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餐饮美食亭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x省xx新区xx新城xx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场地租赁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餐饮美食亭的数量、位置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餐饮美食亭暂时位于xx景区北大街以西,后期可根据景区经营需要由甲方安排进行移动。 1.2、此类餐饮美食亭共计20个,序号为数字编号,具体位置编号见附表。 第二条、餐饮美食亭的租赁期限、用途 2.1、乙方需在入驻餐饮美食
2、亭前向甲方提交经营方案,如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需调整经营方案直至通过甲方审核,并且乙方需严格按照其交付于甲方的餐饮美食亭经营方案进行实施。 2.2、经营时间:每日上午08:00-当日20:00。 2.3、租赁期限为6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此之前乙方有一个月的筹备期,筹备期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至,筹备期乙方无需缴纳租金,但水电费需正常缴纳。 2.4、餐饮美食亭的经营类型为特色餐饮。乙方如改变餐饮种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变。 2.5、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
3、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三条、租金、管理保证金 3.1、每个餐饮美食亭6年租金:人民币50000元整,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美食亭共计20个,合计人民币10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合同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3.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先向甲方缴纳50%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合计人民币5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元整)。剩余50%租赁费用合计50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乙方须在甲方交付售货亭时按时缴纳。 3.3、乙方租赁餐饮美食亭后每月每个须向甲方缴纳餐饮美食亭卫生管理费150元整(后期根据卫生管理
4、的成本进行调整),水、电费用按照水、电表所用量进行计算(水费:5.5元/吨、电费:1.2元/度),乙方需在每月5号进行缴纳。 3.4、在乙方租赁餐饮美食亭后第2年起,每月5号须向甲方缴纳美食街的宣传活动经费。该费用为当月销售额的5%-10%(据当月销售额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4.1、甲方按照本合同和xx景区各项综合管理制度,对景区场地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人员,维护景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且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以及解除合同。 4.2、甲方有权根据景区经营需要移动餐饮美食亭,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乙方不予以
5、配合,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4.3、甲方保证交付的餐饮美食亭在产权上没有纠纷,因产权纠纷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4、甲方保证如果在合同期间,因市政施工原因所导致的美食亭场地无法使用,甲方负责重新为乙方指定位置营业。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乙方须建立甲方指定的收费管理系统,且应当将美食亭产生的任何交易须计入收费管理系统,以此作为乙方缴纳宣传管理费依据。 5.2、乙方应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按时缴纳卫生管理费、水电费,乙方在售卖商品时须提前向甲方申报商品价格,经甲方同意方可按此价格售卖。 5.3、乙方应当合理使用餐饮美食亭,对该餐饮
6、美食亭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应尽妥善保管、使用之义务。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该餐饮美食亭相关配套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不得利用该餐饮美食亭从事违法活动,保证使用该餐饮美食亭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公共场所,包括停车场、过道、通道等。乙方不得随意占用公用过道、通道。否则,甲方有权排除障碍,并按情节严重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6、乙方在使用该餐饮美食亭期间,自行负责其财产安全,因使
7、用美食亭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须对其雇员、访客和承包商的行为负责,保证他们不进行对该餐饮美食亭有损害的行为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若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按照情节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7、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5.8、乙方承租餐饮美食亭期间应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进货渠道正规,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发生的相关事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9、如因不可抗力、重大接待、景区设施维护等原因,确需乙方予以配合时,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
8、按甲方要求配合。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进货渠道正规,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提高餐饮客户满意度,甲方接到消费者投诉或客户满意度较低后给予乙方1周时间整顿,若整顿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商品价格,变更餐饮美食亭位置及经营项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变(以附件经营项目登记表为准),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4、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
9、意不得中途退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餐饮美食亭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未经过甲方同意停业、空置、歇业,若擅自停业、空置、歇业,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期交付餐饮美食亭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7.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xx景区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自身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事件严重性对乙方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或扣除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对于合同终止日以后的租金,甲方予以退还,退还租金以元
10、为单位的小数点后两位只舍不入。 7.3、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赔偿乙方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7.4、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景区建筑物、设施的相关罚款,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罚款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3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乙方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将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免责事由 8.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因国家政策原因需要拆除、重建该场地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
11、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0.1、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此餐饮美食亭,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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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甲方:x省xx新区xx新城xx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xxx 7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