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32KB ,
资源ID:3018810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01881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许厂煤矿井下电话广播和无线通讯管理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许厂煤矿井下电话广播和无线通讯管理规定.doc

1、 许 厂 煤 矿关于印发许厂煤矿井下通讯设施管理规定的告知矿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保证矿井调度通讯畅通,搞好井下监控及电话通讯设施及线路专项治理,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台阶,特制定许厂煤矿井下通讯设施管理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附:许厂煤矿井下通讯设施管理规定十月十三日许 厂 煤 矿井下通讯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井下监控、应急广播及电话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许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章 通讯线路管理第二条 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必须设立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第三条 通讯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

2、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垂度一致。第四条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假如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第五条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通讯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第六条 井下电话线路严禁运用大地作回路,严禁将通讯线路短路。第七条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也许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第八条 井下通讯电缆的连接

3、处,应采用通讯接线盒连接,严禁使用冷补头连接,以便于故障的判断解决。第九条 各单位要保证所领取的电缆在工作面巷道内使用过程的完整,严禁私自剪短通讯电缆,导致通讯电缆过短不利于下一次使用。各单位在安装使用通讯电缆时,必须向通讯信息中心出据电缆领取凭证(必须有区队领导的签字和印章安装申请、电缆和接线盒领票),由通讯信息中心人员陪同领取,并做好相应的领取记录。第十条 各单位严禁私自打开变电所和主巷道内的通讯电缆接线盒,对的确需要打开接线盒的,联系通讯信息中心维修人员一起解决。否则追究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责任。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回撤电缆由通讯信息中心根据交接纪录和电缆申请表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包含电缆的长

4、度、电缆每芯的通断情况等内容。对于电缆丢失的,将按照矿材料管理软件中的材料费用进行处罚。第三章 电话、井下广播、无线通讯及相应通讯设备管理第十二条 除主巷道通讯电缆由通讯信息中心统一负责管理、维护外。工作面巷道内的通讯电缆和通讯设备(涉及电话机、定位基站和电源、无线通讯基站、井下广播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工作面巷道内安装通讯设备所使用的通讯电缆由使用单位负责敷设、吊挂、维护、回撤,回撤时应保证通信电缆的完整。不符合规定到追究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责任。第十三条 分管负责单位必须保护好分管范围内固定场合的通讯设备,并有责任保证分管范围主巷道内的通讯电缆和通讯设备的完好,不得因任何因素损坏通

5、信电缆和通讯设备。如在分管范围内出现损坏通讯设备和通讯电缆导致通讯不畅通的,追究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责任,对损坏的通讯设备按价补偿。第十四条 使用井下通讯设备的单位在安装时,应由信息中心指定的起点位置敷设电缆,并在电缆对接处应留有余量。敷设电缆时,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裁剪电缆,保证敷设电缆的长度不应小于300米;对接电缆时,接线盒内的所有线芯必须留够余量,不能随意剪断。不按规定解决的追究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责任。第十五条 井下通讯设备由通讯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负责更换,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扣留井下通讯设备。除了跟进迎头的电话机和井下广播外,不得私自改变电话机和井下广播的安装位置。回撤和损坏的通讯设备应及时交还

6、通讯信息中心;通讯信息中心应做好通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纪录。凡私自扣留井下通讯设备和任意改变电话机和井下广播位置的,追究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责任。第十六条 井下通信电缆在重要汇聚点处必须有电缆走向标记,十对和以上通信电缆接线盒(箱)、通讯设备必须有标志牌,并明确填写相关内容;明确地面100对以上通讯电缆接线箱配线资料。第十七条 井下和地面通讯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各单位巷道内使用的通讯设备由通讯信息中心提供。使用单位应保证通讯设备的完好,并应以机电达标为标准负责电源的接电和解决接地,并定期检测接地情况,保证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第十八条 通讯信息中心应和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井下通讯设备进

7、行清洁和防腐解决,并做好相应设备标记,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第十九条 通讯信息中心应定期对井下通讯设备的后备电源进行放电实验,保证后备电源能正常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第二十条 井下每部电话机旁边都要有电话号码表和统一的电话机安装架,电话号码表到通讯信息中心领取。电话机安装架各单位按照现在使用的标准自己制作。第二十一条 除必要情况以外,通讯信息中心应每个季度更新一次井下电话号码表,并由井下使用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电话机旁的号码表进行更换,保证电话号码的准确性。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申请安装通讯设备时,需向通讯通讯信息中心写书面申请,安装完毕后,申请单位负责安装地点通讯设备的保管,严禁私自拆走通讯设备,需要

8、工作交接时,通讯设备同时交接,不按规定交接的,通讯设备丢失后追究安装单位责任。第二十三条 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送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都应安装电话。各个采掘面应安装井下广播。第二十四条 井下重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及时有效的进行通讯设备的安装,各区队应提前3天向通讯通讯信息中心提出书面安装申请,内容应涉及:单位、安装地点、安装时间等;通讯信息中心应在3天内为其准备好相应的通讯设备和管辖范围内敷设的电缆。第二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的电话机和

9、井下广播安装地点距迎头的距离应保持小于50米。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通讯设备,不得因喷浆、喷水、淋水等因素引起通讯设备和通讯线路的损坏。第二十七条 各采区一次性安装完毕后,单位之间交接工作面时,采掘工作面的通讯设备和通讯电缆同时交接,出现问题应报告到通讯信息中心。第四 处 罚第二十八条 通讯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在井下更改或安装电话和井下广播后应同时告知调度室,上井后及时把通讯设备的变动情况(涉及电话号码和井下广播的变动)输入调度主机,并应及时做好更改或安装记录,同时修改相应的通讯系统图。不及时修改影响调度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的电话或井下广播不通时,必须及时报告通讯信息中心或调度室说

10、明不通的具体情况;采掘巷道内的通讯故障使用单位自行解决,如在工作巷道外的通讯故障应由通讯信息中心进行解决。对电话和井下广播出现故障不及时报告的,追究当班跟班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责任,对其跟班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各罚款20元,报告时应问明故障情况。通讯设备自身故障的使用单位应及时更换,对于不在8小时以内解决的,根据责任划分罚相关负责人20元。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不能因任何因素(喷浆、喷水、淋水等)中断通讯设备通讯,凡在施工中导致通信系统不通讯的,每出现一次扣施工单位工资总额300元,罚施工单位负责人每人20元;对施工负责人按“三违”解决,并对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按价补偿。第三十一条 除通讯

11、维修工外,对私自拆卸通讯设备的罚负责人50元,通讯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按价补偿;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单位按价补偿,每出现一次扣施工单位工资总额500元,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第三十二条 井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因素私自更改通讯设备的安装位置(除跟进工作面电话外),如有非特殊因素私自改变通讯设备安装位置的,对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罚款50元。第三十三条 井下施工单位应保障分管范围内的通讯设备完好,在进行交接时,必须对交接范围内的通讯设备进行交接,如不进行交接而导致通讯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对损坏或丢失设备施工单位按价补偿,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第三十四条 井下施工单位应保证分管范围内的电话、电话号码表和安装架齐全,并应每个季度根据通讯信息中心对电话号码表的更新及时更换,并在电话号码表“本机号码”区内填写本机号码。如发现电话、电话号码表、安装架不齐全和未填写本机号码的,缺少一项罚施工单位1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不及时更换号码表的,由施工单位追究负责人。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凡矿原下达的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