举报后,应该立即组织或通报相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4、应急响应4.1事故汇报4.1.1汇报标准相关单位应遵照“快速、正确”标准,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系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4.1.2汇报程序4.1.2.1发生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或险情后,建设、施工、供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建设局和其它相关部门汇报。实施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由
5、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4.1.2.2住建局和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汇报后,快速核实相关情况,并立即汇报县政府和市建设局。4.1.3汇报内容建设系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汇报内容包含:4.1.3.1险情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4.1.3.2建设工程事故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情况,施工单位责任人。工程项目部责任人等情况;4.1.3.3险情基础情况,事故简明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4.1.3.4原因初步分析;4.1.3.5采取方法情况;4.1.3.6事故汇报单位、签发人及汇报时间。5、抢险救灾组5.1调度中心主 任:柳尚智(副局长)副主任:张尚华(办公
6、室主任)关键职责:(1)指导确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措施;(2)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3)立即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按要求向县政府及市住建局汇报;(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5)为地方提供教授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5.2抢险救灾组:组 长:门永红 局 长副组长:柳尚智 副局长关键职责:(1)负责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及组员和教授联络,传达应急领导组指示;(2)确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措施;(3)协调和督促地方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4
7、)立即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协调领导组开展事故应抢救援;(5)督促地方建立信息、交通、物资保障体系;(6)督促地方建立抢险队、应急教授库,定时组织应抢救援演练;(7)负责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5.3供水抢险组组 长:贾宝良 正科副组长:刘玉泉 供水企业经理5.4液化石油气库(站)重特大泄露事故抢险救灾组组 长:柳尚智 副局长副组长:王志荣 燃气办主任苗 勇 监察大队队长建设局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主动通知相关部门火速赶到事故现场,研究制订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指挥抢救救灾工作;同时要汇报政府,请示政府要求公安局、消防大队、环境保护局、卫生局、质监局各施其职。6.附则6.1预案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河曲县住建局负责管理和更新。6.2制订和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河曲县住建局制订关负责解释。6.3实施时间本预案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