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 号:GZ.PL.01第 1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A 版 ,第 0 次受控号:1.目的1.1保证物品编码的准确性,防止一物多号,一号多物现象。1.2明确各类物品编码的制作部门和相应职责。2. 范围2.1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原材料, 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半成品(在制品)和成品。3. 职责3.1 技术本部负责自主产品原材料物品编码。3.2 市场部负责自主产品成品的物品编码。3.3 工厂负责其余材料的物品编码。4. 定义 4.1 自主产品:指由公司自行开发,设计制造的产品.如汽车音响,汽车功放等. 4.2 非自主产品:指由客户委托公司制造的产品.如日立,富士通OEM产品等.
2、 4.3 原材料指从公司外购买的材料,包括:电子部品、塑胶部品、五金冲压部品、包装材料、线材、其他材料等. 4.4 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指有助于形成成产品,但不构成产品的辅助物品.如胶水,润滑油,焊锡,卡板,打包带,封箱胶纸等 4.5 非生产性物品指2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4.6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含夹具)指购入价在2000RMB及以上的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类设备,购入价在2000RMB以下的设备列入低值易耗品类设备 4.7 半成品指由单个加工中心(如SMT线,装配线等)加工的完成品. 4.8 成品指经过加工入库,可以销售的完成品5. 相关文件(无)6. 自主产品物品编码规则
3、6.1 原材料物品编码规则 6.1.1 自主产品原材料采用14位数字编码(含“”),大类用2位数表示,其中, 第一位的“1”和“2”,表示原材料.中类用2位数表示,小类用2位数表示,流水号用4位数表示, 补码制 订: 审 核:批 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编 号:GZ.PL.01第 2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 A 版 ,第 0 次受控号:用1位数表示。大类+中类+小类+流水号+补码 构成原材料的编码。 大类 中类小类 流水号 补码 6.1.2 大类的划分如下:大类第一位划分:1,2代表原材料(2目前不用)3,4代表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4目前不用)5,6代表非生产性物料
4、(6目前不用)7代表其他8代表半成品9代表成品大类的第二位划分指将公司的原材料按照性质进行划分,如分为电子部品、塑胶部品、五金冲压部品、等,分别用数字1-9进行编码。11,12-电子部品13-塑胶部品14-五金冲压部品15-包装材料16-线材等等6.1.3中类是指在大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如电子部品可分为电阻、电容、集成块、线路板,分别用数字01-99进行编码。6.1.4 小类是指在中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如电容可进一步分为微型电容、电解电容、陶瓷电容,分别用数字01-99进行编码;如果无法(或无必要)在中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则小类用00 表示。后附物品编码方案之大中小类分类说明。6.1.5
5、补码:用于记录部品的设计变更次数,即版本号.具体如下:0-9表示:非保税材料的设计变更次数等,新编号用0表示A-Z表示:保税材料的设计变更次数等,新编号用A表示,应避免使用如:I,O等易和数字相混淆的字母.6.2 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编码规则编 号:GZ.PL.01第 3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A 版 ,第 0 次受控号:6.2.1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采用14位数字编码(含“”),大类用2位数表示,其中, 第一位的“3”和“4”,表示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中类用2位数表示,小类用2位数表示,流水号用4位数表示, 版本号用1位数表示。大类+中类+小类+流水号+补码 构成
6、辅料/厂内用品/捆包材的编码。3大类 中类小类 流水号 补码 31-辅料32-厂内用品33-捆包材中类,小类和流水号的编码见附件物品编码方案之大中小类分类说明补码一般用0表示6.3半成品 (在制品)编码规则6.3.1 编码规则 8 工作中心 功能 平台 部件类别 流水号 补码6.3.2 说明:工作中心:81-外加工82-SMT83-基板线84-总装线 等等功能系列:CD-单碟镭射唱机 CMV -CD、MP3、VCD兼容机DVD- DVD AMP-功率放大器编 号:GZ.PL.01第 4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 A 版 ,第 0 次受控号:CDC-多碟CD盒 MNT-显示器E
7、TR-电子调谐磁带机 MTC-手动调容磁带机MTL-手动调感磁带机 DTC-手动调容数字显示磁带机DTL-手动调感数字显示磁带机平台:代表模具平台,如100,206等等部件类别:指部件种类,如:KB板,MB板(主板)补码:用于记录半成品的变更次数,工厂可按实际情况变更.6.4 成品编码规则6.4.1 编码规则 9 内外销 功能 平台 状态流水号6.4.2 说明:内外销标识:1指外销,2指内销功能系列:CD-单碟镭射唱机 CMV -CD、MP3、VCD兼容机DVD- DVD AMP-功率放大器CDC-多碟CD盒 MNT-显示器ETR-电子调谐磁带机 MTC-手动调容磁带机MTL-手动调感磁带机
8、DTC-手动调容数字显示磁带机DTL-手动调感数字显示磁带机平台:代表模具平台,如100,206等等状态流水号: 第一位:1代表外销常用客户(SCE)2代表内销常用客户(CHN)编 号:GZ.PL.01第 5 页 ,共 8 页 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A 版 ,第 0 次受控号: 3及3以后号码为客户流水号第二位:1代表无RDS的基本功能状态2代表有RDS的基本功能状态3及3以后号码为客户流水号第三位:1代表银色面板2代表黑色面板AZ代表同一客户的不同状态号7. 非自主产品物品编码规则(永华工厂)7.1 编码规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7.2说明: 1) 第一位:代
9、表物料大类,1为客户提供的主料,2为客户指定采购的主料,3为辅助材料5为半成品,6为组件,7为成品,9为非生产性物品 2) 第二、三位:代表二级分类码 3) 第五至十一位为物品编码 7.3 具体规则如下 7.3.1 主料:1) 第一位,客户提供的(含有偿和无偿)为1,客户指定(委托)采购的为22) 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日立,02为山崎,03为ITOMOL;3 )第五至十一位,客户有编号的即用客户编号,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4) 客户无编号,则:第五至六位代表机种,第七位代表物品分类,第八至十位为流水号代表物品,第十一位代表物品变更次数 7.3.2 辅助材料:编 号:GZ.PL.01第 6
10、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A 版 ,第 0 次受控号:1) 第一位为3,第二位代表采购类别,1为客户提供,2为客户指定采购,3为自主采购2) 第三位代表材料类别,1为辅料,2为厂内用品,3包装物,4厂内杂物3) 第五至十一位:客户有编号的即用客户编号,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4) 客户无编号,则: 第五至六位代表类别,第七位代表原产地(产家)和品牌,第八至十位为流水号,代表具体物品,第十一位代表不同供应商;7.3.3 半成品和组件:1) 第一位为5(6),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日立,02为山崎,03为ITOMOL;2) 第五至十一位,客户有编号的即用客户编号,位数不超过15
11、位即可;3) 客户无编号,则第五至六位代表机种系列,第七位代表关键工序,第八至十代表具体物品,第十一位代表设计变更次数; 7.3.4 成品:1) 第一位为7,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日立,02为山崎,03为ITOMOL;2) 第五至十一位:直接取客户产品编码,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 7.3.5 非生产性物品:1) 第一位为9,第二至三位代表物品类别,如 01 为办公用品,02为劳保用品,03为印刷品, 04为清洁用品,05为机动用品等2) 第五至十一位:第五至六位代表类别,第七位代表原产地(产家)和品牌,第八至十位为流水号,代表具体物品,第十一位代表不同供应商; 8. 非自主产品物品编码规则
12、(仲恺工厂)8.1 编码规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8.2说明:编 号:GZ.PL.01第 7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A 版 ,第 0 次受控号:1) 第一位:代表物料大类,A为客户提供的主料,B为客户指定采购的主料,C为辅助材料,D为半成品,F为成品 2) 第二、三位:代表二级分类码 3) 第五至十一位为物品编码 8.3 具体规则如下8.3.1 主料:1)第一位,客户提供的(含有偿和无偿)为A,客户指定(委托)采购的为B2)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富士通,02为太明,03为双叶;3)第五至十一位,客户有编号的即用客户编号,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
13、4)客户无编号,则:第五至六位代表机种,第七位代表物品分类,第八至十位为流水号代表物品,第十一位代表物品变更次数8.3.2 辅助材料:自主采购时按自主采购编码规则编码,若由客户提供或指定采购时,则按以下规则编码:1) 第一位为C,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富士通,02为太明,03为双叶;2) 第三位代表材料类别,1为辅料,2为厂内用品,3包装物,4厂内杂物3) 第五至十一位:客户有编号的即用客户编号,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4) 客户无编号,则: 第五至六位代表类别,第七位代表原产地(产家)和品牌,第八至十位为流水号,代表具体物品,第十一位代表不同供应商;8.3.3 半成品和组件:1) 第一位为
14、E,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富士通,02为太明,03为双叶;2) 第五至十一位,客户有编号的即用客户编号,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3) 客户无编号,则第五至六位代表机种系列,第七位代表关键工序,第八至十代表具体物品,第十一位代表设计变更次数8.3.4 成品:编 号:GZ.PL.01第 8 页 ,共 8 页题目: 物品编码管理规定第A 版 ,第 0 次受控号:第一位为F,第二至三位代表客户,01为富士通,02为太明,03为双叶;第五至十一位:直接取客户产品编码,位数不超过15位即可;9. 非生产性物品编码规则 “5”或“6”专用编码规则, 编码位数限制在20位以内 参见非生产性物品编码管理规定 10.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含夹具)编码规则参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含夹具)物品编码管理规定11. 记录12. 附件12.1 附件一:物品编码方案之大中小类分类说明12.2 附件二:永华工厂物品编码对照表12.3 附件三:仲恺工厂OEM物品编码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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