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总经理、高层管理》 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中层管理学院》 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国学智慧、易经》 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各阶段职员培训学院》 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职员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
2、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新征管业务步骤(结合软件)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包含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非正常户认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受理部门为管理分局和各税务所,管理一、二分局税务登记证打印由征收分局打印,其它各所在税务所打印。 开业登记办理步骤: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工商记录表(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其核准执业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协议、章程、协议书、相关机关、部门同意设置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分证复印件、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帐号
3、证实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2、税收管理员审核纳税人提交资料,发给纳税人《个体数据采集表》或《企业数据采集表》、《税务记录表》、《房产、土地、车船记录表》、《征收方法认定表》和税务机关需要其它证件和资料。 3、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填写资料进行审核后,进入实地调查、税种认定、定额核定、征收方法认定、会计账簿查验、经营场所认定等工作。 4、对于纳税人符合新办税务登记条件,税收管理员在资料审核、调查认定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税务登记受理、办理,步骤提交终审后,打印《税务登记领取通知书》,传输给征收部门,电话通知纳税人在征收分局领取税务登记证。 5、管理部门、征收部门进行资料整理归
4、档。 6、开业登记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 软件操作步骤: 1、进入税务文书受理岗(税收管理员)→ 打开文书受理模块→进入文书受理→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010001(开业登记)→选择项目小类0101或0102(0101为单位纳税人、0102为个体经营)→输入纳税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选择管理机关→选择纳税人→选择文书附带资料→点击“受理”、提交(提交对象为税务登记办理岗)。 2、进入待办任务→查看待办任务(税务登记简明信息录入)→点击“办理”→信息资料录入→点击“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3、分局长进行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审核税务机关、划分税收管
5、理员)→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税收管理员); 4、税务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点击办理、保留、终审。 变更登记办理步骤: 1、纳税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相关变更资料,税收管理员审核后,发给纳税人《变更登记申请审批表》,对于变更事项在税务登记证上列示,要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事项不在税务登记证上列示,仅仅做变更登记。 2、税收管理员审核纳税人填写《变更登记申请审批表》,交分局长(所长)审核同意后进入综合征管软件进行变更登记。 3、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资料归档。 软件操作步骤: 变更登记软件操作步骤同开业登记操作步骤完全相同,不一样是选择小类为010007(变更登记)、选择项目小类为030
6、7(变更登记),终审为分局长(所长)。 停(复)业登记 停业登记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未跨申报期停业,另一个跨申报期停业。纳税人需停业,应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 停业登记办理步骤: 纳税人未跨申报期停业: 1、纳税人未跨申报期停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上缴《发票领购簿》原件、《空白发票上缴清单》、缴清填用发票,提交停业申请,税收管理员审核停业资料后,向纳税人发放《停业登记申请表》。 2、税收管理员审核纳税人填写《停业登记申请表》后,提交分局长审批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停业登记操作。 3、管理部门进行停业登记资料整理归档
7、 软件操作步骤: 1、税收管理员进入文书受理岗→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010002(停业登记)→选择项目小类0201(停业登记)→输入纳税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选择管理机关→选择纳税人→选择文书附带资料→点击“受理”、提交(提交对象为税务登记办理岗)。 2、税收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查看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停业信息录入→点击“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3、分局长进行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审核纳税户停业原因、停业期是否和停业记录表相符)→保留、终审。 纳税人跨申报期停业: 1、纳税人跨申报期停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上缴《发票领购簿》原件、《空白发票上
8、缴清单》、缴清填用发票,提交停业申请,税收管理员审核停业资料后,向纳税人发放《停业登记申请表》。 2、税收管理员审核纳税人填写《停业登记申请表》后,提交分局长审批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停业登记操作,系统提醒纳税人需进行停业预缴,税收管理员口头通知纳税人到征收部门预缴税款。 3、征收部门对纳税人经营期税款进行预缴后,打印《停业预缴通知书》和《核准停业通知书》。 4、征收分局将《停业预缴通知书》和《核准停业通知书》传输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软件操作步骤: 1、税收管理员进入文书受理岗→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010002(停业登记)→选择项目小类0201(
9、停业登记)→输入纳税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选择管理机关→选择纳税人→选择文书附带资料→点击“受理”、提交(提交对象为税务登记办理岗)。 2、税收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查看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停业信息录入→点击“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3、分局长进行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审核纳税户停业原因、停业期是否和停业记录表相符)→保留、终审。 4、征收分局申报征收岗→征收监控→纳税申报→综合申报→综合申报→输入纳税人编码→选择申报属性为“停业预缴”(很关键)→初始化→计税→保留开票。 5、征收部门申报征收人员进入文书管理→文书打印→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010
10、002(停业记录表)→输入纳税人编码→查询→选择文书→查询明细→打印通知书。 复业登记: 纳税人按期复业或提前复业,到管理部门领取《复业记录表》一式三份,管理部门审核后,一份退纳税人,一份装入档案,一份交征收分局,并通知纳税人领回税务登记证和被封存发票。纳税人按期复业,不需要在综合征管系统中进行步骤操作,纳税人提前复业,管理部门税收管理员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复业登记步骤操作。 软件操作步骤: 1、税收管理员进入文书受理岗→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 (复业登记)→选择项目小类 (复业登记)→输入纳税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选择管理机关→选择纳税人→选择文书附带资料
11、→点击“受理”、提交(提交对象为税务登记办理岗)。 2、税收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查看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复业信息录入→点击“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3、分局长进行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审核纳税户复业时间和其它事项)→保留、终审。 注销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生产、经营地变动,且包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和发生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其它特殊情况,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或终止营业起十五日内或迁出前,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办理步骤: 1、纳税人持相关注销证实文件和资料,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
12、批表》到发票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办理税款和发票清缴手续,上缴税务登记证件和《一般发票领购证》等其它资料; 3、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稽查步骤办理注销前税款清算事宜,纳税人未清算应纳税款,稽查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人持《税务处理决定书》到征收部门缴清应纳税税款和滞纳金及罚款后,稽查部门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加注注销意见。 5、管理部门对《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报分局长审批后,打印《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并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步骤操作; 6、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实施简易注销方法,不传输稽查部门,由管理部门检验欠缴税款情况,征收部门征收欠
13、缴税款,管理部门直接进行注销。 软件操作步骤: 1、税收管理员进入文书受理岗→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 010010(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选择项目小类 (注销)→输入纳税人编码→回车键提取择纳税人名称等基础信息→选择文书附带资料→点击“受理”、提交(提交对象为税务登记办理岗)。 2、税收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查看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加注税务检验意见(税务检验同意注销)→对于查账征收纳税人,勾选“提交至稽查岗” →点击“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稽查审核岗)。 3、稽查审核岗进入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对纳税人进行税款清算)→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14、4、分局长进入待办任务→办理→保留、终审。 非正常户认定: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实地检验,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推行纳税义务,填写《非正常户认定书》办理非正常户认定手续。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出十二个月,税务机关能够宣告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税收管理员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分局、所研究后上报县局征管科,征管科调查确定后下发同意意见,税收管理员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做税务登记注销处理。 软件操作步骤: 1、税收管理员进入文书受理岗→选择大类01(税务登记类)→选择小类 010010(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选择项目小类 0351
15、经确定非正常户达成1年以上)→输入纳税人编码→回车键提取择纳税人名称等基础信息→选择文书附带资料→点击“受理”、提交(提交对象为税务登记办理岗)。 2、税收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查看待办任务→点击“办理”→加注税务检验意见(税务检验同意注销)→点击“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3、分局长进入待办任务→点击“办理”→保留、提交(提交对象为分局长)。 4、分局长进入待办任务→办理→保留、终审。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 纳税人或其分支机构到外省、市、县从事货物销售或建筑安装业务,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实》。 纳税人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实》需提供以下
16、资料: 1、税务登记证实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外出经营办理步骤: 1、税收管理员要求纳税人提供完整资料; 2、税收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登记处理,并通知纳税人到县局征管科领取《外管证》; 3、县局征管科审核资料,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打印《外管证》,通知纳税人在经营期满1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外管证》销号。 4、外出经营纳税人经营活动期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实》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纳税人在核销证实单前,应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清缴未使用发票
17、在证实单上加盖经营地税务机关印章。 软件操作过程 1、选择大类税务登记类、小类开具外出经营证实、项目小类开具外出经营证实,当项目小类选择后,系统就会带出开具外出经营证实附带资料,输入纳税人代码或识别码回车,则带出纳税人名称,勾选出所必需资料,点击受理以后产生文书号,打印回执,然后提交,税务员管理员进行录入信息。假如不能受理,则提醒原因。 2、税务所管理员进入录入界面,输入必录项,保留信息后,提交给税务所长。 3、税务所长审批经过后,提交给征管科长。 4、征管科长终审该文书,假如不一样意,文书回退。 二、核定管理 依据纳税人税务记录表中登记注册类型、经营方法、经营范围、隶属关系
18、等信息,对纳税人进行税种核定、地方税核定和定额核定。 税种核定 1、税收管理员依据纳税人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提供相关资料对其应纳税种、税目税率、纳税时间、纳税期限在纳税人信息采集表中进行填写登记; 2、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提出修改意见,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税种登记录入或更新工作; 3、地方税关键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软件操作步骤 1、企、机关纳税人税种登记进“管理服务”模块→税种核定→税种登记→输入纳税人编码→回车(提取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维护主税和附加税种→保留; 2、双定户税种登记走文书步骤,在“个体定税管理行业信息采集”中完成。税收管理员进行“文书受理岗” →选择大类02(纳税核定类)→选择小类06(个体定税管理行业信息采集)→选择项目小类9303(个体定税管理行业信息采集)→输入纳税人编码→回车(提取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选择所需文书→受理→提交(提交给税收管理员); 3、税收管理员进入待办任务→核定纳税人定额(纯管户增值税定额修改为0)→保留→提交(提交至征管科科长); 4、征管科长进入待办任务→办理→保留→终审。 5、地方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