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服装行业加盟条约甲方: 乙方: 2*年*月9 / 9服装行业加盟条约赞成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关于XX品牌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关于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织 1、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事业,并所有X公司登记商标“”。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公司,并称作委托业务的“加盟商”(以下称“加盟商”)。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加盟基金为总代元区代元,在缔结加盟协议时向
2、总部支付。并自各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作为加盟商,在第一次拿货额必须达到人民币元,此后每月必须保证拿货额达人民币元以上。 3、加盟商公司为地区的总经销者,作为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加盟商,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协议,诚信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2)保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资质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具备统一的加盟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加盟活动的同时,努力提升改善经营; ()要认识作为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加盟商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3、 、加盟商在本季度拿货额达到元人民币时,总部奖励元,以货品的形式返给加盟商;依此类推。总部给予加盟商培训人员及部分广告的支持。第三条 加盟特权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依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统一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依照总部拟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
4、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6)可以参加总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7)关于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准确的指导援助;(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准确的经营诊断建议;(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徽记及商标;2、关于“”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依照总部的指定进
5、行。 ()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饰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欲做关于“”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文件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协议以内使用,不得在协议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加盟店依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必须由总部进货。 第六条 情报管理加盟店为了连锁的权益,在将总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七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
6、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协议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八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九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手续费。第十条 债务保证加盟者对于与总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协议终止时,加盟者对所有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
7、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二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关于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秘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以及关于者造成损害时,必须依据有关其要求予以赔偿。 (1)关于交易商品及物饰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关于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详细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
8、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饰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饰、资料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协议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关于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其他由总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四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份实行本协议的条文及总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第十五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
9、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依据有关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形下,应在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日前。第十七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所有之一时,总部有权解除本协议: (1)缺少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协议、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守总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守总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
10、)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判断商店的所有或部分未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未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关于系等,总部(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加盟店废止营业时;(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资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
11、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形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指定的财务资料文件资料等,使总部未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 终结协议的处理 1、解除本协议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1)立即停止使用“”的徽记以及因协议所行使的权利;(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配备的资料文件及所有物饰类等; (4)返
12、还接受总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审定;(5)立即清算对总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形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协议以后,也要严守本协议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九条协议时间 本协议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建议或意见时,本协议就视为再连续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第二十条 管辖法院 关于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
13、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协议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商”)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协议书,缔结以下协议: 1、加盟商的名称 加盟商的名称为: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销商。 2、所属 加盟商的运营管理归属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连锁。甲方依据协议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3、加盟金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万元,甲方收到万元。4、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时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资产抵押 资产抵押者:;最高金额:万元;债权范围: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
14、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 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形,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所有交易。 ()抵押保证金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价证券: 5、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协议第七条的技术指导费。6、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依据加盟协议
15、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 、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依据有关运营章程第九条,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购买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 关于此机器及使用费,依据有关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升等有变更。9、依据运营章程,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元。 1、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协议第十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元。 、支付方法 依据有关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关于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支付方法:银行转账。 1、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户头名义人:; 1、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连锁加明协议以及依据加盟协议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各方各持一套。 总部: 加盟者: (甲): 盖章 (乙):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姓名: 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金元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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