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旁站监理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 编 制 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2015年11月 旁站工作制度第一节 前 言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8条的规定:“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主要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要部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理。”1.2、为了加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严格有效的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为使监理人员在实际操作时
2、有章可循,项目监理部制定旁站监理方案,以规范旁站人员的操作过程,以及旁站过程中产生的定量记录,使旁站监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文件化。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旁站监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对旁站工作实施统一安排。而监理员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旁站监理工作,是旁站监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对旁站监理的工作质量以及这一部分工程的实体质量承担直接的监督责任。 1.4、本监理旁站方案适用于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监理部的旁站监理。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现场监理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监
3、理部。1.5、本监理旁站方案未包含的隐蔽工程及试验检测工作,将采取巡视、见证、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十分重要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采取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亲自跟班旁站的方式来保证质量,加强对旁站工作的检查监督,严肃旁站纪律。第二节 本工程旁站方案编制依据(1)荆门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工程施工图(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5)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
4、8)(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2(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8) 其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第三节 旁站监理程序3.1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将在施工过程中需旁站的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请其在施工至所需旁站的项目至少24小时前,提前通知到相关监理工程师;3.2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旁站的项目时,也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3.3 旁站监理人员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应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前到指定的地点实施旁站监理,按旁站监理记录表填写要求填写好旁站监理记录; 3.4监理工程师应按自己的要求检查现场旁站监理人员的监理成果
5、和旁站记录,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向通知自己旁站的监理工程师汇报旁站情况。第四节 旁站监理人员工作内容4.1 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3检查是否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检查有关台帐、质量检验报告等),机械设备是否配套或运行正常;4.4监理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经审查核对后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4.5检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4.6检查施工
6、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4.7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对旁站监理过程予以记录,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第五节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5.1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2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改正或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5.3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
7、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后验收后,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第六节 旁站工作制度1、旁站监理项目旁站项目表类别工序名称路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面层沥青砼铺设1、旁站人员发现重大问题时,逐级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处理;2、监理人员在填写监理日记的基础上,填写好旁站监理记录,其记录表数量和填写要求均须符合本方案的要求。这些记录表是考核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理机构今后竣工归档的内容;3、监理工程师除了保证隐蔽工程检查工作外,
8、还要对施工放样测量、进场原材料试验检验、钢筋制作、砼拌合、运输、灌注、养护等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因此,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是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4、在每次砼开盘前,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带领监理员,一起对原材料、配合比、自动计量、砼拌合料坍落度、前盘砼入仓情况进行检查,待砼灌注正常运转一段时间后,监理工程师才能离开砼灌注现场。5、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根据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检验时,承包人的质检人员应同时在现场进行配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当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时,要求施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到场,与旁站监理一道值班,随时掌握施工动态。旁站监理应将施工单位人员到场情况记录在案。当该人
9、员不到场时,监理将发出书面通知,多次违反的人员,监理可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让有关人员退场。不允许出现旁站监理当施工员、施工负责人睡大觉的反常现象。第七节 旁站监理记录表填写一般要求为使旁站监理记录表的填写规范化、标准化,在旁站过程中按以下形式填写,本要求只是对一般具有共性的工程填写。A、施工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描述、记录。(一)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到位情况(姓名、岗位):1、施工现场负责人;2、能对现场施工项目进行有效控制所必需的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混凝土施工时应有试验员等);3、特殊工种、技术岗位的操作人员(如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工、振捣工、安全人员等);检查是否与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中人员相符,人员
10、的资质与数量应能满足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的需要,现场主要人员不能离开施工现场,定员定岗,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二)配备的机械、设备、仪器、工具是否合理、状态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充足,是否与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相符,并记录报验单编号。(三)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判定是否与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中相符,并记录报验单编号;(四)施工工艺、方法:是否按批准的施组设计(方案)及工艺试验结果执行。各项保证措施(如下雨时混凝土施工的防雨措施、安全措施等)是否到位,能否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紧急预案(若需要)是否落实到位。(六)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七)其它。B、监理情况:
11、(一)复查上道工序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要求施工单位对上道工序进行整改,并且拒绝本道工序的施工。(二)对是否达到施工条件进行判定,决定是否进行施工,对不能进行施工的原因进行说明(主要说明不符合哪项要求,用规范用语)。(三)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监控手段、方法、措施,是否进行了全程控制、检查,结果如何,应有记录(如数据)。(四)监理人员离开现场时间、离开的原因、已施工到何种程度,施工是否正常;回到现场时间、已施工到何种程度,施工是否正常。(五)现场施工主要人员是否一直在场,离开时由谁接替,是否批准,离开时间、工程已施工到何种程度。C、发现问题:施工中出现偏差的项目、时间、出现了何种偏差
12、、已施工到何处、影响程度。D、处理意见:(一)根据现场出现问题的影响程度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口头、书面通知等);(二)将处理意见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由现场哪一位施工管理人员报批(若为口头上报,事后应及时补报书面报告),自己(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批准(这个批准也应是书面的),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执行、由谁安排谁负责执行、执行结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达到要求。(三)达不到要求时重复第(一)、(二)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F、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G、填完记录后,请施工单位的现场质检员签认,以对旁站监理工作行为和旁站记录真实性共同认可。附件:旁站记录 A.0.6工程名称: 编号: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单位旁站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旁站结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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