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改革需要,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编制。 一、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 本消耗量定额适适用于安徽省境内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消耗量定额作用 1.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或控制价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依据; 4.是审核和判定工程造价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完
2、工结算参考依据。 三、消耗量定额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年版); 6.《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7.《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和《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2
3、94(De)]; 8.现行施工工期定额; 9.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其它资料; 四、消耗量定额编制标准 1.本消耗量定额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依据现在本省多数建筑企业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 2.本消耗量定额落实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方法消耗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经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动态调整; 3.本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相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 4.定额中消耗量为社会平均消耗量。 五、消耗量定额工作内容 本消耗量定额中要求工作内容
4、均包含完成该项目过程全部工程,和施工过程中所需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通常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消耗和定额有差异而改变定额用量。定额中有要求能够调整。 六、檐高 本消耗量定额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板面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七、消耗量确实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
5、技术等级。其内容包含基础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数,是随机械产量计算。 2. 材料消耗量:本消耗量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含关键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对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含: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材料以“其它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周转性材料按不一样施工方法、不一样材质分别列入一次性使用量或摊销量。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多种
6、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消耗量定额中。其强度、水泥品种不一样能够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可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见机械类型、规格确定。机械土石方、打桩、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全部分别列出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工作对象,单机或主机及和之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中小型机械通常随工人班组配置,其台班消耗量已列入对应子目中。难以计量机械台班以“其它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八、消耗量定额计量单位 消耗量定额中计量单位均采取国家规范要求标准计量单位,部分计量单位为自然计量单位。 九、钢材理论质量和实际质量不符时,钢材数量能够调整;调整
7、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后,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十、本消耗量定额,除脚手架、构筑物、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它章节均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超出20m时,另按本消耗量定额第十二章要求计算。 十一、工程用木材未包含烘干费及烘干损耗,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烘干时,每“m3”木材(成材不分材种)烘干费和烘干损耗由各市定额站进行测试确定。 十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未考虑蒸汽养护,如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其蒸养费按实计算。 十三、本消耗量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含“×××”本身;“×××以外
8、或“×××以上”者,则不包含“×××”本身。 十四、全省各市统一实施本消耗量定额后,如发生定额缺项须作补充,由各市定额站做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五、本消耗量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十六、著作权全部,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
9、 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出2.1 0m部位应计算全方面积;净高在1.20m至2.1 0m 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应按其 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 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 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
10、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出2.10m部位应计算 全方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含对应有永久性顶 盖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含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 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部位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
11、不足2.20m部位应计算l/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 无围护结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1/2计算;设计不利用深基础 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 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1
12、/2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应按其结 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 积。 十、有围护结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1/2计算。 十
13、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场馆看台应按其顸盖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四、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方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 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宽度超出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
14、水 平投影面积1/2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十八、建筑物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 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 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变形缝,
15、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底层)。 2.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雨篷和和建筑内不相连通装饰性阳台、挑廊。 t 7.无
16、永久性项盖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1.18。干湿土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含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计算按第十三章对应子
17、目计算。排除地表雨水,其费用已包含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挖沟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4m。超出4m在6m以内时,按4m以内对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1; 6m以上乘系数1.3。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场地竖向部署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管密撑、疏撑,均实施本定额。实际施工中材料不一样均不调整。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取闷炮爆破,其覆盖材料应另
18、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取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一样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原因,如设计要求爆破有粒径要求时,人工,材料和机械应另行计算。 ’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如土壤不一样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项 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O.84 1.2
19、6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O.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0.84 1.14 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修边坡、整平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假如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系数计算。 表1-2 运距系数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O 2.25
20、 2.5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含垫板铺设所需工料、机械消耗。 7.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达成或超出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出40%时,另行计算。 8.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9.场地填土碾压是按三遍计算,如设计要求或实际碾压遍数和定额不一样时,能够换算。 10.定额中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
21、水、积水编制,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费用另行计算。定额未计算爆破时所需覆盖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1.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已考虑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确实定。土壤及岩石类别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
22、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它相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通常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需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3折算: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如实际自然标高和设计地面标高不一样,其工程量能够调整。 (3)按不一样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 (4)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全深计算。 表1-3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扎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23、 1.00 0.77 O.67 O.83 1.20 0.92 0.80 1.00 1.30 1.00 O.87 1.08 1.50 1.15 1.00 1.25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要求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 度超出±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部署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
24、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要求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为沟 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 m2。以内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 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沟槽土方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m2)计算。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基础中 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按图示宽度加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计算
25、 (3)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 明确要求时,放坡系数按表1-4要求计算: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5 1: 0.33 1: O.75 三类土 1.50 l: 0.33 l: 0.25
26、 l: O.67 四类土 2.00 l: O.25 1: O.10 1: O.33 表1-4放坡系数表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炎别不一样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一样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反复工作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有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上表面开始计算。 (4)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计算。 (5)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5要求计算: (6)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要
27、求按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按表1-6宽度计算: (7)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分石质,按下列要求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表1-5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防水层面) 表1-6管道地沟底宽计算表(mm)
28、管径 铸铁管、管道、石棉水 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600 800 700 100~200 700 900 800 250~350 800 1000 900 400~450 1000 1300 1100 500~600 1300 1500 1400 700~800 1600 1800 -- 900~1000 1800 -- 1100~1200 2300 -- 1300~1400 2200 2600 -- 注: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
29、量时,多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 ”计算,沟槽、基坑深、宽许可超挖: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对应工程量内。 6.就地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m3”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基础体积(包含基础垫层、管道及其它构筑物) (2)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3)管径在500mm以内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
30、mm以上时按表1-7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表1-7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m3/m) 管 道 直 径(mm) 管道名称 500~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O.7l -- -- -- 铸铁管 0.24 0.49 0.77 -- -- -- 混凝土管 O.33 0.60 O.92 1.15 1.35 1.55
31、 7.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 定时按下式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计算结果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8.运土回填如运浮土,不能另计挖土人工,但碰到已经压实浮土,可另加I、II类挖 土用工乘0.8系数(其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计算规则折算成实方),如挖自然土用作回填土时,可另列挖土子目,凡运土回填均不重套就地回填子目。 二、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实施人工土、石方相关要求外,还应实施下列计算规 1.土、石方运距: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直
32、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白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最短距离计算。 2.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第二章 桩和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适用于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桩和地基基础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 公路桥梁工程、室内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等级划分,应依据工程地质资料中土层结构和土壤物理、力学性 能相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等级。无
33、
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m平均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判别土壤等级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三分之一土层厚度应达成所要求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定额中未区分土壤等级项目已综合考虑,在实施中不得另行换算。土壤判别见表2-l。
表2—1 土壤判别表
内 容
土壤等级
一级土
二级土
砂类层
砂层连续厚度
<1.OOm
>1.OOm
物理性能
压缩系数孔隙比
>O.02
34、 >2min 说 明 易沉桩,土壤中有较薄 砂层 沉桩较难,土壤中夹有不 超出3m连续厚度砂层 三、人工挖孔桩、钻孔桩、岩层划分为微风化岩、中风化岩、强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 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强度划分如表2—2。 表2—2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特 征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 1.结构和结构层理清楚。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许风化物,撞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手镐难挖掘,用风镐可掘进,用岩心钻可钻进 强风
35、化 1.结构和结构层不甚清楚,矿物成份已显著改变。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可用手折断。 3.用手镐可挖掘 四、单位工程工程量在表2—3要求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对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计算。 表2-3小型单位工程工程量表 单位工程 工程量 单位工程 工程量 项 目 项 目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 m3 振冲碎石桩 lOO m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50 m3 灰土挤密桩 60 m3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60 m3 旋挖法混凝土桩 lOO m
36、3 沉管灌注砂石 60 m3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lOO m3 (碎石、砂)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m3 旋喷桩 100 m3 钢板桩 50t 人工挖孔桩 lOOm m3 五、打试验桩按对应定额项目标人工、机械乘系数2.0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按对应定额项目中人工、机械 乘以系数1.13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对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 于1:6者,按对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在坡度大于15。地面打桩时,
37、按对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出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出lm)桩,按 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多种灌注桩材料用量中,已包含表2-4要求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砂石桩材料 用量中还包含了砂石级配密实系数。 表2-4 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项 目 充盈系数 损耗率(%) 级配密实系数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单桩) 1.05 2.OO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复桩) 1.OO 2.OO --
38、 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05 2.00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10 2.00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2.00 -- 沉管灌注砂石桩 1.15 2.00 1.334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桩或在强夯后地基上打桩时,按对应定额项目人工、机 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含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串桶等属 于周转使用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实施中不予换算。打桩
39、机及为打 桩机配套施工机械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含桩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和定额不一样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6调整,其它不 变。 十六、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砂石级配和水泥掺入比和定额不一样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它不变。 十七、地基强夯按100 m2 25个夯点编制,夯点部署不一样时按百分比换算。强夯施工中需 用外来土(石)填夯坑时,其土(石)回填应按相关定额实施。强夯定额项目不包含强夯前试 夯工作,设计要求试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40、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含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 “m3”:管桩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它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2)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项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含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
41、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3)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含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 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 积以“m3”计算。 (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和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 m3。计算;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⑧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
42、孔体积,以“m3”计算。 (6)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 “m3”计算;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二、其它桩 1.沉管灌注砂石(碎石、砂)桩,按设计桩长(不包含桩尖)加15cm乘标准管外径截面 面积以“m3”计算。 2.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3、 3.高压旋喷桩,钻孔按自然地面至桩底长度,以“m”计算,喷浆按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深层水泥搅拌加固地基喷浆和喷粉,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耐”计算。空搅工程量按地面至桩顶减50cm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三、地基和边坡处理 1.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计算。导墙浇注按图示尺寸,以“m"’ 计算。 (2)连续墙挖槽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计算。泥浆外运量按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深度加50
44、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按分段施工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2.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按下列要求,以“m3’计算: (1)设计图示明确加固土体体积,按图注体积计算。 (2)设计图示以布点形式图示加固范围,则以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乘以布点连线 长度,加1个扩散直径,以“m3”计算(如是闭合布点,则不需要增加扩散直径)。 (3)设计图示注浆点在钻孔桩或挖孔桩之问,按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以圆柱体体积 计算。
45、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5.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延长米”计算。 6.土钉支护: (1)土钉锚杆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rn2”计算。 7.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长度以“根”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1.砖砌不分平墙
46、及艺术形式,砖过梁、砖平碹,腰线、挑檐、附墙垛、附墙烟囱及房上烟囱等原因,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列项目计算。 2.多种砌体砖、砌块是按本省常见规格(单位:mml)编制,其规格以下: 一般粘土(标准)砖:240×115×53 粘土多孔砖: 240×240× 115 240×180×115 240× 115× 115 240× 115×90 空心砌块: 390×190× 190
47、 190× 190× 190 190×190×90 硅酸盐砌块: 880×430× 240 580×430×240 430×430×240 280×430× 240 加气混凝土块: 600×240× 150 砖、砌块规格不一样时,砖、砌块及砂浆能够换算,但人工、机械及其它材料不予调整。 3.砖墙定额中已包含了先立门窗框调直、原浆勾缝用工。
48、加浆勾缝时,另按对应定额 计算。 4.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及墙转角、内外墙搭接钢筋以“t”另行计算,套第四章内、 “砌体板缝内加固钢筋”定额。 5.砖砌挡土墙顶面宽在1.5砖内实施砖墙定额,顶面宽在1.5砖以上实施砖基础定额。 6.零星砌体系指砖砌小便槽、隔热板砖墩、地板墩等。 7.定额各项中砌体砂浆系按常见规格、强度编制,如和设计要求不一样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二、砌石 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料石是按下列规格(单位mm)编制: 墙 400× 220×200 柱 450×220×200 踏
49、步 400×200×10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通常规则 1.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钢筋混凝土柱、梁(包含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体积,不扣除梁头、梁垫、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砌体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腰线、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通风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墙
50、体积内,不扣除每个横截面在0.1m2以内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梁(板)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底面高度),区分不一样墙厚套对应项目。 二、砌体厚度按以下要求计算 1.标准砖砌体按表3-l计算: 表3-1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mm)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计算厚度 53 115 178 240 365 490 615 2.砖墙每增加1/2砖厚,计算厚度增加125mm。 3.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