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清包协议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外墙涂料清包工程以总承包人工费的形式包给乙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订立协议,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外墙涂料清包工程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外墙涂料(包工包不料)4、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二、工程期限1、甲乙双方商定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负责监督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2)未按协议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3)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三、质量规定、技术标准达成现行有关外墙涂料技术施工验收规
2、范。四、工程造价1、工程量: ;2、平米单价: 元/;3、总造价(人民币): (大写: 元。注:1、工程量为预算量,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2、结算工程量为扣除门窗洞口后的墙面实际面积加侧壁。五、工程量进度结算方式及期限1、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按 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完毕工程产值的 %进度款。2、工程结束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总工程款,剩余款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付其对方总工程量的30%违约金。七、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规定设计变更增减项,须由双方认可签字,并依后述款项办理。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